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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ruruspring (garuru)》之銘言: : 大家好 我是風野 : 今天不揪團 : 而是因為負能量滿載所以上來吐怨氣 : 看到FB版上滿滿的呂X遠15億民調論 : 覺得不來提一下不行所以還是來噴一下 : (平衡報導) :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1658/3497574 : 公投真的只能是一場耗費15億的「大型民調」嗎? : 目前被公投推回去的同婚 : 情況有呂說的那麼樂觀嗎?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這次投票結果其實挺同的票數並不少,甚至可以 說是很多,只是反對方的票數更多罷了,然而這是很意外的事嗎?就 婚姻定義這案,或許有很大部分的民眾根本就不曉得在投什麼,對他 們來說,婚姻一男一女本來就是這樣,有什麼好投的,當然會蓋同意 ,他們並不會去思考為何有這項公投,以及這個「同意」帶來的影響 是什麼。 反而在這個議題的反對方,不同意婚姻限定一男一女的人,就很明確 是挺同的人,不然不會蓋不同意。 在這樣的情況下,挺同的有近300 萬票,也算很多了,而且看來隨著 時間推進還會更多,這是可以樂觀看待的事。 但就現在的票數看來,有另一件相當悲觀的事在於,現行公投法就創 制的部分或可稱是大型民調,走到真正立法以及立法的內容,還有很 多模糊空間,但是就「複決」的部分,依據公投法第30條,一旦通過 後就會失去效力(就是這次的電業法)。 也就是說以現行反同方的票數,無論你走民法、走專法,只要內容違 反他們的「傳統價值」,他們都可以提起公投複決廢止,且一旦複決 通過,立法機關兩年內不得再制定相同之法律。 例如現在幾乎就能肯定,若反同方提起廢止同性配偶領養權利(若之 後有的話),是一定會複決通過的,屆時不但實務上有矛盾(同性登 記配偶不能共同領養,但單身卻可領養),且大法官解釋與公投法之 結果也有矛盾,法律上有無解決程序,我認為這是現在應該提早思考 的。 (而且護家盟會只對領養有意見嗎?說不定對財產權也有意見。) 這個問題不解決,即便現在民法派硬幹,他們還是可以提起公投複決 ,直接廢除該民法的立法,且兩年內可以把民法封死,而台灣,還要 多少年才能破除所謂的「傳統價值」魔咒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7.18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43202898.A.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