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imtim0724: 這樣好沒水準 11/28 22:17
推 littlebobo1: 通常面取還是先留電話比較好 11/28 22:23
推 rqrqo: 何必丟了呢?東西是無辜的@@ 11/28 22:24
→ zxcv32188: 面交一定要互換手機吧 11/28 22:35
噓 sichi: 又不是每個人都能用手機看ptt 11/28 23:45
→ lemonade: 為何不留聯絡電話? 11/29 00:44
推 blythemelody: 會不會他也找不到你?下次還是互相留聯絡電話比較保 11/29 03:19
→ blythemelody: 險,然後..東西是無辜的啦~別氣了 11/29 03:19
推 bigperm: 就是有這種惡劣的受贈者,讓give版原來的美意完全黑掉。 11/29 21:24
→ bigperm: (東西丟掉+又浪費時間在那邊等) 11/29 21:24
→ bigperm: 建議原po列黑名。 11/29 21:25
→ bigperm: 建議原po將她列入黑名。(sorry,上面那一條推文少打字, 11/29 21:27
→ bigperm: 怕你誤會了) 11/29 21:27
→ vivianl0619: 對方已寫信來道歉說在外地手機遺失無法聯絡。 12/01 00:57
→ vivianl0619: 順便回覆大家的問題: 12/01 00:59
→ vivianl0619: 1.這是第二次贈送物品還不是很熟練,也是到當天才發 12/01 00:59
→ vivianl0619: 現忘記留聯絡方式2.因為不想再被放鴿子+可能大家比 12/01 00:59
→ vivianl0619: 較不需要它,所以決定將物品丟棄最後謝謝大家的回應 12/01 01:00
→ vivianl0619: ,雖然當下會生氣,但日後有物品還是會轉贈希望找到 12/01 01:00
→ vivianl0619: 會使用它們的主人 12/01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