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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法逼離婚】新婚被迫分開 女同志離婚荒謬理由曝光 文|黃驛淵 攝影|賴智揚 2020.12.15 05:58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1214inv010/ 在一起8年的女同志卡蜜(左)與奐奐(右)結婚才剛滿1年,卻因法律限制, 他們被迫為了收養孩子準備離婚。(卡蜜提供,圖中當事人皆已變裝處理) 同性婚姻上路一年半,至今逾5千對同志依法結婚,但本刊調查,因法律尚不允許結婚同志 共同收養,許多想收養的同志被迫不敢或延後結婚,甚至有對新婚才一年的女同志, 近日為了收養小孩甚至被迫準備離婚;即便未來成功收養若不幸過世,孩子與自己的伴侶 依舊是法律上的陌生人,無法擁有完整的親權,猶如電影《親愛的房客》翻版。 去年5月24日上路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規定, 同性婚姻只能「繼親收養」,也就是收養另一半的「親生子女」; 反觀異性戀夫妻,根據《民法》規定,不但可以繼親收養,還可以「共同收養」小孩。 礙於現行的同婚制度,同志伴侶若想要收養小孩,就只能是「單身」收養。 結婚甫滿一年、家住南部的女同志卡蜜與奐奐就是一例, 為符合單身收養規定竟被迫準備離婚。 「天啊!我當時結婚都還沒滿一年就要離婚嗎?我沒有要跟太太分手,但就是很荒謬, 為了收養就必須這樣。」42歲的卡蜜接受本刊採訪說,她與奐奐在一起8年, 去年9月結婚後決定收養小孩,一開始她有點天真,以為結婚後也可單獨收養, 但諮詢後才發現必須恢復單身才行。 她說,就是因為現在法律的規定這麼荒謬,在與太太討論後,為了符合法令規定, 她們才會先準備離婚,等收養成功以後再2度結婚,「而且就算再結婚, 小孩跟我太太也沒關係,這滿誇張的!」 奪下金馬3項大獎的《親愛的房客》,片中觸及同志「無血緣收養」議題。 (牽猴子提供) 卡蜜表示,如果同志能比照《民法》,既然都結婚了就該一起收養這個小孩, 因此她已打算在離婚理由寫上:「因釋字748施行法,同志只能單身收養, 所以我們必須要離婚。」但大人即使無法收養也能過得好好,小孩卻不一樣, 當他進入一個家庭,實際上有2個媽媽、法律卻只承認一個時,小孩權益會受到很大侵害, 希望政府儘快修法。 鏡週刊相關報導: 【同婚法逼離婚1】拆散家庭才能收養小孩 兒盟直呼不符人性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1214inv011/ 【同婚法逼離婚2】法律逼他們「先有後婚」 同志愛侶悲歌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1214inv012/ 【同婚法逼離婚3】明明是爸媽 一個原因害孩子不能認爹娘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1214inv0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77.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608028001.A.E76.html wayne62:轉錄至看板 lesbian 12/15 18:27
banbee100: 這一定會被萌萌再拿來公投一次… 12/15 19:23
shakira918: 公投同婚不得領養,異戀婚強迫領養一個就,這樣才公 12/16 01:15
shakira918: 平 12/16 01:15
applepies: 台灣開起來同婚的門,卻沒有放下跨過去的門檻 12/18 00:01
alert96: 2樓孩子是無辜的QQ 12/18 23:10
abc999763: 這就是國民黨造成的啊,誰叫國民黨就是討厭同志就是對 12/20 22:54
abc999763: 同志不友善 12/20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