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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s://goo.gl/KUgMRa 摘要: 第一:護家萌邀請大家看一個問題。 第二:演唱會的口號「愛最大~其實我們都一樣」是邏輯有問題的。 第三:異性戀結婚是為了養育下一代;同性戀者企圖破壞婚姻的定義是不負    責任的行為,也會是歷史的罪人。    頭腦清楚的人不會去支持同性婚姻。同性戀者的性行為是異常的。 第四:國際法認為:婚姻不是基本人權。    如果同性可以結婚,那戀物、戀童、偷窺戀、雙性戀、屍戀、人獸交    、一夫多妻、亂倫結婚要怎麼辦?        婚姻的架構是以能夠生育有血緣的下一代為基礎。    呼籲同性戀不要來破壞婚姻的制度。 第五:同性婚姻會對下一代性行為產生認知混亂,尤其男生受害最大,因為    男生有生理需求。    鼓勵同性性行為而斷了家族香火是不道德的。 第六:同志議題很繁雜,需要邏輯清明與詳細理解,因此要小心、仔細的研    究、認知與理解。因此不要單靠直覺倡儀同性婚姻。 【護家盟】針對阿妹邀請歌手開演唱會倡議婚姻平權新聞的回應︰ 第一, 在此,是我們邀請大家共同來看一個問題,不是護家盟的個別立場, 或站在對立的立場去訴說或訴求什麼。這是在此首先要說清楚的。所以不要 用個人立場去看大家的看法或分析。 第二, 針對演唱會的口號:「愛最大~其實我們都一樣(Love is King It makes us all Equal)」,首先,應該完全贊同「愛最大」,毫無保留的給 予支持與擁抱。 其次,對於「其實我們都一樣」語句,顯然是一個模糊的、語意不清的詞句 。雖然標題沒有指出我們是誰?誰應該一樣?但是顯然是指「異性戀與同性 戀的人格權,或同性戀的婚姻權」應該一樣。我們也完全贊同如果指的是人 的生存權利等等人權,「我們都一樣」是站得住腳的。 可是人與人哪會一樣?身高、長相、聰明才智、出身家庭、命運、男女性別 …等等「現實」都不一樣,如何「其實」呢? 如果是指同性戀與異性戀的生存權要一樣,則從來就沒有人說過同性戀的生 存權或人格權不一樣,其實不必刻意去強調「我們都一樣」,還說「其實」 ,如果是這樣想,顯然是自我對應與自我矮化。 如果指婚姻權要一樣,則等等說明,其實這不是一樣的。其三,英文上看到 了一個邏輯的連結,(Love is King It makes us all Equal),「愛是王 (最大),所以讓我們全部平等」,這個邏輯的因果關係有問題,我們平等 並非因為有愛才讓我們平等,我們是「天賦人權」,生而平等,是在生存的 條件上,社會應該給予平等待遇,有存在、受教育…等等的權利與平等。 我們也應該明白,同性戀者只是性行為上與一般人有差異,並不妨礙他們的 生存權、人格權…等等。 一個語句要讓大家去猜,而且有邏輯上的含混,這個口號有問題。 第三,認為婚姻平權法案代表了同志可否在台灣被視為「正常人」,這個邏 輯有問題。 其一,同志是否被視為正常人,不需要去爭取婚姻的平權,兩者的邏輯關聯 沒有必要性。多年來同性戀者訴求婚姻平權,是架構在錯誤的邏輯連結上。 異性戀結婚是因為要負責照顧、養育下一代,而有婚姻的制度,同性戀者只 是自己覺得沒被當成正常人,而去主張異性戀的婚姻權,從而企圖模糊或破 壞傳統婚姻的定義,這既不負責任,也會是歷史的罪人。 社會上絕大多數頭腦清明的人,不會去支持「同性戀者為了自我的肯定,而 去模糊或破壞傳統婚姻的定義」。目前民調確實有人贊同,應該是粗糙認知 或未能清楚議題下的一個立場或選項。 附註:在此只說同戀者的訴求,首先,同志一詞是一個語意不清的模糊名詞 ,國際上用LGBT代表四個族群,台灣只用一個名詞企圖代表模糊的族群。其 次,實際上有婚姻訴求的只有同性戀者,雙性戀與跨性別者並不會在婚姻上 做訴求。為了避免名詞定義混淆,以及敘述邏輯上的含混,必須分開說同性 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者等等。 其二,社會上一直有人強調「同志是否被視為正常人」?我們分析起來,包 括護家盟或社會人士,應該從來就不會把同志當成「不正常的人」吧?但是 可以確定的是,同志的性行為,應該說同性戀者的性行為,並非被視為常態 或正常。 