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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小弟日前在一家網路文創公司購買商品 其開立的電子發票的載具顯示是中華票服載具 載具號碼則是我的手機電話號碼 (10碼數字) 購買期間都沒有要我輸入我的手機條碼 (/ + 7碼大寫英文數字) 以下是我收到的發票開立信件 https://imgur.com/7kioiY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112.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invoice/M.1580782591.A.848.html
RonChin: 載具號碼當初不是應該就要填手機條碼嗎?? 02/04 12:07
kaihsun: 載具號碼其實是手機條碼,並非手機號碼喲!看看可否修正 02/04 12:35
sam561202: 這應該是類似會員載具 可以問看看能不能歸戶 02/04 13:25
sam561202: 問看看客服 02/04 13:25
thinklikes: 感謝各位,確實是會員載具,客服說沒辦法歸戶 02/04 15:44
zong780405: 電子發票不能歸在手機條碼? 02/04 21:38
zong780405: 這樣不是違規了嗎? 02/04 21:39
suaveness: 載具號碼只是說該次交易時存入的載具隱碼 02/04 23:04
suaveness: 不一定是手機條碼,例如過往的中華電信是以身分證字號 02/04 23:05
suaveness: 作為載具編號。 02/04 23:05
suaveness: 至於會員載具無法歸戶至共通載具,其實也沒有違規 02/04 23:05
suaveness: 只要賣方能夠提供你查詢發票、交易捐贈的方法 02/04 23:06
suaveness: 而且在中獎時會通知你中獎並以任意方法提供紙本發票 02/04 23:07
suaveness: 目前比較常見的就是郵寄發票,只要有做到就不是違規。 02/04 23:08
sonmine: 回樓上 我去電過台北國稅局問過 依照相關規定 02/06 13:21
sonmine: 應該是電子發票使用辦法 非共通性載具 02/06 13:21
sonmine: 一定得提供歸戶到共通性載具的管道 02/06 13:22
sonmine: 不提供或是沒有建置相關功能 可以投訴國稅局 02/06 13:23
sonmine: 另外原PO說 購買期間營業人沒有任何 02/06 13:24
sonmine: 可以輸入共通性載具的方法與管道 02/06 13:24
sonmine: 一樣是違規的 一樣可以投訴國稅局 02/06 13:25
sonmine: 然後台北國稅局接我電話的人說 02/06 13:25
sonmine: 他印象中 中華票服是可以歸戶的 02/06 13:26
sonmine: 所以原PO很有可能被客服唬弄了 02/06 13:27
sonmine: 尤其如果是打給營業人的客服 很有可能不懂 02/06 13:27
sonmine: 所以直接亂說不能 但其實是可以歸戶的 02/06 13:28
sonmine: 但打給POS系統商客服(中華票服) 比較不會被唬弄 02/06 13:37
sonmine: 畢竟POS系統是他們開發的 其客服不太可能不懂 02/06 13:40
sonmine: 但使用其POS系統的營業人之客服 02/06 13:41
sonmine: 就很有可能不懂甚至亂回答了 02/06 13:41
suaveness: 我的答案是之前財政部回信的,對方引用的是 02/06 15:55
suaveness: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24條 02/06 15:55
suaveness: 不過您的答案我也聽說過,這部分我不多加評論 02/06 15:55
suaveness: 照法規目前版本來看,不提供載具歸戶機制是可接受的 02/06 16:01
suaveness: 惟其必須設有供消費者查詢發票並在中獎時通知的機制 02/06 16:01
suaveness: 至於購買期間無輸入共通載具的欄位部分確實屬違規行為 02/06 16:01
suaveness: 原po可就此部分進行投訴,要求改善。 02/06 16:01
thinklikes: 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我已透過檢舉系統發文了 02/11 11:40
thinklikes: 若有任何訊息將會回到這邊更新 02/11 11:41
thinklikes: 謝謝大家 02/11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