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iefoflaw: 沒說日本關政治犯是正確的,但人權標準大勝兩蔣政權 03/03 17:13
推 chiefoflaw: 1927年蔣渭水就可以組黨,國民黨在59年後才開放
恩
臺灣在1896年時,於臺灣總督府民政局內務部警保課下設置「高等警察掛」,主掌集會結
社與刊物出版等事。日本本土則大約到了1904年才設置高等警察,但普遍設置是1910年日
本發生企圖刺殺明治天皇的幸德事件後,而除了普設高等課之外也將特別高等警察從高等
警察獨立出來[註 1],主要用來打擊無政府主義者、共產主義者、社會主義者等思想犯
[1]。
特別高等警察在太平洋戰爭期間成為形塑日本及殖民地人民有一致對外意志的工具,嚴格
壓制危險的思想與言論;為此制定了〈國防保安法〉(1941年3月)、〈言論出版集會結
社等臨時取締法〉(1941年12月)、〈戰時刑事特別法〉(1942年2月),令特別高等警
察有便宜行事與隨意制裁嫌犯的特權[1]。
而根據負責偵辦旗山事件的特別高等警察寺奧德三郎的說法,在臺灣對思想犯進行偵訊時
,一般會有兩名以上的偵查官負責,想辦法讓嫌犯招供認罪,但對思想犯來說光是拿出物
證試圖說服他招供的效果不佳,結果刑訊才是唯一的良法[2]:78。刑訊一般是由偵查官徹
夜輪流進行,通常嫌犯到了第三天就會撐不住想睡覺,但偵查仍會持續下去,且由於這個
方法並不會在嫌犯身上留下外傷,所以是相當有效的刑訊方法[2]:78。
而如果還不行,則改用「水攻法」:將嫌犯用細麻繩綑綁使之仰臥,再把布巾等薄布蓋在
臉上,然後把水潑到嫌犯臉上,使之呼吸困難[2]:78。由於使用這個方法不小心的話會讓
嫌犯昏過去,所以偵察官要適當調整水量,想辦法讓他招供;此刑訊法也是最常用的方法
之一[2]:78。
再進一步則會用上井字架刑具,讓嫌犯坐到約以兩寸橡樹角材作成的井字型木架上。為了
不讓嫌犯上半身傾倒,會將手腳緊緊捆綁後再進行偵訊,通常嫌犯最多只能撐30分鐘就會
雙腳麻木而相當難受;而如果遇到相當執拗的嫌犯,就會用長2尺5寸的細鞭抽打嫌犯全身
[2]:79。
還有一個方法是將繩索掛到偵訊室天花板上把嫌犯吊起來,然後剝光他的衣物、燒其陰毛
;此外尚有浸水、通電(輕微電流)等方法,由於使用這些刑訊方法時一不小心就會讓嫌
犯喪命,所以用到這些方法的偵察官都格外小心,不然出事的話不僅會失去重要證人破不
了案,就算辭職也無法卸責,甚至還會成為刑法上的罪犯[2]:79。也因此,除了愛國心特
別強或膽量大的偵訊官,通常不會使用到這個方法[2]:79。
另外,寺奧德三郎提到,日本人通常被刑求到某個程度就會招了;但臺灣人即使到了半死
不活的情況也堅決否認,直到快要死了才招認,但稍微一鬆手就又改口否認,如此倔強的
心理令日本人相當難以理解[2]:79。而寺奧德三郎又表示,可能是這些臺灣思想犯認為只
要一自白就會面臨死刑,而且臺灣人相當迷信會在神明面前發毒誓表明不會背叛同夥,可
能是想「反正都會死,還不如不招認而死」以免違背誓言[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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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愧是標準大勝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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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比較喜歡哪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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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reamnook: 你會被戰數量 03/03 17:24
推 Mohism: 台獨份子至今不提高雄州特高事件 匪夷所思阿 03/03 17:39
推 chiefoflaw: 蔣渭水怎麼關了四個月還可以活跳跳組黨?特高在哪裡? 03/03 17:57
→ chiefoflaw: 特高還要有自白,還有法院正式審判,國民黨在228是直 03/03 17:57
→ chiefoflaw: 接殺 03/03 17:57
→ dreamnook: 又比到哪裡去了... 03/03 18:00
→ godivan: 果然沒看內容 03/03 18:16
→ godivan: 特高有任意處分嫌犯的權利好嗎? 03/03 18:17
→ dreamnook: 可能在他認為日本都沒有任意處分嫌犯吧/_>\ 03/03 18:18
→ godivan: 要有自白但可以刑求喔 03/03 18:18
