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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na.com.tw/amp/news/firstnews/202105065005.aspx 台灣與澳門籍跨國同婚勝訴 戶政機關須准許登記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台灣與澳門籍同性伴侶信奇與阿古赴戶政機關申請登記結 婚遭拒,提告請求准許登記。法院今天判他們勝訴,撤銷拒絕登記處分,戶政機關須准許申 請,全案可上訴。 信奇與阿古聆判後與律師團在法院前召開記者會,阿古表示,除了他們之外,還有很多跨國 同婚伴侶也在等判決,感謝法院今天判勝訴,他們可以登記結婚了,這對他們生命過程中來 說非常重要,也希望這判決,能使更多跨國同婚者可順利在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指出,信奇與阿古在民國108年10月1日由伴侶盟陪同至台北巿中正戶 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結婚,當天遭到戶政事務所拒絕後,決定提告請求撤銷拒絕登記處分,戶 政所還要直接准許兩人申請登記結婚,這案件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期間,阿古表示,他於民國106年從澳門搬遷來台,早就把台灣當做自己的家,他 和信奇兩人在台共同生活、一起經營蛋糕店,「台灣」就是他的常居地;伴侶盟律師團主張 依照澳門民法典等衝突法規定,澳門人的婚姻關係是採屬人法,即個人常居地法,因此阿古 的婚姻關係成立要件應依照台灣法而非澳門民法;阿古有向法官提出單身證明以及兩人結婚 登記的相關文件。 戶政事務所抗辯指出,拒絕當事人登記結婚是基於內政部函釋須依照「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46條」,婚姻成立須視雙方當事人本國法,僅能准許雙方均來自同婚合法國家的當事人登 記結婚。 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108年5月22日公布,並於同年5月24日正式生效 ,國民如果要與同性別外國人要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只要外國人本國也開放同婚即可登記 ,但如果外國人本國未開放同婚則無法登記。司法院2月底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 修正草案,規定只要一方是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在台灣同性結婚,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編 輯:李亨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2.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620276400.A.D79.html ※ 編輯: haehae311444 (101.10.62.85 臺灣), 05/06/2021 12: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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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pzrgy1225: 恭喜 ^^ 05/06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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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ofsex: 恭喜 05/07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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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olphin: 恭喜!但怒噓阿古 05/07 07:20
banbee100: 樓上有八卦? 05/07 09:13
potatofat: 求卦 05/07 10:01
Krisjenner: 阿古必噓 05/07 18:26
paladada: 有卦想知道 05/07 23:22
Antihsieh: 想知道八卦哈哈 05/08 00:15
bell123: 怒噓一直抹紅甲的噁台派 05/08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