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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 在大家印象中、以及我實際接觸到的菲律賓人,個性大多樂觀活潑。在勞資關係上,遇到問題,通常菲律賓人是勇於申訴反應的。然而,J不是。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她的笑容很靦腆,問她話她才會答,語速亦是緩慢的,像是斟酌著字句,或者把一半不愉快的部分藏在心裡消了音。每當庇護中心有活動,菲律賓房客們群聚歡笑喧鬧,卻總不見J的影子。   四月那時陪她下高雄開庭,問起平常總少見到她,她是在做什麼呢? 她輕聲說是待在樓上的房間裡,「我祈禱,我總是祈禱。」 事件發生後,惡夢伴隨憂鬱,時常纏繞著她。所幸她還有信仰,痛苦的時候,用手機youtube聆聽玫瑰經,帶給她一些安撫情緒的能量。   在菲律賓時,J遭受家暴,與前夫離異,她一心想要讓自己有穩定的經濟狀況,好支撐她的三個年幼兒女。「出國工作」這個選項躍入腦海,剛剛經歷創傷,但J卻被淬鍊出更多的韌性,支持著她未知而勇敢的海外遷移。   然而,這條遷移的路確實艱苦,即使做了再怎麼萬全的心理準備,也怎麼都料想不到,命運會如此多舛。作為家庭看護工,J來台先後轉換過五個雇主,因為這五個家庭都有輕重程度不一的性騷擾、甚至性侵的舉止。   第三個雇主是她照顧的阿公,在要求她按摩後,轉身將J壓倒在床上強行撫摸親吻。J既驚嚇又憤怒,決心對他提出訴訟。警方找來一家仲介公司的翻譯,經過轉譯後的說法,到最後,因為幾個細節的差異,在判決書中被說是「前後指訴不一」,而且在仲介翻譯的主導下,將案件導向索討和解金的方向處理,所以最後,雇主獲判無罪。   這次訴訟的失敗,對J的影響很大,使她對台灣的司法很失望,覺得即使申訴也沒有什麼用,加害者還是不會受到任何懲罰。這也是後來她被第五任雇主連續性侵,卻直至第三次才向外求救的原因之一。 J被第五任雇主性侵了三次。   J沒有自己的房間,一如大多數台灣的家護移工一樣。她的床擺在一樓的開放空間,雇主要侵犯她,甚至不需要先開門。   J第三次被性侵的時候,雇主拉開她的棉被,一隻手摸索她的下體,強行插入她的陰道。實在太痛了,陰道乾澀出血,她的內褲沾上血跡,床墊上也點點猩紅,這些都當作證據保留著。可是後來在不處分判決書裡檢察官竟寫說:「部分檢體及聲請人陰道內有血跡反應,但此並無法絕對排除是否為經血……」   當時人高馬大的雇主壓制她,將陰莖塞到她的口中,強迫她口交。檢察官於不起訴書中對此亦有質疑:「衡諸常情,倘被告係違反告訴人意願與其發生性行為,則告訴人當可趁為被告口交之機會,咬傷被告陰莖、大聲呼救或者發出聲響引起鄰居、被告母親注意。」J照顧的阿嬤已經半聾了,她知道喊叫的話在樓上的阿嬤也聽不到。而要喊叫的條件是要「咬傷被告陰莖」才能鬆口,在那個只有他們兩人的現場,這麼做無疑是會激怒雇主,那個暴力壓制的威脅是那麼近在眼前,誰都能預想的到雇主的拳頭會立刻落下來了,在叫喊直到真的引起外人注意前,J的嘴一定早就被摀 住,甚至,很可能會永遠的被緘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240.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eart/M.1499616855.A.F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