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25383957: 藍甲好了啦藍甲02/21 00:33
我沒有說政院版不好,我的意思只是...同志完全沒有獲得勝利,贏的還是專法派。
※ 編輯: dghkrt3489 (39.10.1.69), 02/21/2019 00:35:55
噓 maybeforever: 嘔嘔嘔嘔嘔嘔02/21 00:34
噓 mocca000: 來我幫你喊 民進黨騙票 2020教訓民進黨02/21 00:36
民進黨加薪減稅,拒絕九二共識,這些政績完全讓我會投給民進黨。同性權益方面民進黨
也比國民黨跟柯文哲友善,我一樣支持民進黨。但無論怎麼樣,在同婚議題上,同志都是
輸了。
→ cwcc0229: 狙公婊示:我只是想換個方法逗猴子開心又餵飽牠們而已02/21 00:37
※ 編輯: dghkrt3489 (39.10.1.69), 02/21/2019 00:40:40
噓 lunarblue: 公投結果就告訴你是用專法,所謂的輸贏在公投當天就已 02/21 00:38
→ lunarblue: 經確定了,為何還有人認為還有修民法的空間?02/21 00:39
→ wayne62: 以現階段的狀況,同志就是還沒有條件能贏。等同婚更普遍02/21 00:40
→ lunarblue: 正視現實02/21 00:40
不反對修專法,但反對把專法曲解為等同修民法。
※ 編輯: dghkrt3489 (39.10.1.69), 02/21/2019 00:41:40
→ lunarblue: 無法接受公投結果,那就兩年後再來02/21 00:41
→ wayne62: 民眾不會誤認同婚是洪水猛獸,再來看怎麼贏02/21 00:41
推 yuzen502306: 為批而批02/21 00:41
※ 編輯: dghkrt3489 (39.10.1.69), 02/21/2019 00:42:13
→ wayne62: 先拿下裡子,以後看再怎麼贏回面子02/21 00:42
→ lunarblue: 不覺得這是朝三暮四,反而比較像戰敗國簽約,能拿到好02/21 00:42
※ 編輯: dghkrt3489 (39.10.1.69), 02/21/2019 00:44:54
→ lunarblue: 約就該偷笑了,看清楚處境面對現實才是正確的 02/21 00:43
→ lunarblue: 就已經要另立新法"748實施法"了,當然是立專法,這哪02/21 00:44
→ lunarblue: 有疑問?只是內容偏向準用民法當然也不等於是修民法 02/21 00:45
準用民法=否認同志婚姻為民法婚姻的一種,這和下福盟的主張是符合的,這次獲勝的是
下福盟,不是同志。
※ 編輯: dghkrt3489 (39.10.1.69), 02/21/2019 00:48:13
→ lunarblue: 我是不知道"等同修改民法"的論點是從何而來,哪裡等同02/21 00:47
→ lunarblue: 了,都要立新法了,還哪裡等同 02/21 00:47
有些不熟法律的朋友真的這樣認為。準用與適用的差別非法律人可能很難理解。
→ lunarblue: 獲勝什麼?實質得到的才比較重要。再次強調,真要講誰獲02/21 00:49
推 farnorth: 有經歷公投過的人,都清楚知道這不叫修民法,應該沒曲 02/21 00:49
→ farnorth: 解的問題 02/21 00:49
→ lunarblue: 勝,下福盟在20181124時就已經獲勝了,跟這748法根本 02/21 00:50
※ 編輯: dghkrt3489 (39.10.1.69), 02/21/2019 00:53:00
→ lunarblue: 就是戰敗處理有關?在這748法上定輸贏?(早就輸了)02/21 00:52
→ lunarblue: 現在同運只是在慶幸這專法的待遇比預期的好罷了,輸贏 02/21 00:53
→ lunarblue: 什麼? 02/21 00:53
噓 tysh710320: 公投結果就是專法 除非你有辦法說服大眾呀 02/21 00:53
→ d125383957: 勝負早就在1124就分出來了好嗎= =02/21 00:55
