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uka123ily: 沒有法案要投啥鬼 08/03 19:57
→ uka123ily: 沒有一個選項是存在的政策 08/03 19:58
→ paladada: 意見表達最重要,所以我才說投不投看個人 08/03 20:01
推 teemocogs: 我要辦對策討論會 希望大家來參加. 08/03 20:02
→ paladada: 怎樣的討論會? 08/03 20:14
推 quendigay: 08/03 20:36
推 joyceh: 覺得要同時想辦法向法務部表達人權不是可以公投決定的 08/03 21:31
推 uka123ily: 這三個都是特別法,只是名稱不同,法務部根本就瘋了 08/03 21:42
推 fashionlin: 大家趕快到連結底下留言打臉一下法務部吧! 08/03 22:38
推 grampus216: 同性婚姻法是三小??? 08/03 23:20
→ esasin: 到底有沒有邏輯啊...騙票也認真點騙好嗎 08/03 23:44
推 vodka117: 為何沒有修改現行婚姻法的選項... 08/04 13:16
→ kalestorm: 似乎開始湧進... 08/05 17:38
→ paladada: 投票不是重點,法務部的設定太容易做票了,發表意見才是 08/06 23:22
→ paladada: 我的本意,並非每個人都能在公聽會上發表意見 08/06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