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cl0801: 目前沒有處罰條款 但就我跟地方國稅局交手的經驗還算積極 05/03 17:14
→ kcl0801: 輔導 05/03 17:15
推 akiehls: e幾天有寫信給北區國稅局羅東稽徵所,感覺沒很積極 05/03 17:21
→ akiehls: 就制式回「旨揭情事,本局羅東稽徵所已電話並發文輔導園 05/03 17:22
→ akiehls: 區店家於消費者出示載具索取雲端發票時,應妥善協助使用 05/03 17:23
→ akiehls: 」 然後就結案了... 05/03 17:23
推 happyguy: 檢舉後會先輔導店家,目前遇過檢舉完,再到該店家消費, 05/03 17:52
→ happyguy: 表示發票要存載具,店員比較不會拒絕,也比較清楚操作 05/03 17:52
→ happyguy: 方式 05/03 17:52
→ happyguy: 越多消費者使用載具,就會越多店家知道怎麼操作 05/03 17:55
→ happyguy: 檢舉時提供商家的統編、店家名稱,電子發票紙本上都有, 05/03 17:56
→ happyguy: 附上發票的照片也行 05/03 17:56
推 fireguard119: 我是將置底文貼給國稅局fb,然後回應會派人處理 05/03 18:10
→ fireguard119: 然後過一段時間再去消費就能存載具了 05/03 18:11
推 horusli: 之前寫信反映給台北國稅局萬華稽徵所也是得到罐頭回覆 05/03 18:18
推 Sconepuff: 這種就算了 更惡劣的是明明知道跟你說不能用 05/03 21:13
推 itac: 我遇過檢舉兩三次還是沒改進的... 05/03 23:03
→ winsonwu: 沒改進的其實就可以不去啊!畢竟目前只能輔導不能強制 05/04 01:32
→ winsonwu: 規範,有的店家不想投資設備,你也拿店家沒輒 05/04 01:32
推 pk0943: 沒改進的就一直檢舉阿,甚至可以再往上檢舉國稅局不積極輔 05/04 06:02
→ pk0943: 導店家 05/04 06:02
推 enamor753: 你跟我相反 沒處罰我反而懶得檢舉 哈哈 05/04 07:34
→ Austronesian: 國稅局才不想管 因為他沒有逃稅 05/04 09:46
→ winsonwu: 沒罰則會裝死的店家在怎檢舉他還是裝死,朋友的店是透過 05/04 13:49
→ winsonwu: ipad掃條碼,問他為何不投資?朋友說因為用載具的人沒那 05/04 13:50
→ winsonwu: 麼多,用ipad掃雖然麻煩(一機多用所以麻煩)但還是可用 05/04 13:52
推 lirick42: 行政處分是可以勒令停止使用電子發票 05/04 19:52
→ lirick42: 而被停開就代表沒改善或換回傳統發票的期間不能營業 05/04 19:52
→ csebbs: 想太多 最好是可以處分 05/05 13:13
推 cathy621: 沒強制也沒處罰說真的我是店家也懶的花成本去搞 05/05 14:36
推 luni: 印象中,收銀機發票改成電子發票,營業稅是有優惠的,而且是 05/22 21:43
→ luni: 10年期的減免稅率。 05/22 21:43
→ Sheng98: 收銀機發票改成電子發票, 那營業稅優惠應該要以使用載具 05/24 22:59
→ Sheng98: 索取的比例來算會比較好一點 05/24 23:00
→ Sheng98: 目前來看大多是印證明聯出來居多, 這樣要推動發票無紙化 05/24 23:04
→ Sheng98: 就困難許多 05/24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