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vendaven1: 推 10/21 05:54
推 teemocogs: 我覺得反方對第12案的後果 沒想清楚... 10/21 08:46
→ eric5604: 樓上大大怎麼說 10/21 09:45
推 uka123ily: 專法公投可能催生伴侶法,然後異性戀就會想用 10/21 10:15
→ uka123ily: 開啟他們最不想的毀家廢婚路線阿 10/21 10:16
→ uka123ily: 然後台灣八點檔又愛演婆媳問題.... 10/21 10:16
推 boa000: 反正到時候他們還會在想盡辦法杯葛不用擔心啦 10/21 11:03
推 andi0524: 然後大法官釋憲的期限就默默的過了..... 10/21 13:37
推 bills5060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不在準用範圍內沒錯,但是公 10/21 16:45
→ bills50602: 民投票法第22條有可能可以被擴大解釋包含彩虹配件(雖 10/21 16:46
→ bills50602: 然我覺得這樣解釋不合理),所以還是有一定風險 10/21 16:47
推 todd0101: 那配戴十字架 是不是代表支持愛家公投? 10/21 19:13
剛剛打電話詢問了中選會,關於公投時的穿著,
衣服上如果有太明顯的宣傳意圖就會被退場喔,
例如:
以核養綠的黑制服,穿這個進場會直接退場!
(我直接問能不能穿這件,中選會說不行)
像是配戴十字架還是彩虹小物就比較難以判定,
但是如果被判定離場會沒收公投票,請大家注意.
[第22條]
在公民投票案投票所或開票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
一、穿著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
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在場喧嚷或干擾、
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
→ thankmilk: 而且第12案命題本身就很弔詭。 10/22 08:10
→ thankmilk: 今天如果是一個超級討厭同性戀的恐同,一定二話不說蓋 10/22 08:10
→ thankmilk: 反對,畢竟他會想「同性戀幹嘛需要給保障,差評!」, 10/22 08:10
→ thankmilk: 殊不知就變成同性戀好隊友了……。 10/22 08:10
→ thankmilk: 就有這個跡象。 10/22 08:12
→ thankmilk: 眾所周知Yahoo的使用者以年長/泛藍/保守者居多,但投 10/22 08:12
→ thankmilk: 票結果卻是同志們樂見的,這完全是因為這群人弄錯這個 10/22 08:12
→ thankmilk: 命題。 10/22 08:12
→ thankmilk: 一個連命題都完全看不出結果代表什麼的公投還能過,真 10/22 08:12
→ thankmilk: 的會讓人對審查的嚴謹度感到失望。 10/22 08:12
推 eric5604: 謝謝解釋 懂了 10/22 18:39
※ 編輯: XXXXGAY (114.44.133.176), 10/22/2018 19: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