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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bcrew (Working Below The Hype)》之銘言: : 我本身支持同志婚姻 : 但為什麼不循序漸進呢?我希望可以被說服 : 認真提問非反串 : 法務部的資料,世界上190個國家 有同性合法婚姻的23個國家 : 23個國家裡有21個國家都不是一步到位,都先經過同性伴侶法 : 如果這次台灣一步到位直接修民法,不但是世界上唯三這樣做的國家,而且也是亞洲第一 : 個這樣做的國家。 你可以查查,沒有一步到位的國家, 人民宗教文化是什麼,然後再反問自己, 那樣因為宗教而妥協的情況,在台灣應該被適用嗎? (台灣主要是拿香拜拜,燒金紙的。) : 如果一步到位真的這麼好,為什麼這世界上沒什麼國家做? 如果要比,我更想問為什麼更為性別保守的國家 都願意讓跨性別不手術換證了, 台灣的跨性別人權還在原地踏步。 人權不是這樣比的, 要比的是最後沒有同婚或近似同婚法律的國家有幾個? 為什麼許多國家最後還是同婚合法了? 我們現在談的同婚,前面已有二十幾個國家可以參考, 同婚會否造成什麼社會危害,是已有可借鏡參考的對象的, 我們沒有道理再繼續因擔心同婚帶來什危害, 而不敢同婚合法化。 : 其實我認爲更重要的是跟亞洲國家比較,畢竟文化背景較相似。拿死刑當例子,有死刑且 : 灣執行死刑沒什麼好訝異的。 : 可是一但直接修民法,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合法結婚的國家。在亞洲的比例將是1.8% : 我的問題是,如果修民法真的這麼好,為什麼其他亞洲國家不做? 建議比較下東亞國家,同志友善/性別平權/民主法制的情況, 同志友善我記得台灣是排第一的, 性別平權日本目前還不如台灣, 民主法制新加坡還不算完全的民主, 有哪個國家和台灣有差不多的條件可以談同性婚姻嗎? : 如果直接一步到位修民法這麼好,為什麼那21個國家要循序漸進? 前面已有21個國家可以去了解繞路後, 付出的社會成本有多少, 了解即使繞路,最後仍然還是殊途同歸的走向同婚合法化, 我們為何還要明明有筆直的路線可走不走, 還要繼續跟著前面21個國家,繞路浪費社會資源? 咱們有必須繞路的理由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30.7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79564381.A.03F.html
subcrew: 推理性回文!受益良多11/19 22:15
※ 編輯: white9cat (110.30.73.7), 11/19/2016 22:25:38
pan0800: 11/19 23:54
kickriver: 17日林靜儀和邱太三的對話有提到,德國立特別法是因為 11/20 06:22
kickriver: 憲法裡已經把男女說死了,不立特別法得修憲。 11/20 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