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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鍋薑母鴨65萬700元? 店家急報警追回發票...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2339814_1.jpg
1鍋薑母鴨700元,卻將發票開錯成65萬零700元,店家po網追票。(記者蔡清華翻攝) 2018-02-11 17:39 〔記者蔡清華、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家薑母鴨店,9日晚間員工結帳時,將一張 700元發票,開成65萬700元,員工做白工一年都賺不回來,嚇得向警方報案,希望追回這 張開出去的發票,警方透過監視器以車追人,今天終於順利找到當事人追回發票重開。 位於高雄市鳳山區一家薑母鴨店,9日晚間11時21分,坐在10桌的客人結帳時,櫃台員工 將700元發票誤打成65萬700元,交給客人結帳離去,事後發現,歹誌大條,這筆消費金額 ,恐要店家繳納3萬多元的稅款,這名員工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 店家除了將事件PO上網,希望透過「萬能的臉書」協尋持有這張發票的當事人,盡快與 店家連絡外,並向轄區鳳山警分局五甲派出報案。 警方透過監視器,以車追人,找到當事人,並答應在今天薑母鴨店開店後將發票歸還作廢 重打金額。 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如有發票開立錯誤,倘確無法向買受人收回作廢重開者,只要按正確 銷售金額處百分之一的罰鍰,金額最低為一千五百元,最高不超過一萬五千元店家不用太 過緊張。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39814 如果是電子發票打錯金額, 應該可以免追回原發票 (存在手機條碼載具) 然後立即作廢重開並重存入手機條碼載具吧? (只要知道載具文字) 至於印出證明聯應該還是要追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73.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invoice/M.1518346585.A.2F6.html
horusli: 這樣也要找警察....... 02/11 19:41
Giuliani: 110嗎,這裡有搶劫 02/11 20:49
crunt: 這種最怕那張發票中大獎,心理壓力超大,國稅局懂個屁 02/11 21:09
aasv: 向稽徵機關報備,一年3次內免罰! 02/11 21:46
scene253: 他可能想說報備需要自行舉證 02/13 13:01
ultratimes: 這張發票中獎,錢也不是店家出吧? 02/13 21:55
ultratimes: 難道在7-11發票中200萬 這錢7-11出? 02/13 21:55
crunt: 我如果作廢客人手上的發票,這張無效發票要是中獎了,國稅 02/13 22:06
crunt: 局會把獎金給客人,然後找我討錢。所以開錯的發票一定要拿 02/13 22:06
crunt: 回來才可以安心作廢。 02/13 22:06
wsyfish: 又不需要作廢,只需要跟國稅局報備說那張金額開錯就好了 02/14 19:53
wsyfish: 而且這種事,打通電話問國稅局,不就知道怎麼解決了? 02/14 19:55
crunt: 也是....對薑母鴨店是這樣 02/14 20:17
crunt: 而且是天價發票 02/14 20:25
QQmouse: 好扯 02/16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