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otearoa: 滿適合去當汪報記者的(稱讚意味) 11/17 21:03
違反板規:
第 7 條 人身攻擊、侮辱
禁止對板友人身攻擊、侮辱;亦禁止侮辱任何民族、宗教、族群、地域、性別。
推發文違反,水桶一至二週,發文者文章刪除。
違反前者,若為初犯且獲得原諒,得視為情節輕微,警告之。
Aotearoa此發言是對於原作者中共評論的回覆
多次推文猶在回覆此文之上,故板規一離題不成立
「汪報記者」應是指中時體系的「旺」報,用汪字代之,有借指狗的意思,
以此形容板友,人身攻擊成立
判決水桶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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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rkkimo: 這判決有點...它可能只是打錯字而已 然後也許它覺得旺報 11/24 06:53
→ drkkimo: 記很棒 認為汪是指狗 這太主觀猜測 沒有直接證據 11/24 06:53
→ drkkimo: 記者很 11/24 06:54
推 ronray7799: 昨天看到的感想同樓上 侮辱對象是報社 11/24 07:03
→ zeuklie: 所以影射的效果最好 還沒有直接證據 無限護航 11/24 07:19
推 nerevian: 他那種人身攻擊若被允許 今天他說別人適合旺報記者 明日 11/24 12:54
→ nerevian: 也會有人說他適合自由記者 11/24 12:55
→ nerevian: 扣帽譏諷的始作俑者 11/24 12:57
推 leptoneta: 如果用"旺"就沒事 但用"汪"就很難解釋 11/24 16:12
推 GilGalad: 汪跟旺差很多捏 這麼會打錯字喔 11/24 16:31
推 hazel0093: 一個是ㄨㄤ 另一個是ㄨㄤˋ 11/24 20:52
→ hazel0093: 就算用倉頡這兩個也不可能打錯 11/24 20:52
推 godivan: 唯一可能是手機輸入. 11/24 21:12
推 jchin: 如果說"匪報","共匪報"呢? 11/26 06:54
豬油,匪報,汪報等等都徒增無謂爭議,請避免使用QQ
→ ksacet: 旺旺是台灣這邊的媒體吧 樓上… 11/26 10:58
※ 編輯: a00080245 (117.19.68.229), 11/26/2018 1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