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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 麥當勞打工跟我在印像之中的麥當勞感覺差好多 原本以為在麥當勞工作能很開心 但現實中 根本被當成廉價勞工來使喚... 現在做快4個禮拜了 心中有股很不願意去上班的念頭 由於昨天有跟店長提說我要離職了 但店長一直要我做滿3個月在離職 由於勞基法 我還沒上班滿3個月 不需提前預告 因為知道店長他一定不會讓我再短時間內離職 今天就直接曠職沒去上班 畢竟我也有跟店長提我要離職的想法 因為現在大3兼上班還有打算考研所的打算 現在壓力真的好大好大 畢竟計畫的是總是趕不上變化 原本想說3個月或更久我能撐過去 但總覺得原本的生活都被上班綁住 今天副理也說 他當時再應徵時也有跟我說要做滿3個月才能離職 但也沒簽任何的契約 不知道要照公司的規定來走 還是照勞基法的規定來走呢 請教一下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63.194.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astfood/M.1417446148.A.B98.html
s511320: 直接閃阿 12/01 23:10
DynastyFigo: 勞基法>公司合約>經理口頭 12/01 23:21
nikichan: 這…用曠職的方式不太負責吧? 12/01 23:38
nikichan: 當初你也是有口頭同意三個月的部份吧?雖然只是口頭也是 12/01 23:39
nikichan: 你給出的承諾 12/01 23:39
dqdq: 強硬的給對方七天找人接班,才是正確作法,曠職就算合法也是 12/01 23:49
dqdq: 自私的表現,你的同事因為你而加重工作量,反而錯在你身上 12/01 23:50
gn00661791: 給7天離職 這樣比較OK 12/02 00:10
pobynb: 曠職 可能沒犯法,但很不負責任 12/02 00:19
andy30093: 不管怎樣 一定是勞基法>>>公司規定阿 12/02 00:53
beebaby: 雖然只是打工 但是也要對你的打工負責吧.... 12/02 01:52
SOneal: 頂你班的人有夠衰 12/02 03:09
prkfcpr: 滿三個月才能離職本來就不合規定 12/02 06:39
prkfcpr: 要人家三個月才能離職又何嘗不是自私的表現呢 12/02 06:40
sagem29: 麥當勞 到處在徵人 徵超久的 還有摩斯…… 12/02 08:37
m91710013: 台語叫做"留一點給人探聽",曠班走人不違法啊, 12/02 09:21
m91710013: 工作態度哩?想要在麥快樂的工作有啊?那是老鳥熟練 12/02 09:22
m91710013: 以後可以一邊做事一邊聊天不誤事啊,你才菜鳥沒學走就 12/02 09:22
m91710013: 想跑,別人還在幫你收爛攤子哩,別讓新人不開心?ㄎㄎ 12/02 09:23
m91710013: 付給你薪水還要哄你開心?廉價勞工起碼也是照政府規定 12/02 09:27
m91710013: 給薪,哪個工作錢又多又輕鬆還可以免經驗一去就躺著賺 12/02 09:29
haolihy: 奴隸好多 違法就違法 少冠負責任的大帽子 12/02 11:18
haolihy: 老闆可以求你待久一點 沒資格要求你 12/02 11:19
APM99: 做滿一個月就走阿 反正你有提離職了 12/02 11:27
hearry: 敢問你是把工作想像得多歡樂啊... 12/02 11:44
babyqann: 曠職.....不負責任 12/02 11:48
babyqann: 至少要跟人家說做到這禮拜就好,曠職很差勁 12/02 11:50
cakin: 麥當勞這種薪水一直徵人不意外阿 不過原po曠職不應該 12/02 13:19
cakin: 要解決就溝通好 這種方式不會有人喜歡 12/02 13:19
LoveFood: 之前朋友麥當勞做三天就跑走,後來存簿還是收到3天薪水 12/02 14:20
jewlsong: 以後應徵工作,以前有工作過嗎? 在哪裡..接著公司打去問 12/02 14:47
jewlsong: 曠職..就被說出來了...留點後路給自己 12/02 14:48
jewlsong: 好歹給個期限讓給公司找到人.... 12/02 14:50
