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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關係法不是國際法 是美國國內法 understand? 這是用來約束美國政府的法律 跟干涉內政一點關係都沒有 秀下限別秀的太過分 會讓人肚子痛 ( 人一藍就腦殘 我看人一獨也是會腦缺的 ) 正式的名稱應該是 與台灣的關係法 是美國國會用來規範在台美斷交後美國政府應該如何在無外交關係下與台灣維持關係 屬於美國國內法 要修改必須要經過美國國會同意 為啥稱為與台灣而不是與中華民國 因為這是在台美斷交後 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因此不可能用中華民國稱呼台北政權 而與台灣關係法的台灣只是地理上面的中性名詞 無統獨意義 ※ 引述《hereiam1022 (過於喧囂的寂靜)》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原po可以順便解釋一下 : 美國為什麼要制定台灣關係法嗎? : 如果台灣是中華民國的 : 我們是不是該嚴厲譴責美國干涉內政 : 也不該接受對方依台灣關係法賣給我們武器呢? : 小妹歷史素養不足 : 懇請前輩解惑 : ※ 引述《hizuki (ayaka)》之銘言: : : 各位,前輩,小弟歷史素養不足,看給為那麼辛苦的擊退傳教士。 : : 我收集了一個文本用來打臉,小弟沒寫幾筆,都是從好幾位前輩當中copy來的。 : : 引文來源請參考文檔內的說明。 : : 更新為第二版,其實我發現國歷館的回答就很全了,這個只是作為對法熱點的回答。 : : P.S godivan大,我能引用您的文章嗎?您的論述很好,但是我發信給您,您沒回我。 : : 文檔地址: : : https://goo.gl/kkJIX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1.7.213.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437906570.A.A90.html ※ 編輯: Anjou (221.7.213.153), 07/26/2015 18:40:17 ※ 編輯: Anjou (221.7.213.153), 07/26/2015 18:43:52
hereiam1022: 我好像不是問你喔? 07/26 19:11
verdandy: 那你為何不私信= = 07/26 19:18
yuriaki: 啥自己發文發問有人回答還嗆? 07/26 19:21
flamer: 啊你PO文是不准其他人回答喔.... 07/26 19:31
hereiam1022: 一點都不嗆好嗎?原po比較嗆吧~ 07/26 19:32
zeumax: 原來你只想問他,哪我推文白推了 07/26 19:32
hereiam1022: 哈哈,我也想知道原po的想法咩~ 07/26 19:34
yuriaki: 推公開私信 07/26 19:36
hereiam1022: 啥叫公開私信阿XD 07/26 19:37
yuriaki: hizuki (ayaka)以外禁回謝謝 07/26 19:37
yuriaki: 回答小心被hereiam1022推「我好像不是問你喔?」 07/26 19:37
hanhsiangmax: here是想證明什麼嗎?兩個人回了問題後「等待原po回 07/26 19:39
hereiam1022: 哈哈,那原po真是抱歉了~ 07/26 19:40
hanhsiangmax: 覆」「我好像不是問你喔」 07/26 19:40
aniesway: 這是一個不准糾正的意思嗎?? 07/26 19:41
yuriaki: 「我好像不是問你喔」 07/26 19:42
hanhsiangmax: 樓上先說你是在問誰 07/26 19:42
hanhsiangmax: 樓樓上>\\\< 07/26 19:43
hereiam1022: 原來不能期待原po公開回應阿,好吧,我懂了~ 07/26 19:43
Swallow43: 這邏輯怪怪的吧?你可以期待原PO回答,但這邊是公開場合 07/26 19:45
Swallow43: 任何熱心的版友也都可以回答啊,沒人阻止說不能原PO回 07/26 19:45
yuriaki: 請注意是「禁止hizuki (ayaka)以外回應」 07/26 19:46
Swallow43: 但你也不能要求說除了原PO外,其他人不能回答 07/26 19:46
果然秀下限秀到了海溝去了 ※ 編輯: Anjou (221.7.213.153), 07/26/2015 19:49:26
cappin: 討論區別人不能回答哈哈哈哈 07/26 21:00
pups914702: 奇文(推文)共賞 07/27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