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godivan: 哈哈,閣下把之前話給吞下去該說不意外嗎?講到上海租界 05/06 17:15
→ godivan: 就說是主權然後講到台灣就說ROC只有治權 05/06 17:15
→ godivan: 各國領事表示:當我們是死了嗎? 05/06 17:16
→ godivan: 講到是中國觀點就是 booksin真不愧是日奴傳教士 05/06 17:16
貶低對手對閣下的論點並沒有任何助益。
→ shinshong: 講話不用這麼難聽吧,日奴傳教士 這字眼有必要嗎? 05/06 17:19
推 godivan: 日方資料一律當作可信中國不可信你要我說什麼? 05/06 17:23
→ godivan: 蘇報案有沒有聽過?清廷跟領事交涉工部局失哪根蔥? 05/06 17:24
→ godivan: 工部局在傳教士眼中當作是主權獨立的機關,要不要問一下 05/06 17:25
→ godivan: 各國領事的意見? 05/06 17:25
蘇報案這個案子,主要是爆發在1903年。
章太炎的《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中,出現了「載湉小丑,未辨菽麥」的用語。
這個載湉就是光緒帝。公開罵皇帝依大清律例是妖言惑眾,該當問斬。
本案最終的判決是:
錢寶仁、陳吉甫、龍積之釋放,陳仲彝「姑准交保,尋父到案」。
鄒容監禁二年,章炳麟監禁三年,罰作苦工。二人限滿釋放,驅逐出境。
雖然這個案子被顧維鈞拿來主張中國曾對租界境內行使過主權。
但是只要實際檢視一下就知道,
這個例子根本就是清朝自動放棄了主權。
→ shinshong: 即便你的說法是對的,但用詞可以好一點? 05/06 17:31
→ shinshong: 你們倆在吵,我是沒意見 日奴都出來了 05/06 17:31
→ shinshong: e大有用這字眼嗎? 05/06 17:32
→ youtien: 直稱謬種可也。 05/06 17:40
歡迎閣下補充論點。
→ zeumax: 我也覺得這太髒了,雖然我也剛罵過人被水桶,感覺是沒資格 05/06 18:20
→ zeumax: 但我必須說,罵髒話是對連個屁也不放還擺譜的罵,你看我罵 05/06 18:20
→ zeumax: 了他,他就會放一下屁了。屁話的你不爽要用稍微高一點的罵 05/06 18:20
→ zeumax: ── 05/06 18:22
→ yuriaki: 罵人從來不必用髒字啊? 05/06 18:28
→ yuriaki: 不用髒字可以罵得更難聽XDD 05/06 18:29
推 zeumax: 拿香港來看好了,香港是有權對外締結貿易條約,允許美國航 05/06 18:29
→ zeumax: 母靠港補給,自行處理出入境事務的,工部局有的他都有,甚 05/06 18:29
→ zeumax: 至於一些權利上還超過,請問香港現行是一個“國家”嘛? 05/06 18:30
假如是大英帝國治下的香港,它並不是自治領,而是殖民地。
1997年時的總督為彭定康。
假如是中國治下的香港,由於其行政首長是中國中央政府任命,
它的本質還是像一個殖民地。其內部管理無法擺脫來自中央政府的控制。
推 godivan: 蘇報案最後裁定的是各國領事,工部局一開始還拒絕交人 05/06 18:48
→ godivan: 然後真正裁定的不管跳工部局是獨立行使主權,真的頗呵 05/06 18:48
蘇報案中跟中方會審員打對台的是英國領事,
閣下的語氣比較像是主張租界是英國領土。
一國的司法形態該當如何,並沒有任何具體的規範。
並非不合於典型形態的就表示它並不是國家。
以梵諦岡的司法制度為例。
它的基本規範是教會法,但是教會法未規範時則使用羅馬市的法律。
梵諦岡的法官是神職人員,幾乎都擁有外國籍。
梵諦岡的司法制度並不合於典型形態,但它確實是個國家。
吐瓦魯自己只有地方法院跟高等法院。
再上訴,就是找斐濟上訴法院;而終審法院則是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
吐瓦魯的司法制度並不合於典型形態,但它確實是個國家。
蘇報案並非觸犯租界當局的法律而產生的,
而是在租界區域內的中國人觸犯了中國法律。
因此租界當局沒有主張管轄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但是在這個案子中仍可看到租界當局主權的行使。
比如說逮捕嫌犯的並不是中國捕快或英國警察,而是租界的巡捕。
其他國家的司法警察無法在此行使職權。
