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egan93126: 排成這樣QQ 01/10 09:41
噓 krufamine: 我不覺得用視姦這個詞這個詞代表失去理智== 01/10 10:19
→ simonfz: 有兩個5.耶 01/10 10:21
→ color3258: 這同學盯他老公在院子很久耶 而且她寫說 “這幾天我們 01/10 10:39
→ color3258: 全家都很害怕 我老公甚至想告到學校那“ 他老公想告人 01/10 10:39
→ color3258: 耶 01/10 10:39
→ color3258: 盯人又擅闖人家...這同學這樣也是危險人士耶 01/10 10:41
推 color3258: 她文章有留言~其實她擔心如果告上了~這學生被可能會 01/10 10:44
→ color3258: 被退學... 01/10 10:44
我又回頭看了一下她的回文,再次對照文意,她擔心的主體應該不是你想的那樣:)
噓 LCWA103A: 這三小 01/10 10:59
→ zhmmg25: 為了那篇奇怪文章排版你還真有心 01/10 11:30
同志版的精神是友善、包容。
對方既然是誠心發問不是來亂版,問的問題也確實牽涉部分對同志的誤解,
我們當然可以選擇耐心解惑或者袖手旁觀~
噓 jengjye: 都闖入人家家裏了還有人這樣護航...頗可悲 01/10 12:06
理由我文章講蠻清楚的,也許你正是那個此生從來沒有被戀愛沖昏頭的例外。
恭喜你~
推 waa006: 事情可以用更成熟的做法處理,讓雙方的傷害減到最低,不 01/10 12:42
→ waa006: 懂酸甲在崩潰啥,從這也發現,除了性向不同,一堆甲甲的認 01/10 12:42
→ waa006: 知與八卦版那些人無一不同,也就別抱怨人家歧視你,你自己 01/10 12:42
→ waa006: 是否有向上提升呢 01/10 12:42
我心戚戚。
推 nicedanny: 社會新聞常有殺人潑酸之類的,要用你的大智慧去化解難 01/10 13:07
→ nicedanny: 題,避免悲劇癸生 01/10 13:07
推 color3258: 撇除性向 這同學已經是危險人士了 01/10 13:16
推 c601002: 重點是拍完版也沒比較好閱讀... 01/10 13:39
這是真的XDDD
我僅僅是換行而已啦~ sorry
推 otter123: 「聲明」才對吧 01/10 13:45
推 otter123: 「胴體」啦 這篇更眼痛 01/10 13:47
已更正,感謝提醒
噓 joe2233344: 該尊重的地方還是要尊重 01/10 14:01
→ louis0123: 撇開性別來看 就是一堆電影及連續劇都有的情節 01/10 17:53
噓 MrCrocodile: 天啊 這篇到底在講什麼 那個學生的行為很明顯就是涉 01/10 21:21
→ MrCrocodile: 及騷擾 01/10 21:21
是騷擾沒錯呀。
這篇只是告訴大家,面對無心之失我們除了制裁懲戒,還有其他選擇~
噓 love88: 傻眼 01/10 21:57
噓 oxyo: 先承認你就是那位同學吧? 01/11 07:23
我也希望自己還是小鮮肉,可惜已經是大叔了 QQ
※ 編輯: bonix (114.36.233.144), 01/11/2019 09:21:46
※ 編輯: bonix (114.36.233.144), 01/11/2019 09:25:02
噓 MrCrocodile: 除了制裁懲戒這句話不是適合對受害者說的 就算學生想 01/11 12:22
→ MrCrocodile: 騷擾的是老公 自己家被闖入的老婆也會害怕擔心 那不 01/11 12:22
→ MrCrocodile: 只是吃醋而已 01/11 12:22
噓 MrCrocodile: 還有請不要把這種行為淡化為無心之失 這樣的騷擾行 01/11 12:26
→ MrCrocodile: 為是那位行為人的選擇 諮商輔導是要幫助這位行為人 01/11 12:26
→ MrCrocodile: 承擔自己的責任、調整行為 不會告訴學生這是什麼無 01/11 12:26
→ MrCrocodile: 心之過淡化責任 01/11 12:26
那請回答我幾個問題:
1.所以經過你認真的判斷,原PO的做法與用意並不是出自於「制裁懲戒」該學生?
2.所以經過你認真的判斷,該學生擅闖民宅的動機是要傷害原PO的家人?
3.所以經過你認真的判斷,原PO吃醋的原因是真的擔心老公被搶走,而不是出自於恐同?
4.所以經過你認真的判斷,該學生唯一一次擅闖熟識的師長家中,且未被告知這行為
不受主人歡迎,我們應該認定他「必然是存心犯之,而不是無心之失」?