jewlsong: 還有,每樣工作都是基層做起,除非你是空降管理職位 12/02 14:51
jewlsong: 以後要讀研究所?老闆一樣叫你大改就大改,你會不會一聲 12/02 14:52
jewlsong: 不響,口頭說一下就休學離開? 12/02 14:53
chou20020101: 你同事臻可憐 12/02 16:42
mevi: 昨天講今天閃是怎樣 再怎樣也提早一星期給別人準備 時間到 12/02 17:33
mevi: 他找不到人他家的事 12/02 17:33
iouhsu: 56不意外... 12/02 17:49
BEEHONEY: 這樣也能扯奴性,真是厲害 12/02 17:49
cloud1017: 只想到自己就是任性 12/02 19:50
tyrone0923: 你可以說走就走,但曠職真的很好笑 12/02 20:57
tyrone0923: 你這種個性做啥都不適合的 12/02 20:57
MELOEX: 溫室草莓0.0 12/02 21:26
jgfu: 直接曠職不去上班真的很不負責任,你知道什麼叫責任感嗎? 12/02 22:02
isosad56: 那麼我下回上班去擺爛總可以吧?就坐等店長開除我 也對 12/02 22:22
ace68102: 你真的要離職 誰也攔不住你 但是曠職 對你對公司對同事 12/02 22:23
ace68102: 都不好 12/02 22:23
LoveMia: 沒有這種三個月的事,哪怕是只做一星期,也是可以離職的 12/02 23:17
LoveMia: 只是就是要負責任的把已排的班上完,留時間給對方緩衝 12/02 23:17
yukito76113: "再"應徵時,你離職過一次囉?是嗎是嗎是嗎 12/03 01:07
r780224: 速食店的工作內容辛苦一開始都估狗的到阿....曠班的話很 12/03 01:49
r780224: 糟,應徵你的人很可憐 12/03 01:49
wayhe0087: 以後領15k剛好而已 12/03 02:00
seedhyper: 真的不想做就講明吧 請他們盡快補新人 12/03 08:39
nisi0773: 看完之後覺得很無言~ 12/03 10:25
yourhighness: 頂你班的人超可憐 12/03 10:30
mp5k6: 草莓 12/03 19:26
ariancu: 滿三個月才能離職不管合不合理至少你同意再先就請負責任 12/03 21:49
ariancu: 我之前也遇過很多同事說不來就真的再也不來 增加同事負擔 12/03 21:49
ariancu: 看你是要妥善溝通讓他們找人你提早走或是乖乖作滿3個月 12/03 21:50
ariancu: 不負責任的行為有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12/03 21:51
kay242433: 藉口一堆當初幹嘛應徵 你水蜜桃喔! 12/04 00:52
fizzstitch: 大三還是別找這麼累的工吧? 12/04 08:26
tiger770: 要應徵這份工作也是自己的選擇承諾也是自己給的,不負責 12/04 11:20
tiger770: 任又自私,還怪東怪西. 12/04 11:21
ortz: 是勞基法為重還是主管為重? 12/04 13:49
kabor: 負不負責任要看那家公司水準,不是下階層的人就是奴 12/05 00:47
kabor: 台北市勞基法為重,但是是柯p的勞動局長上台後 12/05 00:48
kabor: 基本上勞動部可以算是可廢除單位,學這個還不知道幫勞工爭 12/05 00:50
kabor: 取權利,跟消基會沒兩樣 12/05 00:50
ron0803: 原po加油,不做最大,人生不是只有工作,前面太多人把工 12/05 17:29
ron0803: 作想得太重要,畢竟只是打工,老板找不到人是老板的事 12/05 17:30
ron0803: 如果少你一個新人其它人就會累死,那就那個企業的問題了 12/05 17:30
HuangJ: 做過兩間711合起來不到三個月 累 機車 壓力不適合是一回事 12/06 05:24
HuangJ: 把班做完要閃再閃是基本禮貌 至少你討錢才能站得住腳 12/06 05:24
roea68roea68: 台灣勞基法已經很沒用了 照法律走那裡不負責任? 呵 12/06 19:22
yo810928: 做一個月就受不了想離職乖乖在家當媽寶吧 12/07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