同時,罪刑的執行權也在租界當局的手上。
一人在某國的行為是否違法,由何人審判,判決援引的法例來源等等,
基本上都屬於該國的內政自主的範圍。
當然,主張有管轄權然後碰個一鼻子灰,並不會被認為叫"自主"。
→ gfabbh: 哈哈,加拿大1867年是國家,那時自治領就是只有高度自治權 05/06 19:13
→ gfabbh: ,要說也是1931年西敏法之後,加拿大跟聯合王國才真的成為 05/06 19:14
→ gfabbh: 大致上的「共戴一君,互不干涉」的君合國關係,1982年,就 05/06 19:16
→ gfabbh: 只是讓雙方關係更分明一些。 05/06 19:16
加拿大1920年就加入國際聯盟了。
顯然它作為一個國家的資格,遠在1931年之前就已經確立。
推 Rucca: G大你激動過頭了,完全落入原PO的陷阱啊 05/06 20:27
噓 hizuki: 快去推翻殖民候任首領菜某人 05/06 20:35
→ EvoLancer: 租界或租借地本來就是治權讓出 只是治權程度不同而已 05/06 20:39
→ EvoLancer: 而且租界土地還是要付租金的 有主權還付租金何用 05/06 20:50
→ SNLee: 純粹望文生義,都叫「租」界了,為何會莫名變成國家?我跟 05/06 20:50
→ SNLee: 你租屋然後一切裝潢管理都我來你家就變我家了? 05/06 20:50
國家名稱這種東西,並沒有既定的規範。
→ EvoLancer: 不過華人對所有權與使用權間的概念本來就沒很強烈 05/06 20:58
→ EvoLancer: 使用者久了都會自認為自己是所有者 05/06 20:59
→ aureate: 差點以為這是前年的政黑 05/06 21:20
→ YoursEver: 不要因為愛日本就說日奴啦,含蓄點諱飾取首尾說愛奴如何 05/07 00:31
→ youtien: 謬種謬種謬種 05/07 05:06
→ bloodpledge: 愛奴人表示:我們也要成立蝦夷國 05/07 09:46
→ okery: 倭妾 05/07 11:08
→ okery: 是說,愛奴人蠻悲摧的,地被佔了,還在各種創作被拿出來鞭 05/07 11:12
噓 hizuki: 記得某大臣進租借巡查,西人阻攔。大臣命刀出鞘,槍實彈 05/07 23:21
→ hizuki: 西人換龍旗,灑水引路。白人都比你清楚 05/07 23:22
把外人對自己大臣禮遇的行為當成是主權的象徵,未免太過好笑。
還有這個大臣叫左宗棠。是中國近代名臣之一,不是什麼某大臣。
噓 yuriaki: 1943年中英條約:上海及廈門公共租界之行政與管理,應歸還 05/09 18:17
→ yuriaki: 中華民國政府 ←好個上海國主權由其他國家私相授受XDD 05/09 18:17
→ yuriaki: 先生出個上海中國條約再來談上海國名稱吧? 條約最大兄 05/09 18:18
閣下的言論顯然就是中英兩國不承認上海為國家,故上海非國家。
但是國家是否存在是一個事實問題,不是承認問題。
(蒙特維多國家權利與義務公約)
要探討上海是否該當為一個國家,
僅能就國際法中關於國家的構成要件去討論。
閣下找到的資料若是屬於某某國不承認或可推為不承認上海為國家,
基本上都算不上是學術證據。
這類東西顯然是違背國際法理的說法。
噓 godivan: 全世界只有你把上海租界當作是主權國家 我也是醉了 05/09 20:14
→ godivan: 英國美國領事:上海租界是主權獨立國家有沒有問過我們? 05/09 20:15
→ godivan: 把領事裁判權當作是獨立主權 大概只有你這個亂解釋的才會 05/09 20:15
→ godivan: 說是主權獨立 蘇報案的工部局算哪根蔥阿? 05/09 20:16
看起來把終審權交給英國的吐瓦魯,
在閣下的眼中也不是獨立國家。
近代國際法對國家的定義並沒有閣下想像的嚴格。
拼命地自創某些本來就不存在的條件,
去否認一個政治實體是否該當為國家,
其動機實在讓人無法理解。
蘇報案的第一次判決,是中方官員汪庭瑤下的。
這個判決被租界當局給無視了,
租界當局這根蔥,顯然跟閣下的想像不一樣。
→ EvoLancer: 領是裁判權只是外交官治外法權的擴張而已 05/09 21:28
領事裁判權只適用於本國僑民。
按理論來說,它對居住在租界的中國人民並不適用。
但實際上似乎不是這麼一回事。
※ 編輯: elmotze (36.225.78.123), 05/10/2016 04: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