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emonade: 當初就該留雙方手機 不過如果是惡意的 或許會留空號(?11/27 17:46
→ bigperm: 是我的疏失忘了留她的手機,但也基於信任及怕對方不方便11/27 17:52
→ bigperm: 留手機號碼,所以我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面交過好幾次也 11/27 17:53
→ bigperm: 沒強迫過對方留手機,但大多的人都會主動留給我,以後會11/27 17:53
→ bigperm: 更小心。11/27 17:53
推 julia22: 我在前幾天也碰到放我鴿子的人,我有對方電話,打給他好11/27 18:31
→ julia22: 幾次都不接,過了約定的時間卻看他有上線,結果當晚10點11/27 18:31
→ julia22: 才說他忘了所以去打球,不是真心想要那還索取的心態是什11/27 18:31
→ julia22: 麼??11/27 18:32
推 pp0769: 誰才真正需要?覺得起碼提供個學生證或低收入之類的證明吧11/27 18:39
推 rqrqo: 惡質阿@@ 11/27 18:44
→ kanakin: 不是有站內信?先寫信問一下,確定之後再黑名也不遲11/27 19:58
→ cheermin: 沒禮貌不可取11/27 20:16
兩個小時後她打電話來
一開口就說要再改約時間面交,真是讓我無言到爆……
完全沒提到任何道歉。
所以是我活該被她放兩個小時的鳥嗎?然後還要再約一次再被放鳥一次?
我沒欠她這麼大吧
我只是覺得,贈與版原有的愛心與美意都被這種惡劣的受贈人或贈與人(騙人郵資的)毀
掉了。
※ 編輯: bigperm (219.85.208.110), 11/27/2015 23:10:41
※ 編輯: bigperm (219.85.208.110), 11/27/2015 23:12:19
推 u9242018: 可以體諒ㄩㄢpo心情,贈送不是欠你的 11/28 02:15
推 nanasay: 該黑的! 11/28 08:34
※ 編輯: bigperm (219.85.211.193), 11/28/2015 18: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