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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其實是為了4號晚上撿到的錢包。 那天回家整個心神都放在貓跟小說上,沒空理它,5號上班才有空翻開裡面是什麼東西。 結果不到巴掌大的零錢包裡面塞了將近兩千塊的鈔票(!!)、身份證、健保卡、金融 卡、健身俱樂部會員卡、榮譽國民證(這也是第一次看到),還有一堆發票明細表等等 等。 不否認,我看到鈔票呼吸都忍不住停頓,腦中瞬間閃過煙花跟康康舞還有一片歡呼聲。 實在是前陣子CWT敗家太多,現在看到別人的硬幣跟紅藍鈔都恨不得攢在自己手裡。 但那幾張證件頓時潑了我一桶冷水,腦中的歡樂場景馬上換成天使惡魔齊飛。 可惡啊混帳!為什麼裡面不能只放錢好讓我能心安理得的把鈔票昧下,一邊說服自己「 不是我不還而是找不到失主」! 將心比心,若是我也掉了錢包證件,暫不提財物損失,光重辦這些東西所花費的時間精力 跟金錢就足以讓我歇斯底里一萬遍啊一萬遍。 在幾經掙扎後,我到底要怎樣把這東西送回去呢? 交給警察?好主意,有監視有證據還有三聯單,前提是沒遇到把你當小偷的警察(來自朋 友親身經歷),第二是我願意花半個小時的午休在那邊做筆錄。PASS。 照著地址寄回去?也可以,可是失主戶籍台中我住台北,如果不巧他還是個離家出走的人 勒?PASS(不是我要腦補太多,任誰BG版逛久都能當上世間情編劇!) 為了玩意兒我煩惱了一天,後來還是決定交給更有公信力的警察局。半個小時?我忍了! 然後我就去了,在吃完晚餐還啃了顆芭樂後,順帶讓警察見識到什麼叫做「手機不離手、 寧可砍頭不抬頭」。 不,這是假的,我只是很緊張_(:3 」∠ )_ 沒想到警察竟然聯絡到失主,還把電話轉給我聽… 但是林先生你真的不用跟我道謝…我要是早一點交出去你就不用多跑一趟…(是的…聽說 失主行動力很足的把遺失的東西都給停了還申請重辦… 在折騰了警察半個小時後,我得到承辦警察一句聽起來意有所指、「完成善事」的稱讚( 或者又是我腦補?),也順利拿到三聯單,然後安然的從警察局走出來,結束第一次(也 希望是最後一次),只有自己一個人的警局行。 不過最後我還是要說,自己的東西還是要保管好,就算貪圖方便錢跟證件還是要分開。 要不東西掉了真是一了百了,全部砍掉重練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45.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rsttime/M.1425635452.A.49F.html
asa543: 推好人 03/07 00:33
jumpmanbo: 好心人推推v( ̄︶ ̄)y 03/07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