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11971alex (Indigo)
看板historia
標題Re: [疑問] 古代分家的規定
時間Sun Feb 19 13:24:40 2017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標題: [疑問] 古代分家的規定
: 時間: Sat Feb 18 14:04:0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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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皇家來說 嫡長子當皇帝 那其他的子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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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朝嫡長子當天子 其他每一個兒子都有封國當諸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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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天子之下的公侯伯子男和卿大夫等等的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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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兒會有封地或者采邑嗎?
這很少見,但不敢說沒有。天子的女兒稱為公主,傳統上是因為下嫁給諸侯,因為身分上
的不同,天子不親自主婚,而找同姓公爵主婚,所以稱為公主。成年而嫁既是常態,既嫁
就不需要自己的封邑,所以女性受封在周代沒有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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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更後的漢武帝時的推恩令看來 似乎之前能繼承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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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嫡長制 各級諸侯就算要再分封土地出去 也僅限給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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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不能分土地給嫡長子以外的子女? 所以推恩令准許諸侯國
:
: 把自己封國的土地繼續分給所有的兒子才會是"創舉"?
:
傳統上諸侯的小宗會降級封為大夫,如晏子祖上應該是齊國的公室。但漢朝實施郡國制,
不是傳統的封建制,並未聽說有諸侯王之庶子獲封采邑的情形。可能是戰國末年,各國國
君都爭相集權,采邑一級已經不流行的緣故,漢朝因之。
(恕刪)
: 那麼 雖然漢武帝的推恩令是對諸國的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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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間的財產繼承制度有否受此影響而變? 從更早的嫡長子獨吃或者繼承家業吃最大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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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嫡長的嫡子和諸庶子除非老爹生前有所分贈 老爹過身之後一毛也沒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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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成老爹過身以後 嫡長子跟嫡子和所有庶子都必然有一定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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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應該沒有鼓勵人民分家的道理。儒家,或起碼是腐儒,大多
是主張回復西周時期的政治經濟制度,當時人是以族為單位一起生活,即便要分家,也是
「五世而遷」的小宗。固然漢武帝沒有完全採用這些儒者的話,因為西周的政治制度是不
利於中央集權的。但這主要是談及家族制度作為政治制度的延展,跟具體的私財分配沒有
直接關係。
財產繼承部分:唐朝戶令規定,父死後,財產諸子均分。但是唐律‧名例律:「稱子者,
男女同」。律令雖然並稱,律是刑律,令是行政法,名例律那條到底適不適用於繼承的規
定,尚待專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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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ilk7054: 漢代嚴刑峻法,表面跟你提倡儒學,動輒酷刑+滿門抄斬 02/19 13:37
→ milk7054: 漢代的儒學是結合法家思想 02/19 13:41
沒錯,但是我說的儒者提的是儒學,跟漢武帝的法家思想結合成為漢代的政策。
→ milk7054: 儒表法里 02/19 13:44
→ bilice: 湯沐邑 02/19 14:04
※ 編輯: y11971alex (99.226.169.52), 02/20/2017 0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