即使今天同性戀者獲得婚姻平權,也無法改變社會大眾對於同性戀者的性行 為是無法認同的事實。因此同志費盡心力去爭取「婚姻平權」,也不會改變 社會對「同性戀者性行為是異常的」的認知與態度。 第四,針對「婚姻是基本人權」,這是錯誤的認知與推論。首先,包括國際 上的認知: 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內容並不包括同性婚姻在內,該公約 第23條,「(一)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並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 護。(二)已達結婚年齡的男女締婚和成立家庭的權利應被承認。(三)只 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締婚。」已指明婚姻是男女雙方 之間的事項。 二、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16條,「(一)成年男女,……有權婚嫁和成 立家庭。(二)祗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 才能結婚。(三)家庭 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 並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也明確指出婚姻 是男女之間的事情。 三、1.歐洲人權法庭2010年的判決指出,歐洲人權公約並未賦予成員國有承 認同性婚姻的義務。2.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也在2013年的手冊上指出「國 際人權法不要求各國允許同性伴侶結婚」p.51,同時再次重申人權宣言的男 女之間的婚姻。3.歐洲人權法庭在2014年的判決中又再次指出「一男一女結 婚及建立家庭是基本權利」、「應將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的傳統觀念納入保 障」。 因此從人權觀念與國際法來看,正確的是「婚姻不是基本人權」,也無同性 婚姻的根據。 其次,如果婚姻是基本人權,同性戀者的婚姻必須被平等對待,則 1.包括同性性行為在內的非常態的性行為有50多種,包括戀物、戀童、偷窺 戀、雙性戀、屍戀…甚至是同志遊行在街頭拿標語吶喊的「人貓爽爽,跨物 種成家」的人獸交…等等,這些非常態的性行為也都有結合或結婚需要,都 是基本人權嗎? 2.異性戀的性行為,包括一夫多妻、亂倫結婚…,等等,是否也都應該是基 本人權?如果是,美國一男子要求與自己的50部汽車結婚、澳洲一男子申請 和摩天輪結婚,都應該予以核准,何以都被駁回呢? 婚姻是男女雙方的身心靈多層次的結合與享受(個人),是養育與教育下一 代的責任(下一代幸福),也是國家社會穩定的基石(社會發展價值),最 根本的架構是在能夠生育自己血緣的下一代為基礎上所建立起來的後天制度 ,並非先天就有。 從來,婚姻就是一種社會制度,是在人類文明發展上逐漸形成的,並非人類 天生就有的權利。也因男女雙方的情感依戀、排他性、血緣純度等等,絕大 多數國家都發展成為一男一女的婚姻文明制度,並且用法律予以規範。 男同性戀者可以長期住在一起,但是各自玩各自的,互不干涉;女同性戀者 雖有情感依附,希望有長期穩定的關係,但未必要求婚約束縛。既然需求不 同,何以同性戀者卻要去破壞、改變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呢? 第五,同性戀要求婚姻去肯定自己,除了在邏輯上不通之外,根本上最重要 的是,同性婚姻之所以不宜納入法制化的原因,在於法制化代表背後的性行 為的公開認可。 這是國人應該予以反對的。當國家或社會對於非常態的性行為給予法制上的 依據,會對下一代孩子在性行為產生認知錯亂,從而嘗試非常態的性行為, 將遺害下一代,男生因為需要生理反應,尤其受害最大。 