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ivan (加藤家的惠是我的!)
看板historia
標題Re: [閒聊] 打臉臺灣主權未定論的文本
時間Sun Jul 26 19:51:28 2015
※ 引述《hereiam1022 (過於喧囂的寂靜)》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原po可以順便解釋一下
: 美國為什麼要制定台灣關係法嗎?
: 如果台灣是中華民國的
: 我們是不是該嚴厲譴責美國干涉內政
: 也不該接受對方依台灣關係法賣給我們武器呢?
: 小妹歷史素養不足
: 懇請前輩解惑
第一點,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
意思就是說這東西只在美國境內有效
至於解釋權在美國
有沒有干涉內政去問美國人
第二點,麻煩搞清楚台灣關係法是在中(prc)跟美國建交後制定的
美國受限於三個公報不能公開承認中華民國(但沒說不能偽裝)
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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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jou: 三個公報遠在台灣關係法之後訂的 你順序有誤 07/26 19:53
→ yuriaki: 上海公報(1972)建交公報(1979)八一七公報(1982) 07/26 19:59
→ yuriaki: 台灣關係法是1979年4月 說遠在台灣關係法後之後怪怪的 07/26 20:00
→ yuriaki: 補→ hereiam1022: 我好像不是問你喔? 07/26 20:04
推 hanhsiangmax: 樓上我查維基,建交公報跟台灣關係都是1/1? 07/26 20:22
→ hanhsiangmax: 不過三個都遠在台灣關係法這敘述就...XD 07/26 20:23
→ yuriaki: Signed into law by President Jimmy Carter on April 10 07/26 20:32
→ yuriaki: 1979 07/26 20:32
推 Voony: 或許理解成為了建交公報而另外制定關係法(以維持台海 07/29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