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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oeta (125.224.208.166 臺灣), 05/31/2020 15:53:48
「奏疏」在辭典裡面,現在是一個詞,兩個字分開來看,似乎也是一樣的意思。
不過看古文的時候,有時候是「上疏某事」、有時候是「奏某事」,是不是通用?
稍微查典章制度,知道明清時代有題本、奏本的公私之分,但官員也是經常公私不分的。
現在看到的「為某某事疏」都是紀錄公事,所以有此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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