5.原PO的初衷是希望我們能幫她對這件事想解決方法,既然你對我的建議持反對意見,
那可否講一下你覺得應該怎麼做?
推 MasterKai: 覺得很理性的分析而且很贊同這樣的作法,不過那麼直白 01/11 12:27
→ MasterKai: 沒經潤飾的語氣,我覺得當事人很可能跟這些酸甲一樣無 01/11 12:28
→ MasterKai: 法接受建議 01/11 12:28
噓 MrCrocodile: 呵呵 別人態度不一樣就說是酸甲 帽子扣得真棒 01/11 12:33
噓 aaXuan: 從4開始就有點怪怪的了,熟也不能直接登堂入室吧?7的話 01/11 15:05
→ aaXuan: 警察其實是不能直接進大學的,教職員宿舍有人擅闖找警衛 01/11 15:05
→ aaXuan: 很合理吧 01/11 15:05
應該是我文字表達方式讓你誤解了,一般學校警衛室的保全工作比較陽春;
如果真的要解決法律實務問題或認為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危害,建議還是通報警局。
但在這個例子,我覺得該學生是無心之失,程序上還不用走到報案一途。
噓 hehe12345: 好了啦,你這篇護太難看了啦,騷擾就是騷擾了,都造成 01/11 21:26
→ hehe12345: 人家恐懼了,別這樣好嗎? 01/11 21:26
原PO從來就沒有當面斥責或出言警告,該學生如何判斷這行為「違反當事人意願」?
※ 編輯: bonix (114.36.233.144), 01/12/2019 06:28:14
噓 MrCrocodile: 回應你的問題。1.當事人(包括老婆因為民宅被不告而入 01/12 10:10
→ MrCrocodile: )的確有資格要求行為人承擔責任,你也可以說這是所 01/12 10:10
→ MrCrocodile: 謂的懲誡。在臺灣大專院校過度追求而構成的騷擾的話 01/12 10:10
→ MrCrocodile: ,當事人也有權申訴要求行為人負相應的責任,可能強 01/12 10:11
→ MrCrocodile: 制輔導加上獎懲。2.不管這位學生有沒有心存惡意,他 01/12 10:11
→ MrCrocodile: 的行為的確造成他人的不適與害怕。我從頭到尾沒有說 01/12 10:11
→ MrCrocodile: 這學生存心傷害他人,別腦補。3.同樣是不是出於恐同 01/12 10:11
→ MrCrocodile: 也不是重點,而是過度追求造成的騷擾與潛在危險。4. 01/12 10:11
→ MrCrocodile: 為自己行動負責,做錯事承擔懲罰與責任。這位學生已 01/12 10:11
→ MrCrocodile: 經是大學生至少也18或者滿20了,並不是推一句未被告 01/12 10:11
→ MrCrocodile: 知就不用承擔責任。即使在輔導這樣的行為人,我們也 01/12 10:11
→ MrCrocodile: 是會告訴他雖然是無心之過但還是要負起責任。5.在臺 01/12 10:11
→ MrCrocodile: 灣我會建議該案件通報性平會與校安中心,因為兩造都 01/12 10:11
→ MrCrocodile: 是學校的人。在中國如果該學校沒有相關機制,通報心 01/12 10:11
→ MrCrocodile: 輔室之外,也可看看學校是否有相關訓育處室討論懲處 01/12 10:11
→ MrCrocodile: 與約談該生。必要時考慮至警察機關備案。當然推文很 01/12 10:11
→ MrCrocodile: 多已經提及老公可以如何拒絕,我就不多論述。 01/12 10:11
→ MrCrocodile: 另外,一開始我只是要告訴你騷擾行為會造成當事人的 01/12 10:28
→ MrCrocodile: 不適,請不要把當事人的情緒全都當成是吃醋或恐同這 01/12 10:28
→ MrCrocodile: 麼簡單。騷擾這件事需要我們審慎看待,當然並不是要 01/12 10:28
→ MrCrocodile: 多嚴重地懲罰或制裁這學生,但當事人有這種情緒是很 01/12 10:28
→ MrCrocodile: 正常的。你要求他不要有這種情緒或嘗試淡化這件事對 01/12 10:28
→ MrCrocodile: 當事人來說很不公平。另外,當事人直接通知輔導室、 01/12 10:28
→ MrCrocodile: 警衛室、上網諮詢意見都是正向的求助行為,當事人也 01/12 10:28
→ MrCrocodile: 未在網上公布學生可辨認資訊,沒有意圖公審。這件事 01/12 10:29
→ MrCrocodile: 情上兩方都有需要學習的地方,只依靠自己處理不見得 01/12 10:29
→ MrCrocodile: 是好事,有適當的第三方直接或間接介入更能協助這件 01/12 10:29
→ MrCrocodile: 事和平落幕。 01/12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