許多人對同志議題的認知不是非常清楚,很容易因為簡單口號「人權、平等 」、「因為愛所以要給予婚姻平權」的影響,去倡議並附和同性戀婚姻平權 ,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公開去倡議、推動婚姻平權,則等同推動同性性行 為,這是有「因果」的,因果不是宗教用語,是原因會造成結果的自然規律 ,當你的推動同性性行為,造成別人家男孩子嘗試同性性行為,成為同性戀 者,無法生育,斷了家族煙火,這難道不是不道德的嗎?難道不是在造因果 嗎? 第六,人的頭腦會因為一個基本連結而予以邏輯上的擴大,例如身邊有娘娘 腔的同學,就以為是同志,擴大為這個人應該被尊重,應該有人權,應該給 予婚姻平等權,誰不贊同就是沒有愛。 這是邏輯上的錯誤跳躍,實際上,每個環節都有細目,並非一個連結一個, 同志議題不複雜,卻很繁雜,需要邏輯清明與詳細理解,例如娘娘腔不一定 是會去與同性產生性行為的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未必娘娘腔,目前同性戀 者完全找不到任何天生造成性傾向如此的依據,來自後天影響的研究成果卻 非常多,頭腦的邏輯認知往往容易產生錯誤推論與不容挑戰的立場,我們自 己必須小心,凡事都應該仔細去研究、認知與理解,切莫因為簡單直覺與簡 化反應,就公然去倡議不宜的事項,製造不良的後果。很多事情不是「本來 就理所當然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8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63296824.A.7FD.html
howard2451: 哈哈 05/15 15:23
chang4red: 根本沒耐心看完XDD 05/15 15:29
WuMOS: 直接END 加檢舉 不用謝了 05/15 15:30
Neps: 又在鬼打牆 05/15 15:38
brisbane: 不知道從何開始吐槽 05/15 15:39
shengchiu303: 不意外 05/15 15:39
a3050909: 哈哈哈 看一半就在笑 直接end 05/15 15:40
mer5566: 整篇落落長的廢文 05/15 15:42
meltinicicle: 已檢舉+1 05/15 15:46
porkball: 男生因為需要生理反應,受害最大是啥鬼??? 05/15 15:46
Bickmiya: 真的好險我的基督教朋友都不是這種腦袋裝大便的 05/15 15:49
hagan: 通篇一字廢,打臉太簡單 05/15 15:56
taitaicheng: 奇文XDD 但還真的有人會被他們說服真夠扯了 05/15 16:04
violetstar: 一直覺得很奇妙…到底他們一直扯人獸交幹嘛? 05/15 17:04
keke991: 感謝畫重點xd 懶得看完 05/15 17:36
a745809: 檢舉失敗 05/15 17:44
hsufrog: 真的懶得看完XD 05/15 17:52
KCETinTW: 欲加於護家盟之罪, 何患無辭!!! 05/15 18:04
pppeeeppp: 已檢舉 05/15 18:28
winterheart: 根本看不完啊,通篇耍腦 05/15 20:00
wowowg: 已檢舉 05/15 20:17
ShineRay: 忘記檢舉惹 05/15 21:04
c22033015: 不明覺厲 05/15 21:10
sorawang: 我們當然不一樣,別拿你們這些髒東西來跟我們比 05/15 21:34
eoot: 廢文一篇 反正邏輯都是那些 出來談判又不敢 只會在那邊吠 05/15 22:49
sushi731: 好累喔可以不要看完嗎 05/15 23:11
lo17593ve: 懶得看 05/15 23:34
azzc1031: 看不下去直接END 真的奇文共賞 05/16 01:17
ezpaper: 一夫多妻 多夫一妻 一樣可以生育 為什麼護家盟要反對 說 05/16 17:58
ezpaper: 穿了就是聖經說不行嘛 還說不是宗教團體咧 05/16 17:58
xylophone135: 你的分類… 05/17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