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a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想想覺得還是重新回一篇好。 1.私下人工滴精(非配偶的精子)不可能期待法律保障 現在私下滴精就算女女伴侶彼此關係變質, 因為沒有婚姻關係,所以不會有延伸問題, 但如果有婚姻關係…… 「生母怎麼證明是私下滴精, 不是婚外性行為(刑法通姦,民法妨害家庭)?」 畢竟老婆生了個不是自己基因的孩子, 在過去的判例裡,是「婚外性行為的鐵證」哪。 2.民法婚生推定,非生母方的親權 否認訴/強制認領都是看基因鑑定 雖表面上婚生推定不看基因,但只要提出基因不匹配證明, 法定雙親/子女/基因生父都可以推翻婚生推定的親子關係。 這也是為什同性配偶不能適用婚生推定,如直接適用, (以下情境皆卵母同生母) 如非生母方不知情,不同意孩子的出世, 還是直接成為母親?其該以什為依據提否認訴? 基因不匹配可以當依據的話,一開始就不該適用婚生推定了, 不是? 異性配偶,男方最起碼可以事前自體結紮拒絕有後代。 同性配偶,非生母方事前拒絕預防都沒法做, 然後孩子出生,不論知情同意與否,都強制得當媽? 孩子的權益要被保障,非生母方的意願就不用顧慮嗎? (人工生殖法有保障父母雙方意願。) 人工生殖子女與父母的關係, 以人工生殖法給予「婚生保障」較妥。 3.人工生殖法修法不是現階段可以做的。 這部分前面的人已經說了,我不想複製貼上。 4.國內不承認的「國外人工生殖行為」, 不論異性戀還是同性戀「都一樣不受保障」 國內法規不承認代理孕母,所以如女方子宮不健全無法受孕, 還是只能得遠赴海外進行人工生殖(代理孕母)。 孩子出生後,一樣不適用婚生推定。 生父認領,母親繼親收養,比女女同性配偶還要複雜些。 (男男配偶,未來應也是如此。) 5.人工生殖法不只是「同志的事」 人工生殖法要修我完全贊成。 但是不能只是為了保障「部份人工生殖子女」(女女配偶子女), 而忽視「其他沒被保障的人工生殖子女」。 (異性配偶代理孕母子女,男男代理孕母子女) 要改這特別法,是要去全面性照顧到「未被保障的族群」 而不是「因為同志需要,所以現在改」, 那樣就變成「只有女同志的子女有保障,其他沒有」, 或是「只有同志國外人工生殖(代理孕母)行為被保障,異性戀沒有」, 那種耍特權的修法,根本上就有問題。 6.同志國外人工生殖不被法律保障,和同性婚姻是不同議題 同性婚姻是民法,人工生殖是人工生殖法, 他們本來就是兩個不同的法,怎麼混為一談? 同性配偶不適用婚生推定,是因民法婚生推定是「血緣主義」, 同性配偶不適用人工生殖法,是因人工生殖法的「條件嚴苛」, 這兩者間無衝突性,無互斥性,更無關聯性,怎麼能併談? 「海外人工生殖(人工受孕/代理孕母)」, 也不是同性婚姻通過與否,問題會有不同的,不是? 代理孕母延伸閱讀: 台灣醫事安全法學論壇-誰是我媽媽?-代理孕母爭議 https://goo.gl/lZ1MkD 聯合新聞網-出國找代孕 醫師:天價沒保障 http://udn.com/news/story/9228/1418940 民視新聞頻道-國外找代理孕母 小孩險成國際人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3YbM7HqHi4
-- 20161225補充: 根據同志家庭lala的說法,國外合法代理孕母, 可於國外先解消孕母的生母身分,再帶回國外進行出生登記, 如此一來,可迴避「生母親權」爭議。 (但母親/非生父方的親權,可能還是要另外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32.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82196104.A.B79.html ※ 編輯: white9cat (123.51.219.198), 12/20/2016 09:45:15 ※ 編輯: white9cat (123.51.219.198), 12/20/2016 09:45:32
Nausicaae: 我的問題其實很簡單。目前婚生子女是以具有雙親為原則 12/20 09:48
補充: 「婚生子女是以具有雙親為原則」, 在民法的婚生推定下,僅適用配偶雙方精卵結合的自然受孕, 不適用非配偶雙方精卵結合的人工生殖。 非配偶雙方精卵結合的人工生殖, 要 1.國內人工生殖法承認 2.有配偶雙方表示同意的文件證明 才能有婚生認定。 (國外非雙方精卵結合的人工生殖,是鑽法律漏洞,且有否認訴風險。)
Nausicaae: ,是不是修正後在同性婚姻下的婚生子女為是以單親為基 12/20 09:48
Nausicaae: 處,會不會有雙親全看同性配偶是否願意去法院辦理收養 12/20 09:49
Nausicaae: 認可。法律的運作不是建立在人的善意之上的。 12/20 09:49
這個問題,要從人工生殖法解決或是想辦法禁止同性婚約當事人生孩子。 前者要有同性婚姻合法化事實的前提,才可能進一步討論。 後者……未婚女子懷孕生子都無法禁止了,怎麼可能禁止同性婚約當事人生孩子? 法律的運作,不能只是「假設問題」,要有「事實根據」與「實行可能」, 現況沒有「同性婚姻合法事實」,不可能進一步討論「同性婚姻下的人工生殖法修法」, (這就如國內不承認代理孕母,自然未進一步討論代理孕母-孕母/子女的法律保障) 禁止女性在異性婚姻外的狀況懷孕,則是根本沒有「實行可能」。 ※ 編輯: white9cat (123.51.219.198), 12/20/2016 10:09:39 且就算能夠禁止同性婚約當事人於同性婚姻關係存續狀態下生子, 同性婚約當事人還是可以先有懷孕事實再結婚再繼親收養, 這樣的禁止有什意義嗎? 你應該不是只想滿足[婚姻關係存續時的出生孩子要強制有雙親保障], 這種流於表面,卻沒有實質意義的保障吧? ※ 編輯: white9cat (123.51.219.198), 12/20/2016 10:23:31
Nausicaae: 我想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過要禁止同性配偶生小孩,反而三 12/20 10:22
Nausicaae: 番兩次提到應該配套修正人工生殖法,讓同性配偶可以正 12/20 10:22
Nausicaae: 大光明的生小孩。至於人工生殖法23條的經配偶同意擬制 12/20 10:23
Nausicaae: 為婚生子女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不是? 12/20 10:24
配套要有同性婚姻合法化事實,且如女女人工生殖被承認, 可以以較低的門檻在國內進行人工生殖,異性配偶豈能無平等適用情形? 又憑什麼男男人工生殖(代理孕母),仍無保障?
