作者conk (conk)
看板einvoice
標題Re: [心得] 使用共通性載具遭到拒絕可向國稅局反應
時間Mon Jan 18 15:47:44 2016
我前幾天將遠傳電信沒有小平台(歸戶功能)寫信給大平台
沒想到他的回覆竟是如下:
感謝您對電子發票的支持與愛用。
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採變動載具之方式,開立發票後可於公用事業提供之網站
查詢您的發票資訊;若有中獎發票將由公用事業以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之
方式通知您中獎,並由公用事業郵寄中獎發票或至配合超商事務機(ex:7-11 I Bon)
列印中獎發票。惟歸戶至共通性載具之服務係需由營業人開發之服務,
請向公用事業客戶服務中心提出改善建議,謝謝您。
要民眾寫信給遠傳電信
讓人覺得民眾寫信沒有權威,他們也只是聽聽而已....
唉唉.....
讓我有點失望
※ 引述《LiToKing (LiToKing)》之銘言:
: 國稅局意見信箱
: 臺北國稅局 https://goo.gl/kqlYBb
: 北區國稅局 https://goo.gl/AThZ5b
: 中區國稅局 https://goo.gl/FFc3XB
: 南區國稅局 https://goo.gl/FFc3XB
: 繼之前出示共通性載具遭到拒絕兩次之後,決定寫信詢問國稅局看看
: 選你所發生的地方國稅局網頁去寫信即可,我都先選總局,總局會再分案下去分局處理
: 如果你有詳細敘述店家的名稱及分店名,國稅局通常都會用E-Mail的方式回覆你
: 國稅局會以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二十一點:
: 「買受人持共通性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者,營業人不得拒絕。」
: 去函你所反應的店家要求改善
: 不過不知道會不會改善就是了,但至少反應國稅局會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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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 Einstein:
The most powerful force in the universe is compound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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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iToKing: 大平台的客服信箱感覺非公務信箱,投國稅局比較好。 01/18 15:51
→ LiToKing: 因別問題寫過給大平台信箱,回的很草率,國稅局首長信箱 01/18 15:52
→ LiToKing: 是會發到各分局的承辦人回覆 01/18 15:52
推 suaveness: 我上次是寫信到行政院院長那邊...再往下轉給財政部 01/18 16:36
→ suaveness: 後來回覆的蠻詳細的,或許可以試看看? 01/18 16:37
→ conk: 感謝:) 01/18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