推 lunarblue: 今天不是748法否認同志婚姻為民法婚姻的一種,是在1124 02/21 00:55
→ lunarblue: 公投就已經否認了 02/21 00:55
噓 yor: 公投結果你要怎麼交代?02/21 00:56
噓 roc1110: 你這樣解讀不對,所謂好不好,是看跟「誰」比,跟修民法 02/21 00:58
→ roc1110: 比當然是比較「不好」,但跟「同性共同生活法」比,是比 02/21 00:58
→ roc1110: 較「好」 02/21 00:58
推 lunarblue: 就像你先發投手出來在第六局丟個大局失10分,後面上來 02/21 00:59
→ roc1110: 而跟民法比,早在1124那一役就「輸」了02/21 00:59
→ lunarblue: 的敗處跟打者在後面幾局趕到只輸一分,最終結果還是敗02/21 01:00
噓 yor: 1124公投結果出來就已經幾乎注定無法修民法了 現在的結果已經 02/21 01:00
→ yor: 是兼顧公投結果跟修法要求對同志來說最好的狀況了 02/21 01:00
→ lunarblue: 北,然後會對那個敗處說"你弄輸了嗎"?敗處心想干我啥事 02/21 01:01
今天的結果是11/24所造成,如果你對11/24的結果感到傷心,就也沒理由對今天的草案感
到
開心,否則就是朝三暮四中的猴子。
※ 編輯: dghkrt3489 (39.10.1.69), 02/21/2019 01:06:09
推 liebeshin: 的確不是修民法 但已經算是符合釋字的精神了02/21 01:04
噓 akiehls: 少帶風向02/21 01:05
推 lunarblue: 戰敗後以為會割個大片江山賠個2000億金馬克,結果和約 02/21 01:07
※ 編輯: dghkrt3489 (39.10.1.69), 02/21/2019 01:07:50
推 a13471: 推 02/21 01:08
→ lunarblue: 出來割個鼻屎小島跟賠些小錢,輸還是輸了,但會不感到 02/21 01:09
→ NaoSensei: 沒有人說這等同於修民法,釋憲結果就是這樣 02/21 01:09
→ lunarblue: 開心的我就不知道算什麼了?反正我猴我驕傲,我就開心 02/21 01:09
推 lunarblue: 還有誰叫你這樣定義猴子的 02/21 01:11
噓 maybeforever: 說別人猴子,你又是什麼 02/21 01:11
推 lunarblue: 路還很長,之後的立院又是硬仗,如果無法在今天感到純 02/21 01:14
→ lunarblue: 粹的開心,我怕的是這些人如何撐過後面三個月的燒心 02/21 01:15
→ NaoSensei: 原po不喜歡的話可以不要用這個法結婚,不然你會變成猴 02/21 01:15
→ NaoSensei: 子? 02/21 01:15
→ Barrioss: 認為等同於修改民法的人很少,這篇完全畫蛇添足找罵而已 02/21 02:13
噓 spirit119: 歡迎參選立法委員 02/21 02:36
→ salvador1988: 要同時符合釋憲及公投結果 你說還能怎麼做? 02/21 03:47
→ salvador1988: 這已經是最圓滿的答案了 02/21 03:47
噓 edmonk: 公投如此結果,還有些人物願意相挺,此刻先鼓勵再說吧 02/21 07:26
噓 lc3b: 加油02/21 07:35
噓 debby0418: 帶風向的臭猴子到底是誰啊 藍甲夠噁02/21 07:52
噓 lyh0215: 這是要展示比大多數同志腦袋「清楚」又有「想法」的高尚02/21 07:54
→ lyh0215: 藍甲嗎?02/21 07:54
噓 s8955439: 只有你最清醒,在你眼裡別人都是猴子 02/21 07:58
噓 ken781222: 醒醒吧 我們公投沒有贏 02/21 08:00
噓 ILALY: 朝三暮四是以總數七為前提。但11/24後總數可能只剩二,現在02/21 08:21
→ ILALY: 至少給了五。我會算數,我不是猴子。 02/21 08:21
推 terry31131: 但總數依然不是七,而真正的平等是總數十,這篇文章想 02/21 08:32
