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antasyNova: 權力分立 這本來就是立法者的責任跟領域 05/24 16:17
→ FantasyNova: 且立法者是民選的 等於是民意基礎 法治社會國民自主 05/24 16:17
你不要忘記當初的訴求就是定專法是歧視好嘛....現在這號解釋根本大開方便之門
推 ce3255666: 立院中修法派大於專法派嗎?我指人數 05/24 16:18
※ 編輯: wego5566 (140.112.77.158), 05/24/2017 16:18:44
→ FantasyNova: 所以說我覺得這篇有點對司法解釋有點誤解 05/24 16:18
推 n6335097: 至少這號解釋讓反對方不能再使用拖延戰術 05/24 16:19
→ FantasyNova: 我換句話說好了 這解釋根本不影響國會要怎樣處理立法 05/24 16:19
→ FantasyNova: 她只有強調 要著重同性間婚姻的權利 沒有下立場方式 05/24 16:19
→ sc220371: 大法官已經說明「限期修法或制定」,對於我國違憲審查來 05/24 16:20
→ sc220371: 說是一個很大的肯定了。 05/24 16:20
→ FantasyNova: 它的目的是再解釋 同性不能結婚 違憲了 05/24 16:20
推 yosikatu: 那沒關係阿,可以透過杯葛專法,2年後直接依民法阿XD 05/24 16:20
同性婚姻的形式、內容都是交由立法者決定,立法者要定出一套不同異性婚姻的專法
也不會違背本號解釋的意旨。
可以想見萌萌的下一步就是施壓立法院定出一套四不像的專法出來....
※ 編輯: wego5566 (140.112.77.158), 05/24/2017 16:22:04
→ asdfg567: 這確實是一大勝利 立法者永遠在拖怠 05/24 16:21
→ tinmar: 不修法制法 兩年後 依民法婚姻規章去戶政機關登記 05/24 16:22
→ tinmar: 所以 民法才是重點 05/24 16:23
→ asdfg567: 賴清德之前有說過 要不要給同婚不是討論與否 現在是要 05/24 16:23
→ asdfg567: 怎麼保障 雖然講的好聽 但沒時間壓力又面臨選舉 前瞻計 05/24 16:23
→ asdfg567: 畫有的沒的 如果沒釋憲 真的只能繼續吞 05/24 16:23
→ tinmar: 同婚派立委即使不修法 兩年後就能依民法登記 05/24 16:23
→ wps0315: 證實專法和專章這個作法,並不是歧視,而是實質平等的作 05/24 16:24
→ wps0315: 法之一。 05/24 16:24
→ tinmar: 現在是專法派抵制民法派也沒用 因兩年後就能依民法登記 05/24 16:25
→ tinmar: 2019/5/25 就能民法登記了 05/24 16:26
推 elle: 就是戰場回到立法院 還沒打完啦 05/24 16:30
推 Yelnats28: 這篇正確 05/24 16:33
推 malisse74: 萌萌要專法只是藉口 他們不要的 05/24 16:37
大家必須看得更細微一點,解釋文中有很多眉角是大家忽略的,
請不要一高興就以為什麼都贏了,拖個兩年就大勝利,兩年很長的
要注意,大法官對婚姻的定義是兩人親密、排他的永久結合,
所以一但結婚就得承擔忠貞義務
再來,解釋文只提到「婚姻」未提及「子女」所以大法官並未肯認後續關於子女章節
也可以一併適用於同性婚姻當中
所以說,不准同性收養小孩的專法,並不違憲
以解釋文效力不及於子女為由不准收養,也未必不會發生
同志們只要撐兩年就可以獲得最大勝利,但這兩年絕對沒有掉以輕心的本錢
※ 編輯: wego5566 (140.112.77.158), 05/24/2017 16:42:47
推 Yelnats28: 所以還是好消息 恭喜 05/24 16:40
推 godssun: 至少是一個進步 05/24 16:45
推 eric5604: 同意還是要謹慎,這次解釋讓修法變成必要的還是很感動 05/24 16:56
推 alleninwar: 法務部的立場是不認為現行民法違憲,就這一點來說,當 05/24 16:57
→ alleninwar: 然是大進步! 05/24 16:57
這並沒有跟法務部的立場衝突喔......法務部是專法派的,而且本號解釋未宣告民法違憲
是宣告我國目前並無同性婚姻相關規範的立法缺失違憲,其中差異不可不察
※ 編輯: wego5566 (140.112.77.158), 05/24/2017 17:02:02
※ 編輯: wego5566 (140.112.77.158), 05/24/2017 17:02:47
推 kr19930421: 感謝解釋,希望不要搞到立專法呀 不能領養小孩也是很 05/24 17:04
→ kr19930421: 慘 05/24 17:04
→ ksng1092: 現行的收養規定都沒有明文禁止單身收養了,要是專法搞出 05/24 17:09
→ ksng1092: 一堆禁止限制事項,兩年內要過就更難了 05/24 17:09
推 milton1991: 解釋文標的只在婚姻,不得逾越解釋範圍,收養當然大 05/24 17:10
→ milton1991: 法官在本解釋案不得討論 05/24 17:10
推 milton1991: 甚至更精確的是說,只能討論婚姻“成立”要件 05/24 17:13
推 serenitymice: 就個人理解,這號解釋讓挺同方免除時間壓力,因選舉 05/24 17:15
→ serenitymice: 而拖延某程度變成是有利的,另方面也因現行法被宣告 05/24 17:15
→ serenitymice: 違憲,可避免專法派以民法合憲為由強化專法正當性, 05/24 17:15
→ serenitymice: 再者釋憲有提到婚姻自由平等保護,反同之流的假專法 05/24 17:15
→ serenitymice: 應該也會有正當性不足之虞 05/24 17:15
推 alleninwar: 欸,釋憲題目有四個,其中法務部認為現狀不違反自由權 05/24 17:32
→ alleninwar: 跟平等權,而大法官認為有。這就是我說的差異啊,跟專 05/24 17:32
→ alleninwar: 法派、民法派什麼的本來就無關。 05/24 17:32
推 freiheitkino: 解釋文裡面的意思是目前的民法親屬編在同性婚姻範圍 05/24 17:56
→ freiheitkino: 沒有訂到相關規定,這件疏漏本身為限。這樣意思不就 05/24 17:57
→ freiheitkino: 得在民法內修了嗎?如果另立專法,等於違反這則釋憲 05/24 17:57
→ freiheitkino: ^違憲 05/24 17:58
→ freiheitkino: 這樣一來是不是等於終結了專法派,是不是這樣?@@ 05/24 17:59
→ alleninwar: 專法的內容不一定是歧視,在還沒見到具體條文之前根本 05/24 18:07
→ alleninwar: 無從判斷吧 05/24 18:07
推 cursedsoul: 依照他們那種態度,專法不歧視才有鬼 05/24 18:36
→ wowowg: 不高興難道要哭嗎? 05/24 18:42
→ alleninwar: 法務部原先強推專法的前提被拆掉了,對於他們接下來要 05/24 19:17
→ alleninwar: 以什麼理由推專法感到萬分期待 XDDDD 05/24 19:17
推 milton1991: 解釋文說了,管你立甚麼法,給我符合"婚姻"就對了 05/24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