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llcallABC (萬受之王)
看板gay
標題Re: 在一起10年偷吃是正常的?
時間Sat Jul 25 20:51:49 2015
※ 引述《for20117 (陳小佑)》之銘言:
: 我:剛剛朋友說他跟他在一起住一起的B偷吃被他抓到了!
: 他:在一起10年偷吃很正常阿!
: 我:所以長痛不如短痛,我們是否該分開了?(半年)
: 他:...
: --------------------------------------------
: 各位大大認為呢?
我試著用小說模式翻譯一下原Po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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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聽說陰九跟府蔥的事情了嗎?」我端了一杯咖啡,坐在男友面前,想跟他聊
聊天。
但男友卻一邊看著報紙,一邊心不在焉的回答:「嗯,你說那對在一起十年的情侶呀?怎
了?」
我實在不喜歡他一邊看報紙,正眼都不看我的樣子跟我講話。
於是,我把他的報紙抽掉,然後回答他剛剛的問題:「陰九偷吃,被府蔥抓到了啦。」
男友不耐煩的把報紙從我手中搶回,並且沒好氣的說:「在一起都十年了,偷吃很正常啦
!」
這句話什麼意思?在一起十年偷吃很正常?所以不偷吃是不正常?難道如果我們真的在一
起十年,他去偷吃被抓到,也會覺得理所當然?
「如果在一起十年以上後有人偷吃叫『正常』,那我們如果在一起十年是不是注定也會有
人偷吃?」我拍了桌子,他驚訝的放下報紙。「那長痛不如短痛。我們兩個才在一起半年
。我們分開吧!總比在一起十年後,在因為偷吃這種爛事分手來得好。」
男友一臉無言的看著我。好像不知道他做錯了什麼。
不知為什麼,反正我很憤怒。我等一下一定要在課堂中打手槍,卸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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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llcallABC (36.232.45.149), 07/25/2015 20:52:45
推 tupids: 請問付款方式在哪? (誤) 07/25 20:53
→ callcallABC: 我僅接受用肉體付費 07/25 20:57
→ tupids: 請笑納(燦笑) 07/25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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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zxc923: 府聰?我都唸普蔥欸! 07/25 21:31
→ callcallABC: 對不起 國文課常常請假 07/25 22:40
推 asd22019766: 感謝大大!!看到你的解釋我才看懂... 07/26 00:12
推 c22033015: 神人 讓我懂惹 07/26 01:05
推 gman1975: 秒懂!!!! 07/26 02:09
推 STEvenHey: 我覺得你可以用這一段寫個小說了。超屌! 07/26 03:42
推 rainwind56: 原原波要先出續集才有素材XD 07/26 03:58
推 cba840329a: 好文推 07/26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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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useman50: 英久跟斧蔥是見證同志自我汙名化的活歷史 07/26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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