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iing: 你一直搞錯重點,手段的必要性才是殘不殘暴的判准 12/06 08:14
→ Yiing: 放著槍跟炸彈不用,拿出大馬士革刀舉行砍人頭比賽才叫殘暴 12/06 08:15
推 tgyhum: 所以用槍跟炸彈把人炸得稀巴爛不殘暴? 12/06 08:23
→ tgyhum: 濫殺平民是該被譴責 但是譴責對方殘暴只是一個妖魔化對方 12/06 08:26
→ tgyhum: 的政戰宣傳 12/06 08:26
→ hint: 一樓的標準真怪 12/06 08:41
推 tony3366211: 直接用反人類罪的內容來定義不是比較客觀 12/06 08:52
→ kshsbug: 感覺好像是真人活靶射擊大賽比砍人頭比賽來得不殘暴?? 12/06 08:53
推 Yiing: 去看看死刑手段的演進,就知道到底有沒有比較殘暴了,無知 12/06 09:11
→ Yiing: 當然,沒人死最不殘暴,所以我們要廢死 12/06 09:16
推 iamandre: 二十世紀你看哪個屠城可以比擬南京大屠殺 12/06 10:13
→ iamandre: 沒有為其他殘忍行為護航 但也不用替日人護航 12/06 10:14
推 gfdsa: 麻煩一樓提出相關研究及論證,講沒三句就說人無知 12/06 10:26
推 Yiing: 自己的報告自己做,不要老是當伸手牌 12/06 11:50
推 ccyaztfe: 一樓開大絕了xd 12/06 12:40
→ ccyaztfe: 照一樓的邏輯,我也能說: 根據研究,兩者一樣殘暴。至 12/06 12:42
→ ccyaztfe: 於相關資料請自己去找,不要當伸手牌 12/06 12:42
推 cangming: 死刑手法跟戰爭暴行出發點根本不同 不能這樣比 12/06 12:51
推 shellpig: 覺得一樓怪怪der +1 12/06 13:44
推 moslaa: 又要開戰了嗎 哈哈 12/06 15:14
推 moslaa: 維特根斯坦認為很多問題的根源是來自語言的不精確 12/06 15:17
→ moslaa: 真是偉大的卓見 12/06 15:17
→ PrinceBamboo: 一二樓的敘述有盲點 如果改用槍砲但一樣是殺人比賽? 12/06 15:31
→ PrinceBamboo: 如果用刀甚至弓箭但是合法處決呢? 重點是必要性吧 12/06 15:32
推 chungrew: 針對一樓的論點"大馬士革刀殺人比用槍殺人殘暴"來回應 12/06 15:36
→ chungrew: 我還真的覺得這個論點很奇怪 用刀殺人也可以一刀斃命 12/06 15:36
→ chungrew: 一刀梟首 有點像神鬼戰士中羅馬士兵打算砍下麥克希穆 12/06 15:37
→ chungrew: 的頭顱一樣 老實說真的一刀砍頭了 神經反應最多留幾秒 12/06 15:38
→ PrinceBamboo: 樓上 他說的不是凌遲為樂 是南京大屠殺那種比賽為樂 12/06 15:39
→ chungrew: 這真的很殘暴嗎?反過來說,用槍殺人也可以很殘忍, 12/06 15:39
→ PrinceBamboo: 就算是一刀斃命 但那種非必要的殺人動機還是殘暴 12/06 15:39
→ chungrew: 比如說達姆彈射中人體後的後果 沒射中要害讓人哀嚎而死 12/06 15:40
→ chungrew: 以前英軍士兵狩獵布爾人 也有比賽用槍殺了幾個人 12/06 15:41
→ chungrew: 說到底還是定義的問題啦!把定義談清楚才有辦法界定殘暴 12/06 15:42
→ PrinceBamboo: 所以一樣殘暴 所以重點不是武器或多久弄死人 是心態 12/06 15:42
→ chungrew: 或是把殘暴分等級,判定誰比較殘暴 12/06 15:42
推 PrinceBamboo: 合法或有必要性 槍斃或斬首,毒,縊死都不被認為殘暴 12/06 15:46
→ PrinceBamboo: 若是殺好玩的 虐貓虐狗也被認為心理變態有潛在危險 12/06 15:47
→ Lordaeron: 殘暴: 殺就殺嘛,還在哪玩就不對了。 12/06 17:32
