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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一下後續處理方式。 Mos重新補我一張新卡, 除了原本的餘額($360), 點數用1點45元換算成現金入卡(18*45=$810), 因為一次儲值單位為$500, 店長補一張$1500卡片還我結案。 至於誤買我卡片的客人,據說還沒找到。 然後,今天跟我同部門不同單位的同事告訴我 「她卡片竟然也不見了!超扯的!」 我上週六去現場處理時,還有清楚看到同事的卡片,放在一個大夾鏈袋裡,一張巴掌大的 紙條寫滿卡片所有人資料,我還特別line她提醒她去拿回來。 結果她今天早上訂的外送送來,外送員說還沒結帳,請她下午再去店裡拿卡片,下午同事 過去拿,店員就說: 找~不~到!又一張寄放的卡片消失了! 該MOS分店這陣子店長應該會很忙! ※ 引述《wild (逆轉勝)》之銘言: : 因爲工作需要訂早餐,去年十一月辦了一張mos二代卡(記名),辦卡時店員告知,可 : 將卡片寄放在店內,之後線上儲值就可直接從卡片扣款,不用多跑一趟!店員還展示, : 多公司都將卡片寄放在店內的,要我不用擔心!因此這張卡片從新辦到現在,照理說不 : 離開過該店。 : 前幾天準備再訂早餐,開啟app卻發現卡片被盜用!裡面多了一筆其他卡片轉入的金額 : 約300多)還有多筆其他分店的消費,之前的點數也幾乎被用光~ : 早上去詢問,剛剛店長來電解釋說是 : 「店員誤將我的卡片當成新卡售出!」 : 讓另一位客人將一代卡的餘額轉移到我的卡片裡。 : 舊卡卡號可以重複出售? : 卡內金額轉移時,不會和顧客核對金額? : 卡內點數不同,也不會確認? : 想請問大家店長的講法是有可能發生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23.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astfood/M.1558351734.A.B97.html ※ 編輯: wild (114.27.23.85), 05/20/2019 19:36:35
halulu: 感覺是內賊啊...05/20 19:35
medama: 扯 都已經出過事了還不警醒一點 05/20 19:36
bluecat5566: 這也太扯05/20 19:44
fireguard119: 我覺得應該要報案了吧 05/20 20:21
mytoychiu: 這間店也太誇張了吧05/20 20:27
abbry: 說不定誤售不是真實狀況05/20 21:00
pretzel: 如果客人的卡片是如你看到的放在夾鏈袋而且有寫資料,這 05/20 21:04
pretzel: 不可能是誤售吧05/20 21:04
這次沒有說誤售,不過就是找不到,當初我的其實也有貼字條,不過聽說「剛好」店裡沒 有夾鏈袋。所以掉了,才會被誤售。 ※ 編輯: wild (114.27.23.85), 05/20/2019 21:07:26
bseiqwkbk: 可能誤食了吧05/20 22:13
fayjai94888: 超怪 感覺有內鬼 不過也是有誠意 金點轉現金05/20 22:40
cufish0602: 感覺不單純啊05/20 22:40
rmoira: 呵呵 店員說可以放卡都不要信 搞丟一次就飽了05/20 22:52
dantes1013: 感覺案情並不單純05/20 23:11
sam613: 吉05/20 23:14
miniuser: 看起來比較像是手底下的人亂搞 店長背悶鍋05/20 23:56
koukuco: 感覺是有店員手腳不乾淨啊,反正出事了是店長賠,還是他05/21 00:05
koukuco: 們有辦法看監控抓出是哪個店員搞的? 05/21 00:05
AquaSKY: 這有狂,我不認為店長經過這次事件之後,會沒告誡自己家05/21 01:18
AquaSKY: 的店員要注意卡片遺失的問題05/21 01:18
arlun: 說不定在這之前就不見了? 05/21 11:43
不可能,我週六去還有看到同事的卡片。 ※ 編輯: wild (223.139.65.190), 05/21/2019 13:55:13
excercang: 2篇看下來,我覺得是mos員工拿去刷的 05/21 14:07
excercang: 你應該客訴給總公司 05/21 14:09
已填投訴單,謝謝提醒!主要是想知道後續調查結果和處理方式,畢竟之後還是會去消費 。 ※ 編輯: wild (120.114.240.1), 05/21/2019 14:36:28
enamor753: 我覺得有一種情況是有內鬼 告一波還可以賺一筆 05/21 17:00
gogoworm: 為下個顧客著想是應該吉,但不想走法律程序也能理解05/21 21:17
我有去警局備案,但是被警察杯杯勸退,並建議由店長去報業務侵佔~ ※ 編輯: wild (114.27.23.85), 05/21/2019 21:32:11
Goog1e: 警察都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05/22 15:56
Goog1e: 沒有備案這種東西 要嘛公訴罪的就用告發 不然就你自己提告 05/22 15:57
rooo2012: 直接回報總公司 05/22 18:08
excercang: 站長提告也有錯,是你要先告該分店,分店長再告店員業 05/22 18:34
excercang: 店長提告 05/22 18:34
excercang: 務侵佔,警察這種說法就是間接叫你別鬧,別煩我們 05/22 18:35
whhw: 大概是鴿子不想未破數+1吧… 05/22 21:53
Mozai: 警察這樣就是吃案,可以打110投訴 05/23 17:25
bbb22261: 業務侵佔的確是應該由店長報案沒錯,po主的情形跟警察 05/23 18:39
bbb22261: 報案,應該是報使用你卡片的那位客人侵佔,而這個客人是 05/23 18:39
bbb22261: 誰就要請店家提供資訊給警察,這樣才會迫使店家正視是否 05/23 18:39
bbb22261: 根本不是客人,而是員工業務侵佔 05/23 18:39
demonik: 噓警察水準 05/24 02:04
garcia: 所以原本的儲值被店員幹走/盜賣了?怎麼看起來像在搞店長 05/24 16:35
ChungLi5566: 不是吃案好嗎 你又不是業主怎麼告店員業務侵佔 05/25 10:23
KKyosuke: 他可以告別的 05/27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