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c85301: 即期應該還沒過期? 06/03 20:37
推 NTUbetter: 大部分是即期 有必要這樣? 06/03 21:23
→ NTUbetter: 抹滅愛心 也減少需要的人得到食物的機會 06/03 21:24
→ NTUbetter: 過太爽的版主,大概不知道許多人很需要這些即期品 06/03 21:25
推 QAQ555: 家裡兩老一小一家四口,伙食費真的很高,需要這些資源, 06/03 21:30
→ QAQ555: 版主不需要這樣矯枉過正= = 06/03 21:30
推 PCCOCK: 版規跟po文的預設提醒都有寫,卻怪無薪的版主過太爽...?? 06/03 21:40
推 PCCOCK: 我倒好奇有必要氣到用不同的ID上來推文抱怨版主...?? 06/03 21:44
噓 k112233: 都寫即期還水桶= = 好心被丟垃圾桶 06/03 21:49
→ PCCOCK: 那篇文章被刪前我剛好有看到,內文才有寫【部分過期】 06/03 21:59
推 NTUbetter: 我也有看到內文寫自行斟酌要不要當肥料,還是本版死腦 06/03 22:12
→ NTUbetter: 筋一定要’請勿食用‘ 06/03 22:12
→ NTUbetter: 因為文字上的差別抹殺需要食物的人的機會,違背本版的 06/03 22:12
→ NTUbetter: 初衷了吧 06/03 22:12
推 nicexd: 板主真的很認真 可是會索取的人 一定是會吃的R QQ 06/03 22:16
推 PCCOCK: 對,過期就是要寫請勿食用,斟酌這種事請讓受贈者自己決定 06/03 22:17
→ PCCOCK: 因為【過期食品】在GIVE版按規定是不能贈送的 06/03 22:18
→ PCCOCK: 你好心贈送東西很棒,還是要遵守版規,不是做好事就能隨便 06/03 22:20
推 NTUbetter: 寫請勿食用受贈者就不會吃?一樣會自己斟酌啦,那寫著 06/03 22:23
→ NTUbetter: 四個字跟寫自行斟酌的結果差在哪?差在受贈者因為版主 06/03 22:23
→ NTUbetter: 減少受贈的機會,多餓好幾餐而已 06/03 22:23
→ NTUbetter: 這社會已經很可憐,還要受制於這種無聊的文字遊戲 06/03 22:24
推 PCCOCK: 別情勒,如果每個人都隨心所欲發文,要版主跟版規何用?? 06/03 22:25
→ PCCOCK: 你覺得判決不公可以寫信去跟版主討論,而不是推文攻擊他。 06/03 22:28
推 NTUbetter: 所以寫自行斟酌 跟請勿食用 結果差在哪 06/03 22:28
→ NTUbetter: 要不要乾脆禁止過期食品不能拿上來送就好了 06/03 22:28
→ PCCOCK: 樓上????????????版規有寫過期食品不能贈送啊!!!!!!!!!!!! 06/03 22:29
推 PCCOCK: 我知道你好心贈送遇到這樣的事會很生氣,因為我也曾經遇過 06/03 22:38
→ PCCOCK: 但因為違規在先,所以我也只能摸摸鼻子,下次發文前多注意 06/03 22:39
推 lc85301: 如果有過期的話我就沒意見,不能贈送是法律規定的 06/03 22:49
→ lc85301: give 這樣已經算網開一面了,認真起來照法律走是完全不行 06/03 22:49
→ lc85301: 當然贈送的範例文可以加的防呆沒加就是另一回事 06/03 22:50
推 ipipwrong: 推!即期跟過期一率杜絕,不然超商幹嘛為了行善而風險? 06/03 23:10
噓 oaoa524: 版主嘔嘔嘔嘔嘔 06/04 00:12
→ gogin: 過期食品不得食用是站規 有意見者請自行找站長 06/04 01:04
→ gogin: 原作者內文有寫部分過期 有意見者自行找小組長申訴 06/04 01:05
→ gogin: 對於過期食品問題 我尺度沒有變過 大概是這樣 06/04 01:06
→ gogin: 過期食品一直都是不能贈送 板規立下時就是這樣 06/04 01:07
→ gogin: 有意見可自行向小組長申訴我濫用版規 可視為已溝通 06/04 01:14
→ gogin: 此違規為站規規定 大概是這樣 除非有申訴 不會再回應了 06/04 01:16
※ 編輯: gogin (150.117.223.149 臺灣), 06/04/2023 02: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