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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這次的事件不是因為 複製貼上 是否等於 轉文 引起的嗎? 為什麼大家討論的不是這個點 而是其他一堆有的沒的阿? 置底閒聊區有人在吵說 複製貼上就是為了轉文 奇怪@@ 法律原則不是禁止類推適用嗎 如果板規有漏洞 為何不是先增修板規 而是無限上綱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50.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18406501.A.140.html
i689tw: 沒錯 你們這些玩屁眼的屁精給我聽好了! 02/12 11:36
拍謝 本人是仇愛滋甲的異性戀 你還是先算一算你這句推文該賠多少好了
ors: 因為只是找藉口來鬥甲甲而已啊。 02/12 11:39
一碼歸一碼 如果不是隔空水桶 也不會有這些事發生
fyer: 愛滋甲死屁精 02/12 11:40
ors: 所以是認為完全不經同意把整篇複製貼上轉到別板很OK? 02/12 11:42
victor3359: 領養的孩子發現兩個把拔屁眼都很大 然後被同學霸凌 02/12 11:42
IbakaBlock: 甲板主自己想當太上皇來個隔空水桶,再來水桶文下面又 02/12 11:43
IbakaBlock: 一堆甲甲在護航,林北看了就不爽 02/12 11:43
andy8568: 你看那些跑來鬧的衝出來第一句話就是模糊焦點的話 當然 02/12 11:43
andy8568: 會跑題 02/12 11:43
kevinet7410: 沒有類推適用 = = 02/12 11:43
IbakaBlock: 複製貼上叫做轉文哦? 02/12 11:43
kevinet7410: 法律解釋本來就不是只有文義解釋一種 02/12 11:43
IbakaBlock: 板規就是規定說轉文,你到底懂不懂轉文的定義是什麼 02/12 11:43
kevinet7410: 你從禁止轉錄跟禁止複製貼上的目的出發 就會發現兩 02/12 11:44
dandelion76: 唉額 八卦落跑板主跑來甲板刷存在感了 02/12 11:44
kevinet7410: 者都同樣被規範 02/12 11:44
IbakaBlock: 轉文是標題要出現轉或fw才叫轉文好嗎 02/12 11:44
kevinet7410: 站規呢 = = 02/12 11:44
對阿 轉文的定義不是 ctrl+X 然後標題前面有 Fw 嗎? 如果你要無限上綱成 只要具複製意義就叫轉文 這不是類推適用是什麼? 如果甲板覺得複製貼上也不被容許 為何不增修板規? ※ 編輯: Schulich (180.1.50.239), 02/12/2018 11:47:29
kevinet7410: 禁止轉錄就同樣包含禁止複製整篇貼上了 = = 02/12 11:45
IbakaBlock: 林北跟你講啦法律在規範詳盡前都不敢亂判了,就算修法 02/12 11:45
IbakaBlock: 之後也是不朔及既往好嗎 02/12 11:45
kevinet7410: 不是只有你沒有利用站方快捷鍵就就不叫轉錄好嗎 02/12 11:45
IbakaBlock: 自己沒規範清楚在那邊亂判還好意思說別人哦 02/12 11:45
kevinet7410: 所以我就說你法律解釋很爛阿 02/12 11:46
IbakaBlock: 甲板真的是凌駕於法律之上 02/12 11:46
kevinet7410: 哪裡亂判? 禁止轉錄就包含禁止整篇複製貼上 02/12 11:46
sassuck: 複製貼上跟轉文不一樣喔 而且隔空水桶本來就很可議 02/12 11:46
kevinet7410: 兩者的保護目的一樣 當然可以直接引用 02/12 11:46
sassuck: 禁止轉錄是禁止有轉文的方式把文章轉錄到他版 02/12 11:47
InnGee: 板主自己都知道板規沒寫完善 還硬要護航喔 02/12 11:47
sassuck: 如果板規沒有說禁止複製貼上 基本上就是沒有辦法抓 02/12 11:47
kevinet7410: 我覺得你們真的要從新學一次法律解釋 = = 02/12 11:47
是重新 not 從新 連音都能打錯 我很懷疑你的學養 究竟誰要重讀法律阿
kevinet7410: 從禁止轉錄就可以知道當然禁止複製整篇貼上好嗎 = = 02/12 11:48
sassuck: 不能說目的一樣就直接視作同一件事 02/12 11:48
itsshing: 就4論4R 02/12 11:48
iamhcy: 原來板規是刑法體系喔,真是受教惹XDDD 02/12 11:48
IbakaBlock: 那是你自己定義的,阿站規勒? 02/12 11:49
kevinet7410: 行政罰的確也不能類推適用啦 這類似行政罰 02/12 11:49
IbakaBlock: 我只有說法律,我是有說哪條法哦,某甲甲又在腦補了 02/12 11:50
kevinet7410: 嗯嗯 這就是你們的就事論事 = = 02/12 11:50
InnGee: 禁止轉錄就是禁止轉錄 轉錄是有格式的 跟複製貼上怎麼可以 02/12 11:50
InnGee: 混為一談 02/12 11:50
sassuck: 轉錄跟複製貼上就是兩件事情 02/12 11:50
sassuck: 你自己試著轉文就知道了 02/12 11:51
IbakaBlock: 所以説嘛規定現在就不清楚啊,沒人可以說明白轉錄定義 02/12 11:51
IbakaBlock: 到底是三小,啊可以這樣自由心證亂判哦 02/12 11:51
IbakaBlock: 你到底有沒有轉過文 02/12 11:51