→ Lordaeron: 一個炸彈炸死一票,跟一個拿著刀慢慢玩的,畫面上來說 12/06 17:32
→ Lordaeron: 後者比較殘暴。 12/06 17:33
→ Aotearoa: 我覺得都很殘暴 12/06 18:47
推 opengaydoor: 原來殘暴還有分等級喔 長知識了 12/06 19:09
推 TyCobb: 不管手段殘不殘暴,戰爭罪行就是戰爭罪行 12/06 19:29
→ Lordaeron: 殘暴,很殘暴,非常殘暴,無敵殘暴,終極殘暴,神鬼殘暴!! 12/06 21:37
推 barbarian72: 超爆幹猛殘暴 12/06 22:14
推 august8585: 拿正規軍對比恐怖份子??在戰場上不管用刀用槍用鏟子 12/06 23:43
→ august8585: 用鋼盔用拳頭,我認為這都不算殘暴,但是對投降者、 12/06 23:43
→ august8585: 戰俘、一般平民,就算要殺,用刀用劍對比用槍就是殘暴 12/06 23:46
推 kshsbug: 殺降殺俘殺平民本身就是種殘暴 比用什麼器具好無聊其實 12/07 12:05
推 vandervaal: 我是覺得比日軍和納粹那個比較殘暴的政治意味比較濃厚 12/07 13:01
→ noonee: 都是死刑 腰斬 砍頭 凌遲 是不是都一樣殘暴? 12/07 13:20
→ PrinceBamboo: 死刑是有意義,有必要性的處決 殘暴的是無意義的虐殺 12/07 17:04
推 mattc123456c: 死刑只要處刑方式一致就好 12/07 17:09
→ august8585: 用甚麼器具無聊?如果你是被抓到的那個倒楣鬼,一顆子 12/07 19:47
→ august8585: 彈往腦袋打根把你綁在柱子上插刺刀選一個你會選哪個? 12/07 19:47
→ Lordaeron: 要硬拗沒分程度的人,就是說笑話都一樣好笑的! 12/08 07:42
噓 zebra101: 這種討論說難聽點有些人多少都是有政治立場在背後的心懷 12/09 02:14
→ zebra101: 鬼胎,大家都心知肚明,不可能真正客觀公正討論。只不過 12/09 02:14
→ zebra101: “誅心”是不可能的,不承認也是沒轍的。 12/09 02:15
→ saram: 如果說軍隊訓練的手段日軍真是殘酷而不理性. 12/09 03:46
→ saram: 台灣二戰期間台灣人去受軍訓(學生兵,也不算正式當兵),每個 12/09 03:48
→ saram: 人都沒是挨打.(這是後來離營時透露的紀錄) 12/09 03:48
→ saram: 沒事挨打. 12/09 03:49
→ saram: 就算沒犯錯也要被修理,而且被逼自己打自己耳光. 12/09 03:50
→ saram: 不過是十八九歲的小孩子,也沒被正式徵兵. 12/09 03:50
→ saram: 霸凌大概是日本社會團體的正常現象. 12/09 03:53
→ saram: 反過來說,霸凌者遭到反撲,比他狠的出現,霸凌者馬上變龜孫. 12/09 03:55
→ saram: 看二戰後日本人對統治者美軍那種卑屈樣子. 12/09 03:56
→ saram: 在日本A片裡,女人哭泣是一個老梗. 12/09 03:58
→ saram: 弱者的痛苦表現是男性的愉悅點. 12/09 03:59
→ saram: 而歐美A片裡女人都很歡樂. 12/09 03:59
→ saram: 心理學家比較能分析這種文化現象. 12/09 04:00
推 exporn: 我是覺得,用刀的話 12/09 14:07
→ exporn: 被害者受的苦一定比用槍還痛 12/09 14:08
推 exporn: 加害者的心理壓力力也比用刀還多 12/09 14:10
→ exporn: 因為刀比起槍 12/09 14:10
→ exporn: 可以感受到受害者的身體 12/09 14:11
→ exporn: 換一個方法來說 12/09 14:12
推 exporn: 用炸彈炸死50個人 12/09 14:17
→ exporn: 跟用槍一個一個處決 12/09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