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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銘言: : ※ 引述《wego5566 (WEGO!)》之銘言: : : 阿....事實上大家可以不用高興的太早,戰役並沒有結束好嘛.... : : 照這號解釋的意旨,並不是直接宣告民法的條文違憲,而是說立法者只在民法處理異性 : : 婚姻,卻忽略了同性婚姻的規制這件事違憲。但立法者要如何規制同性婚姻,是立法者 : : 的形成自由,立法者必須在兩年內完成相關立法,否則一旦兩年屆至仍無法規時,同性 : : 戀者可以直接適用民法之規定訂定婚姻契約。 : : 重點是..........並沒有說一定要修民法,立法者還是可以定專法規制同性婚姻。 : : 所以說立法院之後通過同性婚姻專法的話,並沒有違反本號解釋意旨。 : : 大家真的不用太高興,大法官只是把球踢回去給立法院而已。 : 稍早之前四點半的時候我有打電話給許毓仁委員, : 他當時也知道結果及知道網路上大家都很高興, : 他完全不打算拖到兩年後, : 他打算在兩年內就修民法, : 也就是說他還是怕兩年內反方推動了立專法或定專章。 賈伯楷分享的懶人包:https://www.facebook.com/bokaijia/posts/609631822576622 主文:民法禁止同婚違憲,兩年內給我修好。 理由: 1. 祁家威跟台北市吵架輸了來找我。 2. 他們說不許同性結婚違憲。 3. 他們說吵很久了很累累。 4. 法務部說同婚會讓社會道德淪陷,不知道怎麼教小孩。 5. 內政部說我聽法務部的。 6. 台北市說我聽大法官的。 7. 我來講話。 8. 你們弄三十年了還沒弄出同婚,我很失望。 9. 立委打架打十年了都沒弄出同婚,我很失望。 10. 我勉為其難幫你們解釋一下。 11. 我從來沒說過同性不能結婚。 12. 同性不能結婚都是下面人講的。 13. 我覺得同性可以結婚。 14. 我最大。 15. 反正同性可以結婚。 16. 反對理由都在放屁。 17. 總之同性可以結婚,給你兩年修好。超過兩年沒修好就自動合法。 -- 看到智障恐同崩潰就是爽,希望能更進一步推動反歧視法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24.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95624490.A.64F.html
hisayoshi: 推懶人包 05/24 21:26
Junhongz: 精闢 05/24 21:53
Lichtseme: 出處是你們最討厭的八卦版呵呵 05/24 23:28
sheepinair: 樓上有事嗎wwwww 05/24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