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sng1092: 行政機關要說"我不是不讓你登記是系統沒這登記選項"然後 10/12 10:53
→ ksng1092: 一直拖一直拖,超簡單的 10/12 10:53
→ swow: 官僚心態,能拖盡量拖,拖到最後再來該太趕時間不夠... 10/12 10:54
噓 godssun: 拖拖拖~拖拖拖~ 10/12 10:55
→ ksng1092: 所以"就算民法沒兩年後自動適用"遇上雙手一攤的行政機關 10/12 10:55
→ ksng1092: ,結果還是大家來打行政訴訟... 10/12 10:55
→ qaz960749: 辛苦了 等2年後吧 10/12 10:55
推 BBBsun: 還是難過... 10/12 10:57
→ ksng1092: "民法修正案沒過根本沒關係等兩年就行啦"其實是錯誤期待 10/12 10:57
推 WhoLoveMe: 記者的法律素養實在是....原處分及訴願均撤銷,這是行 10/12 10:58
→ WhoLoveMe: 政機關輸好嗎!就是要原機關另為適法處分的意思 10/12 10:58
推 x747: 水啦! 10/12 10:59
推 tnit: 就是一個大家一起拖滿兩年的態度 10/12 11:19
推 effiee: 記者這樣寫沒錯 因為法官同時駁回同志希望法院命戶政機關 10/12 11:28
→ effiee: 給予結婚登記的訴求 10/12 11:28
推 Ajyumi0711: 繼續拖,下次大選又拿出來,唉 10/12 11:31
推 effiee: 立法不是件容易的事 所以大法官立了兩年期限 其實很多其他 10/12 11:34
→ effiee: 案例也會這樣訂 只要在兩年期限內完成 就不算拖 10/12 11:34
※ quendigay:轉錄至看板 lesbian 10/12 11:44
推 uka123ily: 從伴侶盟一開始提出法案,已經過很久耶 10/12 11:47
噓 ADYex: 拖 10/12 12:30
→ a40817298: 不是兩年嗎....? 10/12 12:31
推 luving: 行政機關能另為如何之適法處置~? 真好奇 10/12 13:06
噓 Tristanh: 旺旺不意外 10/12 13:13
推 WhoLoveMe: 是啊,行政機關根本沒有裁量的空間了 10/12 13:16
→ ezpaper: 兩年後 大家去登記 但其他婚姻權益不給 因為法條上寫的是 10/12 13:52
→ ezpaper: 夫妻是男女 告上法院 法院也只告訴你法院不能逾越立法 大 10/12 13:52
→ ezpaper: 家傻傻等兩年的結局 今天提前知道了吧 權益不去爭是不會 10/12 13:52
→ ezpaper: 有的 10/12 13:52
推 lilygirl: 推樓上。 10/12 14:05
→ ksng1092: 很多案例這樣訂...有很多嗎XD 另外南非大法官給一年而已 10/12 14:11
推 effiee: 急的人 就算只訂一年也嫌久 大法官已訂兩年 爭執這點無意 10/12 14:24
→ effiee: 義。大家好像都認定政府不會在期限內完成,目前實務上立法 10/12 14:24
→ effiee: 和行政機關都會依大法官給的期限完成,不修法對行政機關只 10/12 14:24
→ effiee: 會更麻煩,他們一定會提法案的 10/12 14:24
推 carterdunk: 水 10/12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