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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間: Wed Dec 21 21:01:01 2016 明明有人要我走開 還把我黑名單了 在怎樣做都錯的兩難之中 所給予的愛不就是離開嗎 明明應該是三人皆大歡喜的 不是嗎~ 一一 還記得那句歌詞:離別的話不要說 基於所給予的愛就是離開 也已經調適好所以…… 就是覺得……給我找麻煩 一定要報個仇 耍回去 心生怨恨刻意做對 怎麼演變得這麼複雜 是效法孔明七擒七縱孟獲嗎? 要訓練出100%的忠誠度這樣?0.0?? ____ 選擇的就會有人難過 叫我怎麼開心展開新戀情 就讓我展開新戀情別繼續了吧 當事人都同意分手了 剛被掐脖子 如果不在乎我死活 都稱不上是愛 也就是那種難過與愛無關 昨天開始看一本書 悲慘世界 有人會問 交往為何不結婚 因他爸媽就像那女主角年幼受女主人那樣的待我 辱罵 而他也立刻如此見樣學樣打罵待我 不過問我感受 不理會我說失什麼 我也覺得 鬱卒 難過 不適合不相愛的繼續在一起是折磨-這樣的說法都美化了 而事實是整個國民黨就是這樣奴役臺灣人 十幾億人接受這種事 不管人死活 統一是找更多罪受嗎? 想和不傷害我的人在一起 其它不管什麼理由而傷害了我的 如果有愛 就讓我選擇不被傷害吧! 如果沒有愛 就讓我離開吧 不然你先把那指導教授殺了在把這個姓金的殺了 在這兩難中我就選擇你 若對他們下不了手 那我也沒啥好擔心顧慮的 掛著鼻涕留著眼淚打字 在乎嗎?你在乎嗎? 我不想再和傷害我的人有交集 台獨份子也是基於同樣的原因 看到kmt那副德性就不想和哪國人有交集吧 而其實也不算什麼兩難 因為有一個就算我現在就決定我不想要再和目前這個有交集 所以選擇 也不信任我啊 沒得讓我選的 所以並不是兩難 有一邊不是我能去選的 非得要我傷害才能信任我 我不應選擇讓自己受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15.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eart/M.1482325263.A.CEB.html ※ 編輯: viable (112.104.15.201), 12/21/2016 21:09:10 ※ 編輯: viable (112.104.14.130), 12/22/2016 09:52:00 ※ 編輯: viable (112.104.14.130), 12/22/2016 10:12:31 ※ 編輯: viable (112.104.14.130), 12/22/2016 10:16:31 ※ 編輯: viable (112.104.14.130), 12/22/2016 10:20:59 ※ 編輯: viable (112.104.14.130), 12/22/2016 10:28:35 ※ 編輯: viable (112.104.14.130), 12/22/2016 10:35:58 ※ 編輯: viable (112.104.14.130), 12/22/2016 10: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