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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ieee (小U)》之銘言: : 想問大家意見 : 如果情侶間(男男)彼此已經約定好 : 在性的方面可以做開放式關係 : 也就是雙方都可以出去找人約泡 : 只要約之前跟對方報備即可 : 想問,像這種性愛分離的關係 : 適合走入婚姻嗎? 還是建議先不要結婚? : 如果真的結婚了 法律上會遇到什麼問題嗎? 謝謝 認真回應一下好了, 我和另一半交往十六年多,今年剛結婚。 結婚前沒有因為OR有過任何問題, 結婚過後到目前為止也沒有, 也想不出來會有什麼問題。 如果你不覺得多元成家的法案會有什麼問題, 那其實走入婚姻的OR還相對更單純。 對我們雙方而言,婚姻的重要價值在於法律上的承認與權益的保障, 性生活不是生活的全部,當然也不是婚姻的全部。 即使結婚了,對方依然是獨立自主的個體, 他要怎麼使用或不使用自己的身體,那是他的自由。 約束對方的身體對我們而言不會讓生活更好, 這種事一個家庭一個個案,每對都不一樣, 我是找到了三觀契合的另一半, 也祝你幸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7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64535766.A.532.html
todd0101: 很多情侶在一起 並不是性愛的原因 07/31 09:21
todd0101: 找到價值觀契合的 比性器官更重要 07/31 09:23
oruson: 其實我比較想單純用「愛」的角度去看這問題,對同婚來說 07/31 09:28
oruson: 的確是額外取得法律的承認跟保障,但「結婚」一開始本身 07/31 09:28
oruson: 的本質呢?這邊如果一開始定義不一樣後面就不會有交集 07/31 09:28
todd0101: 人家結婚干你屁事 別嘴人家了好嗎? 07/31 09:38
todd0101: 婚姻在道德上又有什麼明確法律定義了嗎? 07/31 09:40
theash: 約束對方的身體不會讓生活更好~我同意 07/31 09:53
thouloveme: OR是什麼 07/31 10:05
inouekaoru: 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線,所以不要用道德至高點來看待婚 07/31 10:07
inouekaoru: 姻制度 07/31 10:07
Jackyoryo: OR 開放式關係 07/31 10:31
sleepyrat: 婚姻的建立就是開放式關係的開始 08/01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