→ terry31131: 闡述的是這個事情,我們不能這樣就安逸下來。 02/21 08:32
推 lunarblue: 十是以後很多年的事,現在好好守住五比較重要 02/21 08:46
→ NaoSensei: 法案都還沒通過就在說不能安逸== 能不能讓法先通過 02/21 08:46
噓 notmine: 你最厲害 那麼請你獻策看看執政黨要怎麼面對公投結果 02/21 08:46
→ NaoSensei: 順便一提就算是5/24直接適用民法也不是十 02/21 08:47
→ NaoSensei: 什麼都要十那不用玩了 02/21 08:48
→ lunarblue: 只能說面對現實,且戰且行,在2都可能拿不到的當下,有 02/21 08:49
→ lunarblue: 機會拿到5或7,即使這不是10,也應該覺得高興,不然撐 02/21 08:50
→ lunarblue: 不到10的到來 02/21 08:50
噓 acer4545: 給國民黨提案 你最滿意 02/21 08:55
噓 flightmoon: 大家都知道不是民法 你特地一篇是想秀存在感? 02/21 09:07
推 kiyoshiwong: 什麼朝三暮四,我不能坐七望八嗎? 02/21 09:26
→ terry31131: 我是說出我對文章的看法XDDD 02/21 09:53
→ terry31131: 個人意見是覺得院長這招很高明,對法案我是贊同的02/21 09:53
→ white9cat: 我很開心唷,這是朝三暮四沒有錯!02/21 10:23
→ white9cat: 但是這換湯不換藥02/21 10:23
→ white9cat: 我的認知和你不一樣02/21 10:23
→ white9cat: 重點是 「同性二人之間永久排他親密的共同生活關係」 02/21 10:23
→ white9cat: 的法律關係名稱,還是叫「婚姻」,而不是另個東西。^_< 02/21 10:24
推 NaoSensei: 因為釋憲結果就是這個啊02/21 10:35
※ 編輯: dghkrt3489 (27.247.65.240), 02/21/2019 11:10:30
噓 qlwkejrhtg: 這已經是公投過後能得到最好的結果了,我不在乎法的名 02/21 11:41
→ qlwkejrhtg: 稱為何,我只看法的內容,照這個法的內容來看我覺得這 02/21 11:41
→ qlwkejrhtg: 就是一種勝利,希望你別再崩潰下去了 02/21 11:41
推 palytoxin: 1124輸到脫褲連朝三都快沒了、現在有暮四就謝天謝地了. 02/21 11:50
→ palytoxin: 萌萌看起來又提廢除施行法公投了,高興一下還是要繼續 02/21 11:52
→ palytoxin: 拼啊 02/21 11:52
推 kyouya: 不然你加入護家盟和他們一起抗議,這樣好嗎? 02/21 12:54
→ ccgtdan: 異性結婚和同性結婚當然不一樣,所以準用沒問題啊,而且 02/21 13:12
→ ccgtdan: 我可以跟表弟結婚異性戀男可以跟表妹結婚嗎 02/21 13:12
→ NaoSensei: 民法本來就有規定近親結婚的問題,還有,748法沒提到「 02/21 14:44
→ NaoSensei: 性傾向」 02/21 14:44
→ thankmilk: 活在自己世界 02/21 21:30
噓 langerage: 藍甲可以不要鬧了嗎? 02/22 01:38
噓 shawnhayashi: 現在的條件政府最不越權就是做到此為止 02/22 02:18
推 cursedsoul: 這次推你一個,這只是階段性的獲得實質權益,但在名目 02/23 10:37
→ cursedsoul: 上還是妥協。該視時機繼續爭取最大權益。 02/23 10:37
→ cursedsoul: 明明原po表達意思應該是雖不滿意但還可接受,繼續爭取 02/23 10:40
→ cursedsoul: 最大權益,卻有奇怪的人想說好了啦,這樣就好了啦 02/23 10:40
→ eminem2003: 樓上新店藍甲一姊真的別鬧了 02/24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