→ godivan: 拿蔣渭水的特例當通例.... 03/03 18:19
→ dreamnook: 也有可能他認為蔣渭水是唯一例子 其他都是車輪黨杜撰(? 03/03 18:20
→ pbdragonwang: 蔣渭水組的黨最後還不是被臺灣總督府強制解散了 03/03 19:03
→ pbdragonwang: 大正民主不過是場夢 03/03 19:03
推 Sischill: 生存者偏差:以為一個活下來的就是通例 03/03 20:00
推 chiefoflaw: 輸給日本就說是特例 03/03 20:07
推 chiefoflaw: 要不要說228也是特例 03/03 20:09
→ godivan: 高雄州特高事件表示: 霧島事件表示: 03/03 20:12
→ godivan: 完全不看特高搞的東西然後跟我講蔣渭水的案子是通例? 03/03 20:12
京都学連事件(1925-1926年)
三・一五事件(1928年)
四・一六事件(1929年)
赤色ギャング事件(1932年)
熱海事件(1932年)
岩田義道拷問死(1932年)
小林多喜二拷問死(1933年)
野呂榮太郎拷問死(1934年)
死のう団事件(1933年、1937年)
大本事件(1935年)
ゾルゲ事件(1941年)
高雄州特高事件(1941年-1945年)
宮澤レーン事件(1941年)
横浜事件(1942年-1944年)
ホーリネス弾圧事件(1942年-1945年)
きりしま事件(1943年)
セルギイ・チホミーロフ逮捕(1945年)
這些表示:日本人權好高阿~
※ 編輯: godivan (36.231.113.88), 03/03/2016 20:13:52
推 shinshong: 日本戰前是這種情況,也沒辦法證明兩蔣政權的人權好啊 03/03 20:20
→ shinshong: 現在是在比什麼? 不就一個爛,另一個更爛? 03/03 20:21
從來沒有人說兩蔣政權好
結果有人故意拿蔣渭水的事情來講日本的人權很好
好的屁啦好
還美化特高的事情
推 Sischill: 其實就一碼歸一碼 虧C大還自稱法律人? 連case by case的 03/03 20:22
→ pbdragonwang: 就是告訴某些人不要過度美化日本時代啊 03/03 20:23
→ Sischill: 精神都做不到 全天下唸法律的都笑了 03/03 20:23
※ 編輯: godivan (36.231.113.88), 03/03/2016 20:28:03
推 chiefoflaw: 我只有講日本的人權比兩蔣好 03/03 21:33
→ chiefoflaw: 從頭到尾都是比較級 03/03 21:33
ㄏㄏ
比兩蔣時代好?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這個幻覺了阿?
日本好棒棒,拿一個特例當通例 結果特高完全不管
→ noonee: 感謝原po 以前都不懂為什麼日治時代嚇小孩:日本警察來了 03/03 21:33
→ noonee: 現在知道為什麼了 03/03 21:34
※ 編輯: godivan (36.231.113.88), 03/03/2016 21:37:54
推 chiefoflaw: 結果到兩蔣時代連警總兩個字都不敢提 03/03 21:49
→ godivan: ㄏㄏ 閣下您只拿特例出來說日本人權比兩蔣好啊? 03/03 21:50
→ godivan: 看到特高 眉頭不對換成警總來支援拉? 03/03 21:52
推 chiefoflaw: 不要被打臉就說是特例 03/03 22:00
→ godivan: ㄏㄏ 閣下真的很逗逼,自己拿特例還說打臉 03/03 22:00
→ chiefoflaw: 國民黨比特高還惡劣的單位更多 03/03 22:00
→ godivan: 特高的事情怎麼都不去看你講的是不是通例? 03/03 22:01
→ godivan: 當然啦,鎮壓日本也幹了超多的要不要也拿出來說阿? 03/03 22:01
→ godivan: 雲林大屠殺啦要不要也拿出來講一下? 03/03 22:02
→ godivan: 只跳蔣渭水不提高雄州特高事件,太爆笑了. 03/03 22:02
推 chiefoflaw: 扣掉日本本土的事之外就一個高雄州事件,兩蔣政權類 03/03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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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efoflaw: 似的案件卻是數十數百倍都有 03/03 22:03
→ chiefoflaw: 論質與量,兩蔣鷹犬遠比特高惡劣 03/03 22:04
真不愧是美化到這種程度
看到不利的東西就切掉然後塑造日本好棒棒
然後另一邊指責兩蔣就是全部都放進來
恩,果然扯到日本就是盡可能一切美化.
