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1985 (藍琉璃)
看板firsttime
標題[心得] 第一次自己一個人進警局
時間Fri Mar 6 17:50:46 2015
如題,其實是為了4號晚上撿到的錢包。
那天回家整個心神都放在貓跟小說上,沒空理它,5號上班才有空翻開裡面是什麼東西。
結果不到巴掌大的零錢包裡面塞了將近兩千塊的鈔票(!!)、身份證、健保卡、金融
卡、健身俱樂部會員卡、榮譽國民證(這也是第一次看到),還有一堆發票明細表等等
等。
不否認,我看到鈔票呼吸都忍不住停頓,腦中瞬間閃過煙花跟康康舞還有一片歡呼聲。
實在是前陣子CWT敗家太多,現在看到別人的硬幣跟紅藍鈔都恨不得攢在自己手裡。
但那幾張證件頓時潑了我一桶冷水,腦中的歡樂場景馬上換成天使惡魔齊飛。
可惡啊混帳!為什麼裡面不能只放錢好讓我能心安理得的把鈔票昧下,一邊說服自己「
不是我不還而是找不到失主」!
將心比心,若是我也掉了錢包證件,暫不提財物損失,光重辦這些東西所花費的時間精力
跟金錢就足以讓我歇斯底里一萬遍啊一萬遍。
在幾經掙扎後,我到底要怎樣把這東西送回去呢?
交給警察?好主意,有監視有證據還有三聯單,前提是沒遇到把你當小偷的警察(來自朋
友親身經歷),第二是我願意花半個小時的午休在那邊做筆錄。PASS。
照著地址寄回去?也可以,可是失主戶籍台中我住台北,如果不巧他還是個離家出走的人
勒?PASS(不是我要腦補太多,任誰BG版逛久都能當上世間情編劇!)
為了玩意兒我煩惱了一天,後來還是決定交給更有公信力的警察局。半個小時?我忍了!
然後我就去了,在吃完晚餐還啃了顆芭樂後,順帶讓警察見識到什麼叫做「手機不離手、
寧可砍頭不抬頭」。
不,這是假的,我只是很緊張_(:3 」∠ )_
沒想到警察竟然聯絡到失主,還把電話轉給我聽…
但是林先生你真的不用跟我道謝…我要是早一點交出去你就不用多跑一趟…(是的…聽說
失主行動力很足的把遺失的東西都給停了還申請重辦…
在折騰了警察半個小時後,我得到承辦警察一句聽起來意有所指、「完成善事」的稱讚(
或者又是我腦補?),也順利拿到三聯單,然後安然的從警察局走出來,結束第一次(也
希望是最後一次),只有自己一個人的警局行。
不過最後我還是要說,自己的東西還是要保管好,就算貪圖方便錢跟證件還是要分開。
要不東西掉了真是一了百了,全部砍掉重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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