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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重要文件 翻譯成兩國文字時 另一國不會派精通其語言的人員檢視??放任各自寫爽? 這可不是在FB寫文章呀! 可能會使用模糊一點兩邊可以接受的詞彙,但那也是兩方討論後可以接受的結果 不可能放任另一方寫爽的 連一般人寫文件也不會這樣搞好嗎! 何況是外交文件 真當 老美不懂中文? 國際關係 有時候就是模糊中取得各自想要的,要寫的清清楚楚 黑白分明 。那還需要外 交人員做啥?叫學法的來寫就好了呀。 就跟817公報一樣 老美只賣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但什麼是防禦性武器有老美定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69.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24209165.A.3CF.html
Nakata0911: 其實有另依外一個很簡單的評判標準 就是看中文版的 04/20 15:30
Nakata0911: 公報 有沒有送聯合國存放 如果有代表是有效力的 04/20 15:31
Nakata0911: 但是沒有並無法證實公報無效 04/20 15:31
EvoLancer: 應該說都有各自解釋空間對內交代啦 04/20 18:04
EvoLancer: 人家也不會因為這點小事 就壞了大事 04/20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