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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從圖書館借一本書太久沒還忘 了,結果被罰十幾天以上不能借書 。 然後所借的書還有兩本沒還,本來 以為上個月快到期之前,就不能在 網路上續借,畢竟還在十幾天的無 法借書期間內。 不過仔細看看,原來被罰的那張借 書證不是用來借那兩本書的借書證 ,所以那兩本書仍然能續借不用急 著馬上還。 這真是太好了,因為其中一本書是 通閱來的,雖然不是那種很難借的 熱門搶手書,但是還要通閱一次就 很麻煩,也對圖書館員人不好意思 。 反正我還有時間能看完那兩本想要 讀的書,覺得運氣跟心情都不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107.246.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ppy/M.1685624477.A.E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