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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獎鬧雙胞!發票對中200元,領完錢卻被通知已有人領走,必 須還款,張姓女網友在臉書貼文,質疑店家冒領獎金,引發網友熱 議;國稅局查證,原來是店家補印發票不慎輸入前一張號碼,才導 致這場烏龍,獎金屬於前一位消費者的無誤。   嘉義市1名張姓男子7月29日下午2點半,到「TEA’S原味」連鎖 加盟冷飲店嘉義北興店消費,購買20元伯爵紅茶;統一發票7、8月 開獎,該張發票末3碼符合增開六獎其中的「731」,能領取獎金200 元。   張男的妹妹持發票到嘉義郵局埤子頭支局兌獎,未料事後郵局 通知她錢已被店家領走,要求返局歸還;張女大為不滿,在臉書發 文「雖然只有200元而已,但是感覺真的很不爽」,「假設有人中了 頭獎,是不是也會被私吞」、「請大家注意一下上面的補印」。   照片中,電子發票證明聯右上方的「補印」字樣被用藍筆大大 的圈起來,還加註「不能領,店家已領走」;網友好奇為何發票會 補印、原本的怎麼沒作廢、獎金被誰領走,直呼「太誇張」、「可 以告店家侵占」。   店家坦承有作業疏失,堅決否認員工冒領,「我們很有誠意, 已跟當事人說明,真的是誤會」;郵局指出有人持中獎發票到四維 路統一超商換取等值商品,但基於個資法規定,不便透露該位民眾 身分。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銷售課長黃淑華指出,經查證,店 家當時因發票機卡紙,只印出一半、不清楚,張男要求重印,店員 將原發票作廢,補印一張,卻不小心輸入前一張號碼,獎金為前一 位消費者領走,沒有冒領問題。   張姓兄妹與店家互相釋出善意,店家道歉、欲致贈200元作為 賠償,兄妹也對於誤會店家感到不好意思,並沒有收下現金。   國稅局呼籲,可善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 請手機條碼、消費時給店家掃描,就可紀錄消費資訊、發票編碼 ,中獎也會主動通知、匯入帳戶,相當方便,不會有遺失、冒領 問題,店家也可避免困擾。 來源: 2016年10月19日 19:37 陳俞霈 中時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019006279-260405 -- 您還在人工對發票嗎??您中獎後還去郵局兌獎嗎??不用這麼麻煩了!! 只要申辦共通性載具,將電子發票儲存載具,會自動對獎,也自動匯到帳戶。 發票也不怕遺失,APP也能查詢發票明細喔。 http://i.imgur.com/aIIkHkA.jpg
還能多中2000元的獎項(加開8000組),甚至開10組百萬獎,更免扣0.4%印花稅!! 歡迎來einvoice版詢問。http://i.imgur.com/I3z1sC5.jpg
搜尋開立電子證明聯之店家資訊 https://goo.gl/EXhhQ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94.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invoice/M.1476885933.A.3EC.html
Sheng98: 補印的問題, 我昨天本來想把 10/2 在全家交易的發票補印 10/19 22:25
Sheng98: 出來, 對方說無法補印, 需作廢重開?? 10/19 22:25
Sheng98: 雖然說補印出來就會沒有無實體發票中獎資格, 當然也能對 10/19 22:26
Sheng98: 一般獎項, 然後中獎要自己去領, 只是全家的系統不可能連 10/19 22:26
Sheng98: 補印未印出的電子發票都不行吧 =.= 10/19 22:26
nobodyshare: 因為補印可能會遇到開錯這種事情,所以我以前在全聯 10/20 00:13
nobodyshare: 都被規定只能作廢重開 10/20 00:13
IbakaBlock: 全家沒辦法補印哦,只能作廢重開,就算是卡紙的話也是 10/20 03:12
IbakaBlock: 只能前一張號碼作廢,卡紙重印 10/20 03:12
Sheng98: 原來是這樣, 難怪只能作廢重開 10/20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