itsshing: 歧視母湯ㄛ 02/12 11:52
kevinet7410: 從法規立法目的就可以推出不得整篇轉載好不好 = = 02/12 11:53
我就問一句 假設我今天在他板和其他人討論甲板的情況 內文引用了甲板的原文(以複製的方式) 並加以評論 請問這樣我是不是也該被水桶? 還是我應該適當更改原文 以免受罰? 倘若我更改原文 是否又有斷章取義之嫌 難道結論是 在其他板都不能討論此板任何文章? 這是否正呼應了八卦板所謂的 不可描述的某族群? ※ 編輯: Schulich (180.1.50.239), 02/12/2018 11:54:18
IbakaBlock: 那你自己定義的啊,現實法條有問題都要大法官出來解 02/12 11:54
IbakaBlock: 釋了,你是何方神聖? 02/12 11:54
kevinet7410: 如果用自己的話說就不是了吧 可今天是他直接把他整篇 02/12 11:55
kevinet7410: 複製貼上 02/12 11:55
kevinet7410: 一個台大法律畢業的律師 = = 02/12 11:55
kevinet7410: 你自己想想在臉書上也不行直接複製貼上別人整篇文章 02/12 11:56
kevinet7410: 然後說你沒有侵權 寫論文也不可能直接複製那段文字 02/12 11:56
kevinet7410: 說你沒有抄襲 02/12 11:56
itsshing: 大家都hen棒 02/12 11:56
sassuck: 每個律師都有自己的見解啊 OK的 02/12 11:57
itsshing: 暴怒的人挑起爭端 02/12 11:57
sassuck: 退一萬步講 那今天是不是應該由文章所有人向版主提出申 02/12 11:57
kevinet7410: 站規有說版主可以逕行判斷 02/12 11:58
sassuck: 訴 本版版主再向八卦版版主提出異議 看怎麼處裡 02/12 11:58
kevinet7410: 昨天在女版看到的 02/12 11:58
sassuck: 而不是這樣隔空水桶? 今天他複製貼上的地方又不是這裡 02/12 11:58
kevinet7410: 所以他請八卦版版主處理一下 結果被說成日干涉他板 02/12 11:59
kevinet7410: 事務 02/12 11:59
itsshing: 忍耐的人止息紛爭 02/12 11:59
sassuck: 你有跑過這樣的程序了嗎? 沒有的話你怎麼可以直接斷言? 02/12 12:00
sassuck: 我以前當版主的時候就自己有處裡過這樣的程序 很OK啊 02/12 12:00
sassuck: 女版哪一篇有這樣解釋站規? 可以丟一下連結嗎 02/12 12:01
sassuck: 這麼擴張的解釋我還真的很想見識一下 02/12 12:01
itsshing: 假如你生氣 仰望耶穌 仰望耶穌 02/12 12:01
kevinet7410: 我覺得這算文義解釋內阿 02/12 12:01
dandelion76: 奇怪了,隔空水桶講的是CCR板主那樣的行為吧。為啥 02/12 12:06
dandelion76: 甲板板主水桶一個未經同意就轉文的人也要被說是隔空 02/12 12:06
dandelion76: 水桶? 02/12 12:06
那也得先定義什麼是轉文吧
andy8568: 而且文章所有人就是版主啊…… 02/12 12:08
itsshing: 生氣不可到日落 02/12 12:08
dandelion76: miler被桶是因為他轉文的這個行為而不是他在八卦的 02/12 12:09
dandelion76: 言論,怎能稱為隔空水桶? 02/12 12:09
itsshing: 生氣給魔鬼留地步 02/12 12:10
ppigyou1: 歧視裝中立好棒棒 02/12 12:12
被害妄想症? 這篇在討論板規 哪裡74甲甲?
itsshing: 不要生氣 02/12 12:13
itsshing: 生氣吃虧是你自己 02/12 12:16
你在崩潰什麼? ※ 編輯: Schulich (180.1.50.239), 02/12/2018 12:20:55
itsshing: 窩在自言自語嗄 啾咪 02/12 12:23
dandelion76: 我真的覺得這不算隔空水桶,原po不要被ibaka那一掛 02/12 12:24
dandelion76: 的牽著鼻子走。btw,支持你提告一樓(?),有人該為自 02/12 12:24
dandelion76: 己的言論負責了~ 02/12 12:24
huikmn: 就算是匿名文章也是有著作權的,就算板規沒規定,法律也有 02/12 12:25
huikmn: 規定,你法律素養低落認為複製貼上整篇文章沒關係,到現在 02/12 12:26
winfred1992: 是指論八卦板道德雙重標準這件事嗎 統媒記者抄文偏頗 02/12 12:26
winfred1992: 帶風向就噓到爆 八卦板自己抄文擷取對自己言論有利的 02/12 12:26
winfred1992: 推噓文就推到爆?呵呵呵呵 02/12 12:26
huikmn: 還沒被告只是你運氣好,別再丟人現眼了 02/12 12:28
a13471: 如果是擷取部分內容評論可能還有討論空間,那篇連推文都 02/12 12:55
a13471: 直接抄過去了...基本上只是迴避了轉文的形式,但還是無斷 02/12 12:55
a13471: 轉載 02/12 12:55
oscar5203434: 甲甲愛攪便 02/12 14:27
uka123ily: 有種東西叫做漏洞填補。 02/12 17:50
uka123ily: 考慮禁止未經同意轉錄的立法精神,不是很清楚? 02/12 17:51
dandelion76: 某ibaka聽到對方是律師就中離了耶 02/12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