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ores: 就賺到了12/29 19:42
推 dann255181: 當然是店員賠啊12/29 19:47
→ Goog1e: 哈 果然會有這種案例 還好你不是網路預定時就刷卡付款12/29 19:51
我是預訂時就刷卡付款欸,這個有差噢?
推 smartdry: 店員賠12/29 19:53
推 Andosinjo: 餐點報賠(如果店長追究,就用員餐結帳) 但熟客券是店12/29 19:59
→ Andosinjo: 員自掏腰包賠12/29 19:59
給餐的店員好像是主管(衣服不一樣)
我倒是蠻好奇前一個客人也是預定取餐,店家沒有他的資料嗎?(名字手機之類的)
※ 編輯: snoopy200279 (101.10.32.139), 12/29/2017 20:04:37
推 smartdry: 條紋衣是管理組 一樣自己賠 12/29 20:09
→ smartdry: 應該可能是整筆餐點給錯 又沒確餐就變這樣12/29 20:09
→ smartdry: 多個應該12/29 20:09
推 Goog1e: 原來你有付款了 那前一個客人應該有刑事責任12/29 20:16
→ Goog1e: 他也是預定取餐且有付款的話 就比較沒爭議 單純拿錯12/29 20:18
→ Goog1e: 如果是明知道不是自己的 也知道別人付過錢 還盜領的話...12/29 20:18
推 Andosinjo: 有刑事責任不代表有罪,他一定100%說店員業務疏失12/29 20:29
推 ffdagger: 很遺憾,法律上最難舉證的就是這個「故意」12/29 20:37
太精彩了,原來我付錢了他就有刑事責任!不過我記得他也沒有付錢,所以可能也已經刷
卡了 或是完全沒付錢哈哈(對,我站蠻久的)
※ 編輯: snoopy200279 (101.10.32.139), 12/29/2017 21:08:59
推 jonie: 這樣對方就是侵占 12/29 22:03
→ scores: 因為店長又補一本 所以應該是店跟對方的事情 跟原po無關 12/29 22:31
推 angel0328: 店家跟前一個追究而已 不過追究頂多返還不當得利 12/29 22:33
→ mustangccx: 原po也差點侵占對方餐點,幸好這次店員沒疏失 12/30 00:34
推 he00993392: 與其說前一個故意 不如說店員過失 12/30 11:22
推 ablecoxjoe: 詐欺跟侵佔都沒有 就民事而已 12/30 18:58
→ ablecoxjoe: 不過有實務會硬判你侵佔遺失物... 12/30 18:59
推 Banrin: 預定只會問姓(我這裡的)可能同姓沒檢查就拿走了 12/30 19:09
推 nakura: 跟侵占無關,除非他有故意,而且怎麼會扯遺失物,要件不 12/30 20:17
→ nakura: 符阿@@ 12/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