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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cvfrd (.)(.)》之銘言: : 專法名稱: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 政院版同婚專法曝光! 同性伴侶可結婚、繼承、繼親收養 : 同性婚姻爭議,歷經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釋憲至今已近2年,行政院今(20日)晚邀民進 : 黨立委開會討論。本刊獨家掌握,政院版專法草案避開民間挺同、反同爭論的「同婚」、 : 「同性配偶」、「同性伴侶」等名詞,以專法形式、中性取名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 : 釋施行法》,同性伴侶將可準用《民法》婚姻章規定結婚,另可繼承財產並繼親收養,其 : 他法律有關夫妻、配偶的權利義務也可一併準用。草案預計在明天的行政院會上通過,並 立法的根本鬼才啊 用數字命名有什麼不好? 完美迴避爭議 然後專法還提到可以準用民法婚姻章結婚,其他相關的法律條文也可以通用 這個專法,完全就是超聰明啊! 不得不佩服立法的人,真的是鬼才! : 送進立法院審查 : 台灣目前有18部以「施行法」為名的法律,最為人知便是《兩公約施行法》(公民與政治 : 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這次行政院所提「司法院釋字第74 : 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是台灣首度以大法官釋憲為名的施行法,草案明定,施行日在今 : 年5月24日,符合大法官釋憲的最後期限。 : 黨政高層透露,整部法案共20餘條,文字敘述則以「同性婚姻」、「共同生活」等字眼穿 : 插,另也避開反同陣營擔心的稱謂問題,整部法案沒有出現「夫妻」等稱謂定義,而是改 : 以「雙方當事人」取代。 : 特別的是,尊重宗教自由,政院版草案也提出,任何人或團體都依法享有宗教自由及其他 : 自由權利,不會因為此法施行而受影響。 : 行政院所提同婚法案主要是揉合了2017年5月24日的大法官釋憲精神,以及去年九合一大 : 選的公投結果,並以施行法形式以專法提出。在結婚規定上,草案文字敘述與大法官釋憲 : 相同,明定「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 : 久結合關係,以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換言之,同性伴侶可準用《民法》第4編親 : 屬第2章婚姻規定結婚。 : 結婚年齡也準用《民法》規定,同性兩人只要年滿18歲就可成立婚姻關係。財產及繼承上 : ,同性伴侶同樣準用《民法》第2章第4節的夫妻財產制、以及《民法》繼承編關於配偶的 : 規定。 : 至於民間爭論不休的同性伴侶收養議題,政院版草案明定,同性伴侶可以準用《民法》有 : 關繼親收養的規定,也就是,同性伴侶一旦結婚,其中一方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 : ,至於共同收養則不允許。 : 至於繼親收養的程序與異性戀婚姻相同,必須由社工專業評估及法院認可,依個案判斷是 : 否符合子女最佳利益。 為了避免此專法挂一漏萬,政院版草案明定,民法之外的其他法 : 規,只要是關於配偶、夫妻、結婚或婚姻,以及配偶或夫妻關係所衍生的規定,同樣準用 : 《民法》定義的婚姻關係。 : 換言之,同性伴侶結婚後的權利義務一併比照異性戀婚姻的相關規定,例如《國民年金法 : 》的配偶連帶繳納義務、《所得稅法》的配偶合併申報、配偶免稅額、配偶扣除額及《特 : 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認定標準等。 其他有關婚姻的權利義務,草案則以正面表列方 : 式規定,包括離婚、監護權、配偶扶養義務、近親不能結婚、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不能結婚 : 、重婚罪、婚姻無效的條件(如重婚、近親、詐欺或脅迫等)、生活日常(有同居義務、 : 家務分擔、生活費等)、相互繼承關係等可全部準用《民法》,但此專法未提及的權利義 : 務,則未準用。 :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220inv018/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D530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42.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50668389.A.065.html
tony84590: 到底是誰這麼聰明 02/20 21:13
fiction4569: 笑死,這個猛ww 02/20 21:14
fiction4569: 真的該支持一波了 02/20 21:15
lanx105: 把同婚的解釋留給社會自己去定義 真的厲害 02/20 21:17
cinm: 輸了面子贏了裡子,萌萌剛好相反XD 02/20 21:17
sueway: 想到排骨酥湯的梗 02/20 21:17
lunarblue: 這已經是在公投結果下,最好的方案了,全部準用民法, 02/20 21:18
lunarblue: 真鬼才無誤 02/20 21:18
Love911: 可是不能共同收養 02/20 21:19
umano: 還沒到終點 02/20 21:20
waa006: 讚 02/20 21:20
