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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改判:按原判決隨意性過強,考慮後頗有不當,謹以2-3判為鬧板,改判一週。 根據檢舉置底文辦理: 推 exporn: #1PtEEbOF (historia) 10/11 18:57 → exporn: 歧視甲甲 10/11 18:57   該文為: 14913 X210/10 abdulluh □ [閒聊] 納粹崛起的共犯-甲甲 查該文本體為轉錄文章,而充斥惡意引戰的輕薄感言、粗率論點,既未予此 等眾所周知的敏感議題應有的謹慎,行文又全無敬意引發眾怒。判決:水桶三月 。   雖然在公告文中不太適合揣測人家的動機,但這種人和這種可被稱為「廢文 」的東西,或許只是想要得到人家的注意吧。那很好,你得到了。如果這就是你 想要的,那這也大概就可以是你無怨的青春。如果覺得空虛,那奉勸還是關上電 腦回頭充實一下實學。雖然廢文引來的回應也可以讓你大腦分泌多巴胺,但既然 想來這裡混,也該追求點高品質的才好。此祝。善哉。 --            Schroedinger's cat is NOT dead. http://sites.google.com/site/youti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2.1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07792789.A.987.html ※ 編輯: youtien (123.193.12.127), 10/12/2017 15:20:12
exporn: 推 10/12 16:06
ck901372: 水桶不見得公平吧 現在根本是彩虹恐怖 10/12 20:43
ck901372: 除了捍衛同志權利之外是否也該保護反同的聲音 10/12 20:45
ck901372: 歷史的解釋具有多元性 除了極端惡意外應給予發言權 10/12 20:46
umano: 古代反同組織 The Sacred Band 10/12 22:43
jonathan836: 10/12 23:11
saisai9230: 彩虹恐怖?他拿在歷史板拿著歷史戰同志才是莫名其妙的 10/13 00:03
saisai9230: 行為吧。有種po到同志相關版面去啊。 10/13 00:04
bloodpledge: 同不同是個人行為 也許有人看了不爽 但實質上對他人 10/13 00:12
bloodpledge: 不構成侵害 還要保護這種反對權利說不過去吧 10/13 00:12
exporn: 二樓在反串啦 10/13 01:30
saisai9230: 二樓在反串歐,我跟二樓道歉。 10/13 01:57
youtien: 我不反對談敏感話題,但要談就好好談,認真談,不要亂談. 10/13 06:45
PrinceBamboo: 認同該文不妥 但到底是以哪條板規水桶三個月的 公告 10/13 08:22
PrinceBamboo: 應該要寫清楚 還有人桶了文卻沒刪也很奇怪吧 站方賦 10/13 08:24
PrinceBamboo: 予板主的最基本管板權就是刪文 可以無板規刪文但不 10/13 08:24
PrinceBamboo: 能無板規水桶 有爭議的文章應該是刪文優先於水桶 10/13 08:25
PrinceBamboo: 刪文前記得先收精華區存證 精華區也是超久沒人動了 10/13 08:26
Aotearoa: 樓上也是板主不是嗎?要水桶沒商量過? 10/13 08:57
PrinceBamboo: 沒 我到這幾天才恢復能發推文 前段時間實為一人板主 10/13 11:14
PrinceBamboo: 但法治原則跟從輕判決之前都有跟y板主講過 關於近期 10/13 11:16
PrinceBamboo: 板務跟未來方向我會再另文說明 10/13 11:16
依這一條判決: 7.若有其他版規未規定者,但有影響版面、影響版友之情況,版主可依情況 給以三個月以內之水桶   今天我想了一想,覺得這一條可能有點霸王,昨天也可能判得重了一點。關 於這方面的規則是否應該再加細化,可以討論。   ※ 編輯: youtien (123.193.12.127), 10/13/2017 17:35:20
ck901372: 我沒有反串喔我支持同志人權但反對水桶 這條根本文字獄 10/13 20:07
ck901372: S怎不叫同志去伊斯蘭教國家取暖 躲在同溫層討論議題? 10/13 20:08
PrinceBamboo: 爭議文刪除優先於水桶 關鍵的爭議文還沒刪呢 10/14 04:11
ilha: 樓上是版主群之一 亦可自行為之 不用只是對話 10/14 09:59
ksacet: 樓上沒搞懂責任歸屬的問題就惦惦吧 誰桶的就誰負責 10/14 11:00
ksacet: 不然板主自己就內戰了 當然要先有共識出來 10/14 11:00
ilha: 在版面上公開逗人是嗎 10/14 12:47
ilha: 版主之間可以私信溝通吧 10/14 12:47
ilha: 講的好像別人才是版主 自己就不是版主似的 10/14 12:48
ilha: 依照版規 版主可以自行調整才對呀 何必公開質問其他版主呢 10/14 12:49
ilha: 自己可以作為就該作為啦 何必扯別人怎樣怎樣 10/14 12:50
ilha: 這樣就像是之前公開說不信任某版主 現在又公開質疑他版主 10/14 12:51
ilha: 逗人似的 10/14 12:52
JustSad: 真的看不懂+1 10/14 13:06
ilha: 這就是歷史版 10/14 13:21
ilha: 唉~~~ 10/14 13:22
※ 編輯: youtien (123.193.12.127), 10/15/2017 13: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