怎麼啦?不敢提日本在台灣的屠殺事件阿?
是不是現在又要切割那些屠殺事件?
※ 編輯: godivan (36.231.113.88), 03/03/2016 22:08:44
推 chiefoflaw: 你也可以只拿兩蔣在台灣的白色恐怖事件來比,看哪比 03/03 22:09
→ chiefoflaw: 較惡劣? 03/03 22:09
→ godivan: 把不利切掉然後強調蔣渭水的事情不是特例 03/03 22:09
→ godivan: 呵呵,日本特高可是被稱為跟白色恐怖一樣啊? 03/03 22:09
→ godivan: 比較惡劣? 一樣惡劣啦 03/03 22:10
→ godivan: 我不像某人為了要捧日本人好棒棒就胭脂抹粉到這種程度 03/03 22:10
推 chiefoflaw: 高雄州事件比起兩蔣特務在臺灣做過的壞事根本沒得比 03/03 22:11
→ godivan: 當然沒得比阿,那些都是在chiefoflaw眼中都是該死的阿 03/03 22:11
→ godivan: 日本人好棒啊,我們要檢討那些受害者 03/03 22:12
→ godivan: 竟然破壞皇城的和諧 太可惡了. 03/03 22:12
→ godivan: 像chiefoflaw極度美化特高然後用顯微鏡看警總真是好棒棒. 03/03 22:12
→ godivan: 不談特高是用刑求取得自白也不談特高有權利自己處理嫌犯 03/03 22:13
→ godivan: 只強調特高時代是有自白和審判.這不是美化什麼才是美化 03/03 22:15
推 chiefoflaw: 光是有自白和審判,就比228直接開槍要強了 03/03 22:18
→ godivan: ㄏㄏㄏ,雲林大屠殺表示: 03/03 22:19
→ godivan: 自白和審判(ㄎㄎㄎ)自白是可以刑求的原來在chiefoflaw 03/03 22:20
→ godivan: 眼中把對方打到半死的自白比直接一槍斃命還要好. 03/03 22:20
→ godivan: 所以我才說閣下為了美化特高 連自白都可以美化. 03/03 22:20
推 chiefoflaw: 雲林大屠殺的時候對岸還是清國,最講人權了可以嗎? 03/03 22:24
→ godivan: ㄏㄏㄏ,這時候就切割是清朝時代阿? 03/03 22:27
→ godivan: 看到不利就極力地去切 03/03 22:27
推 chiefoflaw: 高雄州事件死多少人?跟228有得比嗎? 03/03 22:28
→ godivan: 228是屠殺 結果拿高雄州特高事件 挖 03/03 22:32
→ godivan: 兩個根本不是同一件事情你也可以類比阿? 03/03 22:33
→ godivan: 高雄州特高事件是冤獄 結果是拿屠殺來說嘴 03/03 22:33
→ godivan: 所我才說chiefoflaw美化特高到不擇手段 03/03 22:34
→ godivan: 因為屠殺的數量比較多,所以冤獄看起來就數量少得證日本 03/03 22:34
→ godivan: 比兩蔣還要有人權. 03/03 22:34
※ 編輯: godivan (36.231.113.88), 03/03/2016 22:35:57
→ godivan: 冤獄跟屠殺兩者相比我看也是醉了 03/03 22:36
→ godivan: 更何況228事件已經算是戰爭了好嗎--+ 03/03 22:38
→ tsuyoshi2501: 228已經算叛亂了,特高事件跟白色恐怖差不多 03/03 23:12
推 jack0123nj: 日本接收台灣也是從北洗地到南 03/04 01:40
→ jack0123nj: 議會設置請願請到最後組織被強制解散 03/04 01:41
→ jack0123nj: 特高刑求異議份子 思想控制平民 03/04 01:42
→ jack0123nj: 根本半斤八兩 03/04 01:42
