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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台灣現在的同志或同性戀團體真的有霸凌異性戀嗎??? 台灣的同志真的是如文中所說:強勢的少數霸凌弱勢的多數嗎???? --------------- 國中校長:同不同 不是誰說了算! 宋慶瑋/桃園市立福豐國中校長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出釋字七四八號解釋,認定《民法》親屬篇婚姻限制同性得為經營共 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親密性、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有違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平等 權,宣告違憲,這是亞洲第一個保障同志婚姻權的國家。 釋憲後仍有持續的不安 長期以來,台灣對於同性婚姻始終是持反對的意見,而今大法官釋憲對於同性婚姻應該持 以公平地對對待,做出釋憲的解釋,對於挺同與反同者,均產生極端的回應。社會不因為 釋憲後而安定,因為《民法》婚姻章、或在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還 有後續立法的攻防。 同性企圖掙脫壓制,爭取主體性 依照《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同性戀」一詞以同性者為對象,建立親密關係或以 此性傾向做為主要自我認同的行為或現象。又「同志」一詞泛稱非異性戀者,包含同性戀 、雙性戀、跨性別等,多指同性戀者而言。同性戀與同志這些名詞早存於社會,由於異性 戀父權體制社會的宰制,同性戀者被壓縮成為一種弱勢,同性戀者企圖掙脫此種弱勢,追 求同性的主體性,爭取認同。 歧視才是性別不平等的禍因 人類自有文明以來,歧視始終存在著,美國南北戰爭就是種族歧視最大的例證,白澳政策 也是一種種族歧視,其他如:富歧視貧、男歧視女、高社經歧視低社經、高知識歧視低知 識、高文化歧視低文化…,都隱約存在我們社會之中。 歧視一詞,依照《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解釋是「輕視,以不公平的態度相待。」 又性別歧視解釋為「在觀念、行為或制度上對於各種性別種種不等的對待方式。」當我們 審視周遭人際互動,我們不難覺察,確實存在許多對同性的歧視,大多數異性戀者最直接 對同性戀者的反應是,輕蔑地有聲或無聲「唉約…」,這代表著心中對同性戀者的歧視反 射動作,這是長期文化的使然,也是絕大多數異性戀者的自然反應。 社會正義可以保障弱勢 當人們因其種族/族群、階級、性/別、婚姻狀況、年齡、或障礙等因素而遭受不平等的 對待,就是歧視。為了消弭歧視,憲法第七條明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 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這就是彰顯社會正義的依據。 依照Rawls的正義論「社會中處於最劣勢的成員受益最大,並與公平救濟原則(just savings principle)相容。」也就是差別原則。社會正義的行使是保障弱勢,讓弱勢者 受到公平的待遇。 歧視融於生活,性別差別待遇難覺察 近兩年來,由於挺同與反同的爭論引起社會高度的重視,同性戀者長期以來認定被歧視, 爭取認同自不在話下,憲法最終也還給同性戀者一個公道。然而仔細省思挺同與反同兩者 之爭辯,關鍵在於社會「歧視」的未消除。而「歧視」是結構性的存在於社會各領域,而 不是個人感覺是否有「歧視」。即使感受不到「歧視」,並非「歧視」不存在,因為歧視 早與我們日常生活融合,無法覺察性別或法令制定的差別待遇。 強勢的少數霸凌弱勢的多數 受歧視者長期隱忍被歧視,當機會來臨時,有技術性地掌握權力、民代、媒體、藝人等高 影響力的機器,大肆宣揚同性的理念,爭取長期被壓抑權力的釋放。挺同者在社會人口上 ,雖然相對少數卻相當團結,但卻對於反同者極盡撻伐之能事,甚至於網路霸凌與責難, 中央與地方民代或家長團體噤不吭聲,造成在過程中,撕裂社會的和諧,這是爭取同性認 同的後遺症,隱而未知的多數社會大眾驚若寒蟬,原來的少數強勢反撲,讓多數人都覺得 好像不支持挺同,會受到歧視。 公平對待是社會進步的基礎 挺同與反同者各有支持者,是否在民法篇親屬列專法,留待立院決定。但對於轉變過程, 應該給予挺同與反同者機會表達的公平待遇,若一味的偏袒某一方,讓另一方覺得受到歧 視,不也是「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那般地粗暴嗎? 