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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到國家司法機關打官司,依法應該逐級進行訴訟,這種 制度不起於民國,更早之前的各朝都有相關規定。 即便如此,先前各朝代還是有越級提告的狀況,最有名的就 是告御狀了。而且這種越級提告的方式,還是朝廷允許的方式 。甚至有些帝皇還特喜歡主動出擊找案子︰人民不來找皇帝告 御狀,皇帝親自到你家附近接案子。 不過這種制度,到了民國的訴訟法就完全消失了。我國訴訟法 限制人民訴訟必須逐級提告,不受理越級提告。 當初立法時,有人提案保留古法告御狀的制度嗎? 為何取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72.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615720367.A.20B.html
vandervaal: 現在的總統有處理司法案件的權力? 03/14 19:53
vandervaal: 另外,陳情、檢舉的案件不是可以往監察院或是調查局 03/14 19:56
vandervaal: 送嗎? 03/14 19:56
vandervaal: 我建議發文前請先Google相關資訊 03/14 20:02
zeumax: 也是不是完全消失,還是有攔路伸冤,當然不可能總統親審 03/14 20:02
vandervaal: 不小心按到噓文,補推 03/14 20:06
tony121010: 現在中國人還是搞這套啊,改叫上訪罷了 03/14 20:07
vandervaal: 樓上是說秋菊打官司那種情節嗎?還是有點差別 03/14 20:08
vandervaal: 嗎? 03/14 20:08
LonerEver: 現在可以寫信給總統 03/14 20:15
LonerEver: https://bit.ly/3eP9AnF 03/14 20:18
LonerEver: 18歲以下的信(尤其是小朋友用注音寫的親筆信)較有機 03/14 20:19
LonerEver: 會獲得總統親自回覆 03/14 20:19
Yenfu35: 陳情就是啦! 03/14 20:42
mikamikan: 你的告御狀是指哪一種 以前行政司法合一現在分立 外加 03/14 21:53
mikamikan: 監察權的調查 如果純粹只的是司法的話 你講的是刑事還 03/14 21:55
mikamikan: 民事 刑事的話要越級提告幹嘛 有人對你犯罪 起訴了就有 03/14 21:56
mikamikan: 機會定罪(無罪檢方會上訴 有罪被告會上訴) 03/14 21:56
mikamikan: 行政的話 你訴願如果被駁回 直接打到行政法院就可以解 03/14 21:57
mikamikan: 決 越級提告意義何在? 民事裡面確實有飛躍上訴 但那是 03/14 21:57
mikamikan: 針對具有原則性重要性的法律問題 直接讓最高法院處理 03/14 21:58
mikamikan: 別以為越級提告聽起來好像很厲害 實際上是自己放棄自己 03/14 22:00
mikamikan: 的審級利益 一審地院判你敗訴至少還有高院可以改判 03/14 22:01
mikamikan: 至少二審還可以重做事實認定 直接跳最高不進行事實審的 03/14 22:02
Aotearoa: 話說回來,什麼天大的冤情需要去告御狀? 03/14 22:08
Aotearoa: 現代社會已經沒有告御狀的必要了 03/14 22:22
scarecrow112: 這個東西法國大革命前的法國也有 03/14 22:44
scarecrow112: 看傅柯看到的 03/14 22:45
LonerEver: 總統干預司法是從根本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03/14 23:02
jackliao1990: 現在要關注度 找媒體爆料還比較有效 03/14 23:40
dosoleil: 不到干預司法這麼嚴重啊 別忘了檢察權還是算在行政權下 03/14 23:47
dosoleil: 所以上書總統 檢察總長請求非常上訴不就是條合法途徑嗎 03/14 23:47
LonerEver: 總統為了民刑案件去指導審判就是嚴重干預司法權 03/15 00:57
LonerEver: 連檢察總長向馬英九報告都被說干預司法了 03/15 00:59
LonerEver: 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7131 03/15 01:01
LonerEver: 「檢方指出,總統、行政院長沒有指揮監督之權」 03/15 01:01
dosoleil: 當然沒指揮監督權 但別忘了此案可是院長找部長關切案情 03/15 01:11
dosoleil: 呢 若真嚴守檢察分立 怎會找無權管轄的法務部長不是找檢 03/15 01:12
dosoleil: 察機關的總長呢 03/15 01:12
A6: 別忘了 今上喜歡中常會指示 03/15 01:29
dosoleil: 還有司改國是會議投一次不算數 03/15 01:38
zeumax: 如果完全沒有,也不會有有人從屏東跑到台中報案的事件 03/15 03:26
zeumax: 有些問題不是什麼時代的問題 ,腐敗失職多,事情就總會一 03/15 03:28
zeumax: 再發生 03/15 03:28
zeumax: 還能告御狀,起碼是還能對政府有點些微信期盼 03/15 03:29
msisee: 時空環境不同之術! 03/15 11:08
dawnny: 有屏東殺人事件 需要動用中央檢警之力來偵辦的XXD 03/15 12:20
chungrew: 其實有 你沒在公家機關做事 所以不知道 03/15 13:57
mikamikan: 現在搞懂他的越級提告不是指訴訟法 是能不能開啟偵查程 03/15 15:08
mikamikan: 續的問題 其實調查局就是在管這些地方想搓掉的鳥事的 03/15 15:09
dosoleil: 調查局不就像FBI 都辦地檢刑大不敢動的 03/15 15:14
dosoleil: 層級審判還是有優點的 不亂推翻前審也不會一審定終身 比 03/15 15:17
dosoleil: 較麻煩的是管轄權問題吧(尤其是刑案調查時 03/15 15:17
mikamikan: 刑案其實還好 刑法的管轄權放很寬 且檢調是中央一條鞭 03/15 16:07
exporn: 我記得一個軍法局長就是因為告御狀 03/16 16:47
exporn: 被告御狀而被槍斃 03/16 16:48
LoCoCo: 我們民初的法治會議紀錄很多都打戰搞丟了,不太好考 03/17 10:28
kkStBvasut: 21世紀高度工業化的中國還有上訪呢 03/21 00:07