→ dreamnook: 你看, 我前面就說你會被戰數量/_>\ 03/04 09:38
推 rogergon: 推文裡傳教士的數量忽然又重要起來了。 03/04 09:47
推 andy82116: 跳針的人時不時跳出一個... 03/04 10:22
推 moslaa: 關於日本跟國民黨先後的統治比較 看多後 老實說 双方 03/04 10:22
→ moslaa: 都是挑自己有利的講。 03/04 10:22
→ moslaa: 譬如c大提講蔣渭水日治就可組黨 先不提嚴格說來 戒嚴時期 03/04 10:24
→ moslaa: 並不是只有國民黨 c大舉蔣渭水組黨時 有沒有想到這個黨 03/04 10:26
→ moslaa: 最後的下場? 這樣也要講日本統治有多民主? 03/04 10:27
→ moslaa: 另外 雖然不重要 不過蔣渭水的黨 黨旗可是向國民黨致敬喔 03/04 10:28
→ moslaa: 我這向來公平 下面講國民黨的毛病 03/04 10:29
→ moslaa: 不少人會講跟日治比起來 國民黨一來立刻就大幅開放選舉 03/04 10:29
→ moslaa: 所以比較民主。不過 科科 大家也都知道國民黨很會做票買票 03/04 10:30
→ moslaa: 總之 大家都挑自己有利的講 以我來說 我看多了覺得很煩... 03/04 10:31
→ godivan: 會講國民黨開放選舉也是有人說國民黨打壓歹晚狼不給他們 03/04 10:38
→ godivan: 作官 03/04 10:38
→ dreamnook: 挑自己有利的講就是歷史的本質啊(誤 03/04 11:08
推 rogergon: 二二八也不是啥組黨,部份跟台共武裝「起義」也相關的。 03/04 11:14
推 hinenak: 普通來講當然是都挑對自己有利的說 03/04 11:43
→ hinenak: 但做學術的實在是不能只看一面,更何況引用有疑問的資料 03/04 11:44
推 chiefoflaw: 日治時期的台灣人政黨雖然被解散,但幹部只被關一天就 03/04 15:09
→ chiefoflaw: 放出來,反而不少人被外省政權迫害致死 03/04 15:09
→ dreamnook: (呵欠) 03/04 15:33
→ godivan: 關一天?是有關係才能放吧 03/04 15:36
推 s952013: 日治前期被抓的抗日份子都被釋放就是了... 03/05 00:12
→ chiefoflaw: 日治前期對岸還是清國,你確定要比人數? 03/05 00:34
→ s952013: 沒在比人數,是你拿的例子太極端,你拿蔣渭水全身而退當 03/05 00:58
→ s952013: 作通例,卻忽略如西來庵或霧社等抗爭的死傷 03/05 01:01
→ s952013: 上面兩個要說年代民國已經有了 03/05 01:02
→ tiuseensii: 日治前重威嚇,搞大屠殺,後期重同化,當然文明得多 03/05 10:07
→ tiuseensii: (好歹表面工夫會做),228時都跑出民兵佔官署了,國民 03/05 10:09
→ tiuseensii: 黨是會多客氣? 03/05 10:09
→ rogergon: 起義攻打官署被幹掉那叫壯烈成仁,說被屠殺怪怪的。 03/05 10:27
推 chiefoflaw: 很多沒參與攻打官署他也被殺了 03/05 20:08
→ noonee: 所以當大量持有軍火攻打官署的情況發生 c大會怎麼做? 03/06 01:50
→ yuriaki: 科學辦案證據優先公正審判無罪推定人道優先寧縱不枉 03/06 02:20
推 jiayuan: 革命成功就是建國英烈囉 革命不成則...咦也是英烈? 03/06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