ksng1092: 人工生殖法是配套,但你的立場是不是人工生殖法沒修好之 12/20 10:25
ksng1092: 前不要修民法? 12/20 10:26
ksng1092: 民法不先修的話人工生殖法不可能修啊 12/20 10:26
Nausicaae: 不是喔!我贊成盡快修。但是如我之前提過的,現在有些 12/20 10:26
Nausicaae: 人只知運動,反而將專法、專章、專條、專款都打為歧視 12/20 10:27
Nausicaae: ,這是有問題的說法。至於其他法律的相關配套,也要考 12/20 10:28
Nausicaae: 慮,否則包括人工生殖在內,以及其他的福利遇到沒辦法 12/20 10:29
Nausicaae: 直接適用的情況,反而造成假平等的情況。 12/20 10:29
我反對 「同性配偶人工生殖子女」另訂「同性配偶人工生殖法」專法, 而非直接修改「人工生殖法」, 也反對同性配偶可以以「相對異性配偶較低的門檻」, 於國內進行成功率較高,費用較低的人工受孕。 要改「人工生殖法」,請先承認「同性婚姻合法」, 再一併處理「異性/同性婚姻人工生殖子女」的法律保障。 因為:異性婚姻人工生殖,不該法律地位「劣於」同性婚姻人工生殖。 ※ 編輯: white9cat (123.51.219.198), 12/20/2016 10:40:20
Nausicaae: 我可以貼簡至潔,也就是伴侶盟許秀雯律師的伴侶的原話12/20 10:55
Nausicaae: 給你:「尤美女版本明文排除,但許毓仁版本卻是納入婚12/20 10:56
Nausicaae: 生推定的,時力版則是保留現有法條不更動。目前三個版12/20 10:57
Nausicaae: 本尚未進入實質討論,誠心建議不要只討論尤版。12/20 10:57
Nausicaae: 即便某些法界的人認為女同志配偶在現有科技限制下無法12/20 10:58
Nausicaae: 婚生推定,但仍可以依照人工生殖法的邏輯「視為婚生子12/20 10:58
Nausicaae: 女」。否則依照尤版明文排除婚生推定,女同志伴侶生育12/20 10:58
Nausicaae: 子女將造成一定程度的風險,不能不慎重考慮。」12/20 10:59
Nausicaae: *引用結束。12/20 10:59
我知道伴侶盟當初的板本是直接把婚生推定納入修法範圍, 但我認為不應以民法婚生推定女女婚生子女,因這會延伸出 「婚外生父爭親權,不利非生母方」的問題, 「非生母方無參與生母受孕過程,卻共同承擔生育責任」的問題, 「非生母方以事後仍可以以基因不匹配進行否認訴不合理, 如不可以以基因不匹配進行否認訴,則又有忽視非生母方意願」問題。 民法婚生推定不直接適用,系因受孕精子不可能是「配偶」的, 縱使是跨性別同性配偶變性前凍精,也是以人工生殖法, 去擬定婚生關係,較可避免 配偶單方面進行受孕,另一方不知情未同意或受要脅的權益受損問題。 (跨性別同性配偶現在應該有適用人工生殖法可能) 故以人工生殖法,承認同性配偶人工生殖行為, 進而保障人工生殖子女的親權, 較可避免因基因不匹配,發生後續親權問題。 關於人工生殖法修法問題,我記得伴侶盟 也有在談話節目中表示過意見, 這部份我晚點找到資料會再補充。 伴侶盟-許秀雯:「另外很小的一些部份 如果要確認確實人工生殖法要不要開放給同性伴侶使用, 我想會是一個議題,但這件事我們根本就還沒有開始討論, 再來就是說,代理孕母當然他的爭議我知道它是高的, 衛福部過去也做了蠻多的研究及討論,所以這個部份也會是一個公共議題, 不論同婚過不過,它本來在台灣就是一個議題。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i6I5tImoXo&feature=youtu.be&t=24m31s
justforyou0: 推九命的說明,很清楚,問與答皆讓人有所學習。喜歡 12/20 13:12
justforyou0: 看見這樣的討論,有較全面考慮到所有人的權益。 12/20 13:12
akrsw: 12/20 21:48
※ 編輯: white9cat (123.51.219.198), 12/25/2016 10: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