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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昨天推出同性伴侶證 數字版都說是同志德政 有比沒有好之類的 但看到版上好像沒有討論 想說詢問一下水手們對這證件有何想法 個人覺得特別設計一個"同性"伴侶證有一種歧視的意味 為何不直接設計"伴侶證"就好? 而現在也沒法源依據,這證件的實際用途也不明,新聞還寫是醫院自行決定?? 相關新聞: 同性註記後 高市明又首創同性伴侶證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1110/986359/ 高雄市府在去年520,率全台之先辦理同性伴侶註記,陸續有台北、新北等9個縣市跟進, 高市府選在明天「光棍節」,將再首發「同性伴侶證」,曾辦理同性伴侶註記的同性戀人 們,都可到高市各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同性伴侶證」,遇急需證明與伴侶關係親密重要 場合,如要簽伴侶手術同意書,即可立即使用。 高市民政局強調,這是高雄市府對多元性別文化及人權尊重善意,像一張身分證件,前面 有當事人資料,背面註記伴侶姓名,但同性伴侶證不涉《民法》遺產分配等權利行使,單 純是象徵註記伴侶間堅貞情感,若遇伴侶需動緊急手術,醫院是否認同此證,由醫院決定 ,不過,這畢竟是官方證明,與以往僅有口述不一樣。 高市民政局說,高市從去年520辦理同性伴侶註記後,現有229對完成註記,期間有12對完 成註記後,申請撤銷註記。明首日核發同性伴侶證,有多對先前已辦同性伴侶註記戀人, 明一早要再申請同性伴侶證。(吳慧芬/高雄報導) 蘋果臉書: 「「同性伴侶證」遇急需證明與伴侶關係親密重要場合,如要簽伴侶手術同意書,即可立 即使用。」-->感覺很實用耶!!! https://www.facebook.com/appledaily.tw/posts/10155266574452069 怎麼聽起來怪怪的..... 不知道大家會想辦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78911396.A.2A2.html
imayday3029: 關於相愛,只要兩個人有心,其實不需要什麼證明來證 11/12 08:55
imayday3029: 明 11/12 08:55
danny78317: 會啊 11/12 08:58
bleach5438: 如果有必要 先申請 畢竟是一種保障 不過還是期待修法 11/12 09:07
future2010: 再怎麼有心,在醫院需要簽署文件時,更會覺得無力 11/12 09:45
LonelyAsgard: 真的有這用途嗎 法律沒訂定 有些醫院說不認的話那.. 11/12 09:46
lurara: 愛最大何須法律 11/12 10:07
niwa88: 感覺就是打標籤用的 11/12 10:12
adsuse: 持續往前推,而在過渡期,這是值得紀念的物品 11/12 10:17
df900127123: 不會...只是張沒路用的東西...我要的是結婚! 11/12 10:39
loveyouwei: 重點:醫院是否認同此證,由醫院決定! 11/12 11:08
sibom: 會啊 至少有東西能證明 而不是只是口說無憑 11/12 11:08
loveyouwei: 醫院若不認證明有何用? 11/12 11:11
loveyouwei: 沒法律效力的東西誰都可以自己做 11/12 11:16
ljqq: 會,至少多了一點點的幫助 11/12 11:16
louis0123: 雖然沒實質效用 但造成話題打廣告 接著各縣市都推廣 11/12 11:24
louis0123: 形塑所謂的共識意象 這不就是某些人要的共識嗎 我覺得 11/12 11:24
louis0123: 很正面 11/12 11:24
KCETinTW: 作秀搞錯方向的最佳例證 11/12 11:40
ioupoiu: 幹麻不身份證註記同性戀就好了? 還要浪費錢 11/12 11:45
ezpaper: 註記為護家盟 以後法院審判他們用聖經就可以了 11/12 11:48
pokota: 那不是沒有法律效力嗎 11/12 11:55
criesdady: 不是因為沒人幫異性戀制定責任相較於婚姻較低的伴侶法 11/12 11:58
criesdady: 嗎?請支持制定異性伴侶法! 11/12 11:58
pokota: 異性戀也該註記一下啊 11/12 12:14
Connels: 沒實際作用的東西 11/12 12:23
philandsam: 啊已經做了伴侶註記 申請這個證是要幹嘛?(疑問句) 11/12 12:25
philandsam: 意義跟用途不是一樣的嗎?只是多了一張證來證明你是Gay 11/12 12:26
philandsam: 而已啊 11/12 12:26
capricorner: 讓你方便攜帶的啦.............. 11/12 12:32
white9cat: 異性配偶相愛不重視是否有法律保障,是因為法律已經主 11/12 13:28
white9cat: 動做好各種意外發生時需要的防護網,同性伴侶在乎法律 11/12 13:28
white9cat: 保障,是因為足夠的法律保障保護彼此,意外發生之前我 11/12 13:28
white9cat: 們必須設想到各種可能,否則面對意外,我們就如打著赤 11/12 13:28
white9cat: 足走在碎玻璃之上,就如沒有綁上安全繩從大峽谷往上跳 11/12 13:28
white9cat: 一般。 11/12 13:28
white9cat: 相愛不能當保險,就如跟旅行社出去玩不是開心就好,不 11/12 13:30
white9cat: 需要買什保險,工作有錢就好,不需要在乎是否合勞基法 11/12 13:30
white9cat: ,是否有勞保有勞退。 11/12 13:30
justin999: 異性戀也要一張異性伴侶證嗎 11/12 13:40
flyidiot: 只支持民法修正。真正平等,非差別待遇。 11/12 14:52
snoopy710918: 有一張當紀念品也不錯 11/12 15:08
saureus: ioupoiu有事嗎 11/12 15:26
peter229655: 有種不戴套 11/12 15:44
howard2451: 樓上他是知名ID啦 不用理他XD 11/12 15:44
howard2451: 樓樓樓上 11/12 15:44
phooom0188: 不會 11/12 16:00
tycyfhs: 沒男友@@ 11/12 16:05
hitsuchi: 法律沒定都沒用 11/12 16:46
vsss: 法令要過才有用。伴侶證連八天婚假都請不了...... 11/12 17:37
RFV123: 我個人覺得有點浪費資源說真的 11/12 18:02
RFV123: 作秀意味濃厚,我520投民進黨。說實話而已~ 11/12 18:03
reifind: 至少是個好開始喔!! 同婚還是要通過!!! 11/12 18:23
uka123ily: 這證件跟公文的差別是什麼? 11/12 22:28
beojoch: 方便攜帶而已,沒什麼不同,不過我還是會去辦,公文都不 11/13 00:36
beojoch: 知丟去哪了! 11/13 00:36
garlic1234: 會員卡,然後沒屁用 11/13 00:48
house40105: 比良民證還沒用 11/14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