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tokyo2014: 明晚三溫暖互月工讓愛滋生也會爆表10/27 23:40
推 a198376k54e: 樓上八卦ㄈㄓ油脂也爆錶10/28 00:07
→ wahimodeux: 一樓很懂,難道你就是其中一員?10/28 00:30
推 G2S: 推一樓10/28 02:11
推 painttt: 不懂為什麼選這個會下雨的時期10/28 02:57
推 cosmoju: 沒人知道啥時會下雨吧 一直都是十月最後一周 去年也下啊10/28 05:16
噓 dghkrt3489: 按照集遊法,主辦人覺得不ok、警察覺得不ok就是驅離,10/28 06:11
→ dghkrt3489: 和「是否傷害他人」的標準根本無關,不懂別亂說,志工10/28 06:11
果然又來滑坡理論…………
理想狀態當然是《健康的社會意識能夠保障人民各自表述自己想講的事情》
不傷害他人這個前提
除了肉體上
還有包括心靈上
你也可以舉證我支持同志運動
傷了某些反同人士的心理衛生
但【任何傷害到別人的事物】
我們都要確認其脈絡
確認我們不是要去刻意傷害某些人而做這些事
而要是某些人因為自己偏見而覺得被我傷害到了
我除了致上我個人的歉意
但
並不認為我做的事是錯的
親愛的 你懂這其中的脈絡嗎?
現實面
我不是主辦也不是警方
當然沒有權利決定要不要驅離那些《他們覺得不ok就想驅離》的人
但是反過來想
如果我們是他們覺得不ok的人
那我們也是要被他們決定驅離
兩邊都各自厭惡並忽視對方
這是現實
卻不是理想的解決方式
我們有些人也不喜歡國民黨今年以黨團身份加入遊行
但並沒有人實際去阻止他們
因為在理想目標的前提下
讓他們來的確有其意義
這篇文最基本的立意
就是別因為偏見或一些自我設限
就覺得什麼事都是【理所應當如此】
如果可以放下想傷害別人的心
什麼都可以試著溝通
但
找上門的架 也要懂得打就是了
我覺得總要反覆講述 《人的行為不是只有非黑即白這件事》 很令人無力
只想反對的人總是會失去自己的判斷力
抓著一些自己覺得是對方語病的地方
無止盡地滑坡下去~~~~~~
想一下再發言 可以不用這麼森七七
→ dghkrt3489: 根本無權判斷是否ok。如果護家盟號召1000人去舉反同10/28 06:11
→ dghkrt3489: 標語,難道你要說他們不傷害他人所以可以忍受嗎?10/28 06:11
推 HAL10000: 雋愛光光10/28 06:24
噓 dghkrt3489: 自創「不能傷害他人」的標準乍聽之下有理,事實上沒10/28 06:40
→ dghkrt3489: 有依據。10/28 06:40
推 painttt: 就是好奇為什麼是十月底啊…七八月比較熱可以脫不是更好10/28 06:51
噓 leoliao1994: 樓上七八月是在開玩笑嗎?會被熱死吧…10/28 08:36
→ thankseafood: 十月涼涼的很好啊,只是剛好碰到下雨10/28 09:34
→ thankseafood: 這個很難事前預測到吧10/28 09:35
→ thankseafood: 說不定下午雨就停了10/28 09:35
→ thankseafood: 這兩天多逛西門町,視力應該可以補到2.010/28 09:36
※ 編輯: nalusiya (1.161.63.16), 10/28/2017 10:31:51
噓 s820912gmail: 高風險族群嘔嘔嘔 10/28 12:14
推 chauhoo: 樓上ㄈㄓ族群嘔嘔嘔 10/28 13:30
→ philandsam: 可以不要一直開國中生等級的嘔吐玩笑嗎(白眼) 10/28 13:35
噓 dghkrt3489: 你說要考慮脈絡是否是刻意的,意思是需考慮動機,按 10/28 14:44
→ dghkrt3489: 照這種說法,護家盟當然也可以說他的動機在於表達意 10/28 14:44
→ dghkrt3489: 見而非故意傷害同志族群... 10/28 14:44
噓 dghkrt3489: 就像台大新聲音案一樣,當意見相反的團體同時存在時, 10/28 14:49
→ dghkrt3489: 此時國家維持秩序、提供保護的功能就必須介入。若發 10/28 14:49
→ dghkrt3489: 生在何法聲請的集會遊行中,警方就可以也應該驅逐不同 10/28 14:49
→ dghkrt3489: 意見者,以維持秩序,保護合法集遊活動不受妨害與恐 10/28 14:49
→ dghkrt3489: 懼。而不是在那邊「假包容」實際上激化衝突,雙方再各 10/28 14:49
→ dghkrt3489: 自拍照,各自抹黑。我支持主辦方驅離過度裸露或鼓勵 10/28 14:49
→ dghkrt3489: 用藥的團體,否則,事後被抹黃抹毒,主辦方責無旁貸。 10/28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