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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幾次電子發票存手機條碼載具時,會簡單說:發票"存條碼"。 但會被一些店員糾正成"存載具"。 其實我是想表達"(電子)發票存(手機)條碼(載具)", 但總不好每次結帳都講一長串吧 XD 又我不喜歡只說"存載具"的原因是因為載具不止一種, 比如我拿了一張"貼有手機條碼載具的一卡通載具", 那麼"存載具"倒底是指條碼還是一卡通呢? 其實有些人對"存條碼"這幾個字很感冒是有原因的, 因為"手機條碼"本身是個唯讀記憶體,是不能存發票的。 但如果是一種"省略"的說法,"存條碼"可以指的是"存手機條碼載具"。 事實上我們生活中不免有些省略用法,比如說: 去火車站,想買到"中壢"的"電車"車票, 只要跟售票員講"中壢 電車"就可以買到。 所以有看到這篇的售貨員,希望能接受"發票存條碼"的講法 XD 另外"載具"的定義可以查財政部的條文: http://www.dot.gov.tw/web-ch/index.jsp?contlink=include/lawcontrastshow_single.jsp?serno=201601050001&languagetype=ch 縮:http://bit.ly/2cNoTud -- 楞嚴咒(附注音): http://1drv.ms/1c0YbN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72.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invoice/M.1474818209.A.6AF.html
conk: 只要他聽的懂,可以存,就好了....不能存就只能當澳客XDD 09/25 23:44
Sheng98: 頭腦轉不過來吧 09/25 23:48
s1610810: 我是一定說手機條碼,因為還有另一種自然人憑證條碼 09/25 23:52
如果是出示店員一張貼了手機條碼的一卡通, 就不會有自然人憑證條碼的疑慮。
sgracee: 就直接說「刷載具」就可以了,店員都聽得懂! 09/26 00:10
happymore: 我都說:幫我刷條碼 09/26 02:32
happymore: 原po不能知道講錯還要人忽略阿,為了縮短有很多方法 09/26 02:33
不能說"省略講法"是一種錯。 例如我上面舉的"中壢 電車",不是指"中壢的電車", 而售票員都會腦補成"要買到中壢的電車票" XD 不信可以試試。(註:"中壢"可以換成其它站、"電車"可以換成其它車種)
nigell: 也是說:幫我刷手機條碼 09/26 03:48
"存"換成"刷"的確比較不容易讓人誤會。謝謝各位建議。
opo28593: 不是都直接說壞了只能拿紙本嗎 09/26 10:02
hetihouse: 以前我也是說刷手機條碼,後來發現店員都會再確認「是 09/26 10:29
hetihouse: 刷載具嗎?」,後來我乾脆就都說要「刷載具」,店員馬上 09/26 10:29
hetihouse: 就能理解..... 09/26 10:29
看來部分實際的"省略用法",跟我想的有所落差 囧 部分實際的省略用法"刷載具"指的是"刷(手機條碼)載具", 有點不喜歡這種用法:P 沒關係,還有"零字訣",卡片放不透明塑膠套,外貼手機條碼。 要刷條碼直接默默的拿給店員看。
znlin: 看起來像是某人的固執/堅持但大眾能不能接受又是另一回事 09/26 10:44
znlin: 看卡片就知道了,有必要弄得這麼複雜嗎? XD 09/26 10:47
我的堅持有理啊。不然很多人都以為"載具"就是"手機條碼"。 "載具歸戶"豈不就只有"手機條碼歸戶"而已? 事實上一卡通、悠遊卡、信用卡、...載具也能歸戶。
hetihouse: 如果是會員卡貼手機條碼,有時候店員沒注意會被當成是 09/26 10:49
hetihouse: 會員條碼來刷喔。:) 09/26 10:49
znlin: 載具=手機條碼,載具歸戶是把各種載具歸戶於手機條碼。 09/26 10:55
znlin: 你要堅持,隨便你但大眾能不能接受又是另一回事。 09/26 10:56
我上面就有貼出財政部對"載具"的定義,不是您說的"載具=手機條碼"。 舉個反例,"信用卡卡號"也能算"載具"。 z大可能想表達他說的定義是"通俗用法(!?)"。 但我個人不太喜歡容易造成混淆的用法, "載具"一下只能代表"手機條碼"一下又可以指其它"各種載具"這種多重定義。 只好讓時間去證明哪種用法會成為主流 XD
sgracee: 再者,當你講「刷」時,店員就知要準備拿條碼掃描槍了, 09/26 11:27
sgracee: 若是講「存」,有時還是會轉不過來,要再想一下,甚或是 09/26 11:27
sgracee: 直接誤解你的需求! 09/26 11:27
ilovedayuan: 只要表示發票存載具+出示手機條碼 99%的店員都知道 09/26 11:40
ilovedayuan: 反倒是發票存電子票證的 很少稱電子票證為載具 09/26 11:42
ilovedayuan: 幾乎都是聽到說存悠遊卡或一卡通 09/26 11:44
只好希望大家都懂這是通俗用法。 不然我比較笨,一開始對這些通俗用法造成一些混淆。
ilovedayuan: 而且原PO真的不用想太多 就現況而言 別說是手機條碼 09/26 11:48
ilovedayuan: 就連使用電子票證存發票的也很少 還是列印發票的居多 09/26 11:50
wjc223: 和9樓的使用經驗一樣,可能官方給店家的教學,就是講"載 09/26 12:22
wjc223: 具",反正懂最重要,我之後都講存載具都ok了 09/26 12:22
winniey25: 我也都說"載具",如果可以存在卡片裡的話,通常店員都 09/26 13:40
winniey25: 會問"要不要印發票",根本就不會提到"載具"這個詞,所 09/26 13:41
winniey25: 以也沒有混淆的問題 09/26 13:41
會發生混淆是在一開始有些人不知道店員有一套通俗的"載具"定義, 而且這種定義容易造成重複定義的混淆。舉前面一個z大的例子: "載具歸戶"是把各種"載具"歸戶於手機條碼 是不是可以解讀成很奇怪的 "載具歸戶"是把各種"手機條碼"歸戶於手機條碼 ? 我後來又有想法,與其把"載具"通俗的定義成"手機條碼", 不如說這定義"僅限交易時"使用,其它時後應用財政部的定義。
sgracee: 「要不要印發票?」『不要!』然後印出來後立即撕掉XDDDD 09/26 13:50
znlin: 一般只會申請1組載具條碼,家樂福 全聯的載具並非手機條碼 09/26 14:45
嗯,我也認同會員卡(號碼)載具不是手機條碼載具...