hisayoshi: 想出這招的人真的鬼才XDDDDD好想知道到底是誰XDDDD 02/20 21:26
Dragonites: 所以對現在已經有單方收養小孩的同志伴侶沒幫助對嗎 02/20 21:27
urban01: 煩不煩啊 還一直吵什麼共同收養 去找藍甲同志男神許毓仁 02/20 21:28
urban01: 幫你們提案啦 02/20 21:28
lescholar: 很想知道是誰想的法案名稱+1 02/20 21:30
Sayd20: 某樓不要那麼衝 有些同志會在意領養是正常的 但是我只能說 02/20 21:36
Sayd20: 先求有吧 平權還有很長的路走 02/20 21:36
acer4545: 繼續加油許毓仁啊 繼續補刀民進黨啊 等著看這部法多久會 02/20 21:46
acer4545: 被廢止 02/20 21:46
umano: https://i.imgur.com/r8GvOqe.png 02/20 21:46
ph777: 還有收養這塊可以努力 02/20 21:54
plutox: 謝謝基督徒為了同志結婚強推專法 02/20 21:55
swattw: 廢止效果就是直接適用民法所有規定,包含草案阻擋的共同 02/20 21:57
swattw: 收養 02/20 21:57
liebeshin: 化危機為轉機 不錯 02/20 22:12
farnorth: 目前感覺還不錯 02/20 22:14
ukgary331: 跪求命名鬼才 02/20 22:21
yuma0621: 哈囉~搜尋許毓仁,人在哪呢? 02/20 22:22
thsyou9527: 很好 02/20 22:26
xcvfrd: `X許毓仁目前跟朱朱倫在美國喔 02/20 22:29
SmileEMU800: 懂法律的人真的不是人XD 02/20 22:32
comesome: 反正管什麼名字反同還是會出來遊行 02/20 22:37
umano: 同婚專法曝光 同志社團挺、反同團體批「荒謬」 02/20 22:37
r50693: 要專法? 好喔 給你一部跟民法同等的專法 大概是這樣 02/20 22:38
MIZUYAMA: 其實我看到也覺得很厲害 幾乎沒有爭議 02/20 22:47
preppie: 請問這樣法案就通過了嗎?還是有可能再被立委擋下來? 02/20 22:48
umano: 立法院表示 02/20 22:48
jmt1259: 聽說名字是管媽想的 02/20 22:49
debby0418: 立法院定生死囉 02/20 22:49
jmt1259: 要擋也可以r,小心不要拖超過5/24 02/20 22:49
yuma0621: 這是政院版的法案提案,還要進立院三讀過後才算數 02/20 22:50
yuma0621: 接下來很有可能被國民黨立委擋,或是說一定 02/20 22:51
umano: 提燈籠開夜市 02/20 22:51
debby0418: 反同說 拖過5/24也沒關係 只要哪天他們的專法版本過了 02/20 22:54
debby0418: 再適用回來就好(?! 02/20 22:54
umano: ....................... 02/20 22:55
uka123ily: 若先民法登記,之後專法就更不能低於民法。 02/20 23:00
uka123ily: 反同要拖不是不可以,只是浪費資源時間且無效的策略 02/20 23:01
lasp1: 萌萌真崩潰爽 02/20 23:03
npn1992: 竟然是管媽想的 02/20 23:11
ppptofff: DPP有同婚 KMT有和平協議 到底誰會勝出? 02/20 23:13
debby0418: 和平協議一堆人根本看不懂,只覺得能維持和平很好啊 02/20 23:27
beauty988: 推 02/20 23:29
r50693: 不要對明年選舉太樂觀...... 02/20 23:42
ppptofff: 不會只要DPP一直攻擊和平協議就至少五五波 02/20 23:50
tinmar: 法律將規定和平協議要公投同意票900萬以上才能通過 02/20 23:54
tinmar: 反同婚還能有"集體"共識 02/20 23:55
tinmar: 但和平協議在統獨之分下 要獲900萬票很難 02/20 23:55
ppptofff: 無所謂,例如朱立倫,他是將會參選的身分發表支持和協議 02/20 23:57
ppptofff: 就算沒過只要一直攻擊他有這種想法就會沒完沒了。 02/20 23:58
wayne62: 不是管媽想的吧,這篇#1SRL7l-C (Gossiping) 說是幕僚想的 02/21 00:20
sleepyrat: 台灣選民都只看標題或關鍵字,不管內容的,然後票投完 02/21 00:22
sleepyrat: 了才google~~ 02/21 00:22
d125383957: 和協那種垃圾東西還需要攻擊哦 02/21 00:39
HuaLan: 基本上除了不能領養小孩 等於專法就是直接把民法搬來用 02/21 01:11
HuaLan: 這個版本已經是非常友善的了 02/21 01:11
lovedora723: 尤美女 02/21 02:14
demitri: 和平協議一定是台灣屬於中國來簽 中國就法理上可以統一了 02/21 05:40
demitri: 把和平協議奉為神主牌的人 你們不知道這有多危險嗎? 02/21 05:40
demitri: 這邊是gay版 總之恭喜了 02/21 05:40
ss89204: 叫許毓仁出來提案阿,人勒? 02/21 10:36
ors: 簽了之後現在所有擁有的一切都會失去 02/21 11:34
uka123ily: 和平協議很恐怖,不要簽惡魔的交易。 02/21 11:35
wegoeni: 而且實質內容一堆準用民法,阿就是民法啊,這次立法很強 02/21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