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kplaymayday (星期天的歷史學家)
看板gallantry
標題Re: [請益] 連續兩個同樣的字用兩點的典故
時間Wed Jul 20 13:55:57 2016
郎瑛在《七修類稿》題到「凡是遇到相同的字,下面可以畫兩畫,這源自於石鼓文內
。......現在都把這兩畫任意簡化成點兩點,雖然很可笑,還不算錯的太誇張。」趙翼的
《陔餘叢考》也有同樣的記載,只是更為省略。
但「重字兩點」畢竟是俗寫,清朝的乾隆年間,江西舉人姚近考會試時,遇到重字順
手點兩點而沒有寫出原字,閱卷的考官就判他「違例,交付主考官來討論。」主考官看一
看,同意違例判定,並上奏說:
這個本來就沒有明文規定,但是考生寫文章應該要謹慎,不得擅自用行書、草書來
答題,然後點兩點來省略。而且考試的時候,如果不依照題紙上的題目重寫,就應
該被驅逐出場。除了這張考卷按原判決以外,還請禮部明定規則,讓大家有共識能
遵守。
本文徵引書目:
1.[明]郎瑛,《七修類稿》(中華書局)。
2.[清]趙翼,《陔餘叢考》(河北人民版社)。
3.[清]陸以湉,《冷廬雜識》(中華書局)。
--
◢██◣ ◢ http://okplaymayday.blogspot.tw/ ┐ ◢███◤
█ █
██ ◤ █ ◣ ◣ ◣ ◢ blog←┘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58.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llantry/M.1468994161.A.7C3.html
→ asdf95: 這個從秦簡開始就這樣做,秦簡漢簡同字也是畫兩點 07/20 13:57
推 tomdeng: 這篇到底是回哪一篇? 07/20 15:05
推 mstar: 可能原作者刪文了。 07/20 16:41
→ Howard00: 何止秦簡.青銅器上的銘文都有"="這個符號.而且還不只 07/21 09:46
→ Howard00: 可以用"一個字",甚至還有一個=重複2~4個字的場合.. 07/21 09:46
→ F04E: 個人認為違例 等其他考官意見 07/21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