sgracee: 你指的是會員卡吧?另嚴格來講,載具,全名應為「共通性 09/26 14:58
sgracee: 載具」! 09/26 14:58
我記得"共通性"載具特別指"自然人憑證條碼"或"手機條碼"。 不包含其它信用卡、電子票證、...載具。
hetihouse: 手機條碼在眾多載具中,不管是申請或使用都是最方便, 09/26 15:31
hetihouse: 也沒有啥地點限制,我現在都只用手機條碼存發票,可以 09/26 15:31
hetihouse: 免去不要印發票卻被印出來的囧境 09/26 15:31
聽h大這麼一說,我似乎懂了為何"自然人憑證條碼"或"手機條碼"稱之為"共通性"載具。 應該是"通"用於各種有開電子發票店家的載具類型, 而比如會員卡就沒有這種共通性。
sgracee: 正確無誤! 09/26 16:52
sinshun: 還有店家堅持一定要說存雲端=_= 很妙 09/26 17:12
tengobo: 發票存載具 載具可以有很多種 你拿出來店員就知道了 09/26 20:53
Sheng98: 手機條碼拿出來 .. 店員: 這是啥? 09/26 22:18
rushpasser: ……「"手機條碼"本身是個唯讀記憶體」? 09/26 23:04
Sheng98: 唯讀記憶體是什麼東西? 又不是真的把發票 "存" 在貼在 09/26 23:22
Sheng98: 或印在卡上的條碼 ... 09/26 23:22
Sheng98: 而是用 POS 系統讀取條碼上的字, 然後連結開立的發票字軌 09/26 23:23
Sheng98: 及交易內容, 再上傳至電子發票平台 09/26 23:24
謝謝S大解答。 "唯讀記憶體"是類比"只能提供資訊,但不能寫入"的特性,條碼也有這些特性。 (我原本應該寫"唯讀"就夠了 XD) 其中"電子發票平台"應該也能稱作si大提到的"雲端",有個app就用"雲端"命名。
airtsubasa: 換個想法,條碼,什麼條碼?會員條碼?商品條碼?官方 09/27 19:26
airtsubasa: 就說是通用載具了 09/27 19:26
但是"共通性載具"也不止一種。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條碼?XD 與其說太簡略會造成誤會、說太完整又很花時間, 還不如用上面推文t大說的跟我說的"零字訣" XD
Sheng98: "共通性載具" 09/27 20:55
Sheng98: 有些 POS 系統會寫這五個字在上面 09/27 20:55
Sheng98: 共通性載具就只有 "手機條碼" & "自然人憑證條碼" 09/27 23:01
Sheng98: 這兩個掃瞄會自動辨認, 不用擔心 09/27 23:02
Sheng98: 但現在使用手機條碼載具應該比使用自然人憑證條碼的多 09/27 23:05
Sheng98: 所以講共通性載具也是可以 09/27 23:05
其實之後可能連"身份證條碼"都可能成為"共通性載具"... 或許未來較簡單的作法是:直接出示要用的載具,然後跟店員說"發票存這裡"。
Sheng98: 身份證條碼太危險, 掃進去就是身份證字號.. 09/27 23:23
喔,這可能是目前不開放的原因。我是看原po文裡的網址有提到身份證字號... 總結S大的意思是還要考量實際上"慣用情形"。 不能只照文字上的邏輯,說誰會造成混淆。 就如上面的例子,"條碼"有多種會造成混淆,而"共通性載具"卻不會。 我也認同"條碼"有它的混淆問題,也不建議使用。 但"載具"="手機條碼"的通俗定義也有它的混淆問題,例如我前面舉的"載具歸戶"。 這要靠同時了解有"通俗"與"財政部"的"載具"定義解決。
Sheng98: 不過以身份證字號當載具的其實是有, 中華電信帳單.. 09/28 00:21
※ 編輯: zxvc (118.161.198.168), 09/28/2016 00:33:24
takeya: 我都說刷條碼 10/02 00:14
takeya: 或刷載具 10/02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