同性戀者長期被歧視,一旦握有強勢機會時,卻忘記被歧視的痛苦,況且此種對於同性歧 視,也是文化長期使然,非關個人。我們應該持有更開放的態度面對,不管少數或多數, 任何一方都應該受到公平的待遇,有尊重才會有認同,畢竟穩定與和諧,才是社會進步的 基礎。 總之,依照Rawls的機會平等原則,挺同與反同者都很重要,應該給予公平表達的機會, 曝光的平等、媒體報導的平等,最後的結果,同與不同,應該尊重個人意願,不是誰說了 算,而是任何一方能夠感受不到歧視,共同追求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 https://goo.gl/60r1Q2 我是男生,只愛男人。我是0號,愛跟高個子、體毛豐盛,身材粗壯的1號男人談戀愛 喜歡不同國籍、類型的帥哥、猛男、型男做朋友。已記不得、數不清和多少男人交往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65.212.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04747064.A.1AE.html
homosecret: 在網路霸凌反同?中央或地方民代和家長團體噤不吭聲? 09/07 09:24
homosecret: 這文章作者活在平行世界嗎XD還有到底是噤若寒蟬還是默 09/07 09:24
homosecret: 不吭聲,校長大人國文有學好嗎 09/07 09:25
swow: 腦殘… 又是一篇前面冠冕堂皇後面偷渡歧視的文章 09/07 09:26
swow: 那是不是所有受害者團體都要有加害者的保障名額啊? 09/07 09:27
tony84590: 呃@@ 09/07 09:28
homosecret: 他想講的東西很簡單嘛:反同沒有獲得平等表達意見的機 09/07 09:36
homosecret: 會,而且社會上的強勢意見跟我不同,所以我好孤單,我 09/07 09:36
homosecret: 被歧視。XD 09/07 09:36
uka123ily: 羅爾斯會哭吧 09/07 09:48
moonbeamsea: 又是既得利益者 + 階級意識 的醜陋嘴臉 ~ 校長又怎 09/07 10:00
moonbeamsea: 樣,腦子有長對地方嗎 ! 09/07 10:00
thankmilk: 強勢的少數不能結婚,有夠強勢XD 09/07 10:12
howard2451: 哈哈哈反同繼續崩潰吧 09/07 10:12
fffrien: 標準的活在平行世界 09/07 10:32
ezpaper: 不給反同的歧視 就是在霸凌他們 打人的喊救人 09/07 10:37
jkn59: 這種智商當校長? 09/07 10:48
sorawang: 繼續崩潰吧!加油! 09/07 11:02
GayAlice: 少威我愛你! 09/07 11:27
awei3952: 無言,這個校長還是桃園聲望非常好的校長…… 09/07 12:20
Sayd20: 既得利益者最討厭自己歧視人的權利沒了 09/07 13:05
hnj92: 哈哈 這校長真逗 09/07 14:32
jolin831206: 這種人可以當校長呢顆顆 09/07 15:36
noruas: 在美國不能罵黑人 在德國不能支持希特勒 在台灣不能喊統一 09/07 16:04
noruas: 每國都有一些言論禁忌 09/07 16:05
kevinet7410: 正義論這樣解釋 我看你也白讀了 09/07 16:49
bradley31013: John Rawls的正義論根本不是這樣用的吧 說實在的根 09/07 22:52
bradley31013: 本就只是用一個感覺很專業的理論唬弄看不懂的人 以 09/07 22:52
bradley31013: 為很有學術專業 我還第一次看到差異原則這樣使用 09/07 22:52
jie2922: 屁 09/07 23:51
eric5604: 說同志不到2%所以不要勉強多數人,自己講一些有的沒的沒 09/08 13:48
eric5604: 人鳥他們變媒體弱勢,又要哭都不尊重他們少數 09/08 13:48
padakim: 要拿社群主義來辯論的東西,怎會找羅爾斯?XD 09/08 18:28
padakim: 而且就算要找社群主義,在論點上也應該譴責一下歧視言論 09/08 18:29
padakim: 恐怕沒有一個社群的價值會贊同虛假,造謠出來的言論吧。 09/08 18:31
twol: 那政治立場不同的人每天都在互相霸凌嗎 09/10 09:06
twol: 什麼神邏輯啊 09/10 09:06
twol: 對同志支持與否的立場 本來就會有人支持跟反對 09/10 09:08
twol: 被反對就叫被霸凌 台灣每天都在被政治霸凌? 09/10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