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hism: 贊成遠遠超過反對 大勢底定囉~ 11/10 14:33
→ Mohism: 唉呀! 說反了! 是反對大於支持才對.... 11/10 14:35
→ PrinceBamboo: 投你所想就好 不要因別人或大風向而影響投票意願 11/10 14:45
推 zaknafein987: 請問這改動有無跟Y版主先溝通過? 11/10 16:16
→ PrinceBamboo: 討論區那篇也是跟他站內信後才發文的 就是因為私信 11/10 16:22
→ PrinceBamboo: 大家看不到有黑箱之嫌我才不喜歡 公開又有人要罷免 11/10 16:22
推 zaknafein987: 了解 謝 11/10 17:11
→ pups914702: 辛苦了 11/10 17:34
推 hanhsiangmax: 兩篇以下我覺得太多了,但是尊重板主決議。 11/11 09:55
→ hanhsiangmax: 另外辛苦啦! 11/11 09:55
不是板友尊重我的決議 是我尊重有在上篇板務討論區提議的板友(公民參政)的綜合意見
我個人最初意見是退文1篇以下(見參選政見),發文次數沒特別意見(但我傾向60或90天)
60次/2篇是板眾意見的眾數兼中間值
不可能滿足所有人 但先做民調再據以調整決定 相信比我個人決定能盡量讓更多人滿意
推 Enolagay: 給更生人一個機會,三篇以下啦 11/11 12:12
0篇以下:只有無退文者可發推文 不給機會
1篇以下:無退文及1篇退文者可發推文 2篇以上不行 給一次機會
2篇以下:0,1,2篇退文者都可發推文 3篇以上不行 給兩次機會
3篇以下:0~3篇退文者都還可發推文 4篇以上才不行 事不過三,你要給到三次機會?
上篇板務討論區推文也沒人出這個意見
→ articlebear: 劣文180天可以刪掉一篇,弄到劣三根本是沒有反省能力 11/11 13:12
→ articlebear: 除非另有隱情,不然一般人弄到劣三不容易吧 11/11 13:13
→ PrinceBamboo: 1篇=給一次機會 2篇=給兩次機會 事不過三已經很寬了 11/11 13:16
推 hizuki: 30就好了,一開始我也不知道要登錄天數的,導致註冊一年後 11/11 13:22
→ hizuki: 才開始累積。不是所有人一開始就知道老bbs的魅力的 11/11 13:22
舊系統才能一天內連續登入增加上站次數(普通累計) 你一天想刷幾百次也行
幾年前大改版後 就變成現在一天內無論登入幾次 最多增加一次了
考慮到去年大選前後 PTT多了很多網軍或對岸免洗ID
加上從去年開始有人習慣性將八卦板政治戰文帶到此板 基本設限兩個月也不會太嚴
噓 kuopohung: 說真的,你不辦劣文公投的投票還說不過去。 11/11 18:37
哪裡說不過去? 你沒見到除了你以外對於設退文門檻都有高度共識? 只會對人不對事
要論理的話我可以講到非常清楚 只怕你理虧又不回而已
簡單說 站方系統是板主產生後 就給他板皇般的獨斷權了
因此 同樣掌握有獨斷權 端視板主個人標準能否服眾 會有不同的情形:
1.若板主自己標準總是都能服眾 就是無爭議的開明專制板主
2.若板主標準不一定能服眾 但有爭議時願意順應民意修改 就是普通的板主
3.若板主標準經常不能服眾,且有爭議時還堅持一意孤行 就是獨裁板皇 會紛擾不斷
例如MRZ時 常刪文沒公告 水桶沒公告 推文間隔也是沒公告就突然調高到240秒
kuopohung一開始想直接偷渡併樂生板 被發現後引起爭議被擋下 又遲遲拖延不辦投票
後來新增eunacat為板主也是未徵詢意見就專斷獨行 新增檢舉時效和禁刪推文板規時也是
我有鑑於本板連續遇到兩任獨裁板皇 加上我不認為即使是我自己,標準也永遠能服眾
因此在參選政見中有此一項:
一.板務處理原則
6.重大板務 如更改板規,板主異動,看板設定變更,併板等 必定徵詢板友意見
若多數反對絕不專斷獨行 執行時絕對公開透明不黑箱 ^^^^^^^^^^^^^^^^
^^^^^^^^^^^^^^^^^^^^^^
意思就是 即使站方賦予我獨斷權,板友過半支持我的政見,且我也履行政見範圍內事務時
我還是會先徵詢板友意見 可以不必像上面2.的情形一樣有爭議後才亡羊補牢 也就是
0.板主自願將獨斷權下放,先聽取板友意見後才決定,板主是民意的執行者,只保留判定權
也就是我一直提倡的最理想的民主化公僕板工
因此我開了上篇板務討論區 供板眾發表意見公聽會(包括kuopohung) 並明文:
若對板主提議普遍無爭議則直接申請更改
若有任何建設性意見板友普遍同意,板主都可納入考量
若板友有爭議無法達成共識,將辦投票表決,由多數決定
^^^^^^^^^^^^^^^^^^^^^^^^^^^^^^^^^^^^^^
結果顯然是普遍無爭議 而我也從個人屬意的60~90/1 採納板眾意見眾數中間值60/2
kuopohung現在挑剔的點是不辦投票說不過去
既然對於這件事 大家看法高度一致普遍無爭議 那何須事事辦投票擾民?
就好比政府立法前瞻建設,修法一例一休,年金改革 只要事先充分溝通,能盡量服眾
也不需要事事都辦公投 一例一休實施後造成爭議,也不諱被說轉彎願意再修法
只有接下來的修憲 依法最後必須全民公投
PTT的設計更簡化 也沒有議會 因此只要能做到"普遍無爭議,能服眾" 就沒有投票必要
那麼一來從未徵詢過板友意見就獨斷 二來連重大爭議都還不願辦投票的kuopohung前板主
現在硬提本案要投票 請問如何說得過去?
推 yuriaki: 長期怠職還有臉下指導棋呵呵 11/11 19:37
推 pups914702: 說真的,樂生併版不辦投票也說不過去 11/11 20:07
→ pups914702: 改一條版規跟併版合者比較重大 11/11 20:07
→ PrinceBamboo: 這不是改板規 是改看板設定 在我政見中 包括改板規, 11/12 07:00
→ PrinceBamboo: 板主異動,改看板設定,併板 都同等重要 必定徵詢民意 11/12 07:01
※ 編輯: PrinceBamboo (114.37.139.35), 11/12/2017 07: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