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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軍事托管地一事,2009年的阿扁前總統已經替我們釋疑了。 阿扁當時委托現任「台灣民政府國安參謀聯席會執行長」林志昇 向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 提交 「美國軍政府代理人」訴狀,並飭令「現任台灣民政首長」撤銷他的刑期。 最後,美國軍事上訴法院以 「缺乏對台管轄權」 為由,拒絕審理本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5.64.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487840887.A.548.html
y11971alex: 台灣民政府本來就是個詐騙團體 騙人不騙財 還自以為是02/23 17:09
y11971alex: 我瀏覽過他們網站 上面有一封美國司法部的回函 就以此02/23 17:10
y11971alex: 宣稱為美國政府承認 結果上面內容只有「非本部主管事02/23 17:10
y11971alex: 項」等字樣 以為全台沒人懂英文啊? 回你信就等於承認02/23 17:11
y11971alex: 你啊? 台灣出了這種人真是貽笑大方了02/23 17:12
yuriaki: 台灣民政府賣護照車牌不是騙財…?02/23 17:14
y11971alex: 抱歉我久居海外 對現在新聞沒注意 所謂上盜竊國 大概02/23 17:22
y11971alex: 就是指這種人吧 當然騙財的勾當也沒少 真是莫名其妙02/23 17:23
tony3366211: 還賣官鬻爵勒 賣個車牌算啥02/23 17:25
※ 編輯: venson (60.245.64.162), 02/23/2017 17:26:46
noonee: 話說政府不嚴格處理詐騙集團會不會就是怕碰政治敏感的這塊 02/23 17:26
battleleader: 藍綠立委都去臺灣民政府講課過 02/23 17:35
nerevian: 拒絕審理 XD 02/23 18:28
unclefucka: 他不是根本交錯法院嗎? 呵呵~ 02/24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